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入河排污口评估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入河排污口评估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入河排污口评估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4日17: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鼓 (略) 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HSXM[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入河排污口评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7.2条第(3)项第②点技术项中的“A10.项目负责人”内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0.项目负责人 | 3 | 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进度,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是否具备相关工作能力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学历、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不与评分项A11、A12项重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0.项目负责人 | 3 | 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进度,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是否具备相关工作能力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学历、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学历、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不与评分项A11、A12项重复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7.2条第(3)项第②点技术项中的“A14.调查设备”内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4.调查设备 | 3 | 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进度,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小流域调查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具有AOPA颁发的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投标人能同时提供3台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2名以上具备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2台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1名具备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得1.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单位名 称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人员的名单列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4.调查设备 | 3 | 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进度,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小流域调查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具有AOPA颁发的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投标人能同时提供3台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2名(含)以上具备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2台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1名具备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得1.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单位名 称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人员的名单列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变更。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有针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各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 (略) 鼓 (略) 8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丹萍、林鹭
电 话:0591-*
福建 (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入河排污口评估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4日17: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鼓 (略) 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HSXM[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入河排污口评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7.2条第(3)项第②点技术项中的“A10.项目负责人”内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0.项目负责人 | 3 | 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进度,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是否具备相关工作能力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学历、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不与评分项A11、A12项重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0.项目负责人 | 3 | 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进度,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是否具备相关工作能力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学历、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学历、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不与评分项A11、A12项重复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7.2条第(3)项第②点技术项中的“A14.调查设备”内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4.调查设备 | 3 | 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进度,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小流域调查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具有AOPA颁发的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投标人能同时提供3台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2名以上具备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2台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1名具备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得1.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单位名 称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人员的名单列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4.调查设备 | 3 | 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进度,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小流域调查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具有AOPA颁发的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投标人能同时提供3台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2名(含)以上具备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2台空中航测技术设备(无人机或者与之技术效果相当的设备)及1名具备驾驶员合格证证书的,得1.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单位名 称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人员的名单列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变更。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有针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各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 (略) 鼓 (略)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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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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