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第1次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第1次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2-09-14 16:0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第1次澄清 一、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10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高新技术 (略) 地址: (略) 永福县苏桥镇土榕大道一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 (略) 地址: (略) 七星 (略) 12号1号楼3楼 联系人:詹丹、万永飞、熊松 电话:0773-* 六、网上查询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 (略) (广西.桂林) http://**、 (略) (略) http://**、广西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略) 站 http://**上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 (略) 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cn上发布)。 七、招标文件中更改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1: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更正为: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桂林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50%-100%,1 亿元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更正为: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 %计算,共/ 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更正为:“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计算,共*.00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4)原清单文件已更正,请登录系统下载最新版“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清单文件9.14”。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变更内容的做相应调整,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高新技术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银信 (略) 2022年9月14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2-09-14 16:0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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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第1次澄清 一、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10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高新技术 (略) 地址: (略) 永福县苏桥镇土榕大道一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 (略) 地址: (略) 七星 (略) 12号1号楼3楼 联系人:詹丹、万永飞、熊松 电话:0773-* 六、网上查询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 (略) (广西.桂林) http://**、 (略) (略) http://**、广西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略) 站 http://**上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 (略) 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cn上发布)。 七、招标文件中更改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1: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更正为: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桂林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50%-100%,1 亿元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更正为: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 %计算,共/ 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更正为:“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计算,共*.00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4)原清单文件已更正,请登录系统下载最新版“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清单文件9.14”。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变更内容的做相应调整,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高新技术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银信 (略) 2022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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