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浙江石油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框架协议招标充电桩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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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浙江石油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框架协议招标充电桩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2/9/1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本标在中国 (略) 操作,请 (略) 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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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9月13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浙江石油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框架招标所需充电桩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B1 2.项目内容:浙江石油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框架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充电机 | 1.00 | 批 | 包1-充电机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充电设备产品责任险,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元,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元。 3.1.7 提供标的物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8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120kW及以上直流一体式充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至少1份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120kW以上直流分体式充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1.9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120kw及以上直流充电设备国内销售合同业绩,累计瓦数达到*kw及以上,其中单个合同千瓦数须达到2400KW以上的合同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1.10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与采购人 (略) 建 (略) 要求的相关功能,投标人承诺给予相关配合。如果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还应承诺免费提供配套电动汽车充电综合监 (略) 软件(通用基础版),所需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需正版。如无法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1.11 投标人需具备3年及以上充电桩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经验,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之前,充电桩的合同(至少3份)作为支撑材料。 3.1.12 投标人须承诺充电桩产品外观元素可与采购人企业文化、公司LOGO等信息相融合,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颜色、图案进行设计。 3.1.13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所提供充电桩设备支持刷卡、IC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移动支付方式,不局限于物理卡或现场收费,简单便捷。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9月9日 8:00至2022年9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 (略) 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0月09日 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吴倩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冯翔 | ||||||||
电 话: | 0574-*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吴倩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wuqian20.*@*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2年9月13日 |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浙江石油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框架协议招标充电桩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2/9/1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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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9月13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浙江石油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框架招标所需充电桩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B1 2.项目内容:浙江石油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框架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充电机 | 1.00 | 批 | 包1-充电机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充电设备产品责任险,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元,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元。 3.1.7 提供标的物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8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120kW及以上直流一体式充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至少1份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120kW以上直流分体式充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1.9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120kw及以上直流充电设备国内销售合同业绩,累计瓦数达到*kw及以上,其中单个合同千瓦数须达到2400KW以上的合同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1.10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与采购人 (略) 建 (略) 要求的相关功能,投标人承诺给予相关配合。如果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还应承诺免费提供配套电动汽车充电综合监 (略) 软件(通用基础版),所需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需正版。如无法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1.11 投标人需具备3年及以上充电桩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经验,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之前,充电桩的合同(至少3份)作为支撑材料。 3.1.12 投标人须承诺充电桩产品外观元素可与采购人企业文化、公司LOGO等信息相融合,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颜色、图案进行设计。 3.1.13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所提供充电桩设备支持刷卡、IC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移动支付方式,不局限于物理卡或现场收费,简单便捷。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9月9日 8:00至2022年9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 (略) 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0月09日 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吴倩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冯翔 | ||||||||
电 话: | 0574-*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吴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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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uqian20.*@*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2年9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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