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幸福街道老卫生院康复部东侧装修、维修工程补充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分散采购】幸福街道老卫生院康复部东侧装修、维修工程补充通知

一、幸福 (略) 康复部东侧装修、维修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P14页中“18.2.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装饰

安装

1

规 费

环境保护税

A+B+C-D

/

/

2

社会保障费

A+B+C-D

2.40

2.40

3

住房公积金

A+B+C-D

0.42

0.42

4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基本费

A+B1-D

1.70

1.50

5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A+B1-D

0.22

0.21

6

标准化增加费

A+B1-D

/

/

8

税 金

税 金

除税造价

9.00

9.00

注:1、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为单价措施项目费,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程设备费。”

现调整为:

18.2.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装饰

安装

1

规 费

环境保护税

A+B+C-D

/

/

2

社会保障费

A+B+C-D

3.80

3.80

3

住房公积金

A+B+C-D

0.67

0.67

4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基本费

A+B1-D

1.5

1.50

5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A+B1-D

0.21

0.21

6

标准化增加费

A+B1-D

/

/

8

税 金

税 金

除税造价

9.00

9.00

注:1、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为单价措施项目费,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程设备费。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项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仟元整(递交方式:现金,将现金密封在信封内,在开标时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勿和投标文件密封)”

现调整为:

11项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仟元整(递交方式: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在开标时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勿和投标文件密封)

3、原招标文件P11页中“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现金)递交给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45天内有效;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为现金。若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现调整为: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招标代理查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形式)上必须注明收款人: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用途: 0920号投标保证金;汇款人:投标单位名称。(账户名: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开户行: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幸福支行,账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45天内有效;特别提醒: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为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款打入指定账户)。若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保证金形式,收款人、用途、汇款人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无须密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封)供招标人代表查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相关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

三、本补充通知与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江苏 (略)

2022年9月13日

一、幸福 (略) 康复部东侧装修、维修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P14页中“18.2.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装饰

安装

1

规 费

环境保护税

A+B+C-D

/

/

2

社会保障费

A+B+C-D

2.40

2.40

3

住房公积金

A+B+C-D

0.42

0.42

4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基本费

A+B1-D

1.70

1.50

5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A+B1-D

0.22

0.21

6

标准化增加费

A+B1-D

/

/

8

税 金

税 金

除税造价

9.00

9.00

注:1、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为单价措施项目费,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程设备费。”

现调整为:

18.2.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装饰

安装

1

规 费

环境保护税

A+B+C-D

/

/

2

社会保障费

A+B+C-D

3.80

3.80

3

住房公积金

A+B+C-D

0.67

0.67

4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基本费

A+B1-D

1.5

1.50

5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A+B1-D

0.21

0.21

6

标准化增加费

A+B1-D

/

/

8

税 金

税 金

除税造价

9.00

9.00

注:1、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为单价措施项目费,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程设备费。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项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仟元整(递交方式:现金,将现金密封在信封内,在开标时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勿和投标文件密封)”

现调整为:

11项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仟元整(递交方式: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在开标时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勿和投标文件密封)

3、原招标文件P11页中“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现金)递交给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45天内有效;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为现金。若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现调整为: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招标代理查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形式)上必须注明收款人: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用途: 0920号投标保证金;汇款人:投标单位名称。(账户名: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开户行: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幸福支行,账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45天内有效;特别提醒: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为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款打入指定账户)。若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保证金形式,收款人、用途、汇款人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无须密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封)供招标人代表查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相关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

三、本补充通知与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略) 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江苏 (略)

2022年9月1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