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二次)更正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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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二次)更正公告(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工程机械/挖掘机械

采购单位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4日19:5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null
采购单位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楼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18-*
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二次)更正公告(1)
发布日期:2022-09-14 19:53|发布单位: (略) |项目监管地:鹤峰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HB-2022-01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8-2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本项目一包因采购内容有重大变更已终止(相关 (略) 站《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二次一包终止公告》)。
(2)本项目二包、三包原定于2022年9月16日09时00分 (略) 六楼一开标室开标。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开标时间现推迟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3)原招标文件中“预算金额:580.*元,最高限价:580.*元”。现更正为:“预算金额:390.*元,最高限价:390.*元”。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6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中约定”,现更正为:“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70%”。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价格、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表中“3.技术、服务部分 (2)实施方案”的评审标准修改为:“1、供货计划(0-6分):根据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供货保障计划和安装调试方案的完整性、合理及完善程度评分,最高得6分。提供完整的供货保障计划和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供货保障计划、车辆验收内容、日常保养方式、常见故障解决方案、车辆驾驶注意事项、车辆作业注意事项等内容。以上内容(共6项)每项内容完整、合理的得1分;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2、技术培训方案(0-6分):根据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的技术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合理及完善程度评分,最高得6分。提供完备的岗位职责和分工、项目实施组织、各项考核与制度、工作考核、培训流程、技术提升等内容。以上内容(共6项)每项内容完整、合理的得1分;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价格、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表中“3.技术、服务部分 (4)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审标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的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合理性及完善程度评分,最高得12分。要求提供维修队*、维修周期、维修执行流程、维修服务响应时效性保障、备品配件库和工具设备资料方案等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共6项)每项内容完整、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

3、更正日期:2022-09-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修改内容详见本次公告中上传附件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楼8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7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工程机械/挖掘机械

采购单位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4日19:5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null
采购单位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楼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18-*
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二次)更正公告(1)
发布日期:2022-09-14 19:53|发布单位: (略) |项目监管地:鹤峰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HB-2022-01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8-2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本项目一包因采购内容有重大变更已终止(相关 (略) 站《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配套车辆)采购二次一包终止公告》)。
(2)本项目二包、三包原定于2022年9月16日09时00分 (略) 六楼一开标室开标。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开标时间现推迟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3)原招标文件中“预算金额:580.*元,最高限价:580.*元”。现更正为:“预算金额:390.*元,最高限价:390.*元”。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6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中约定”,现更正为:“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70%”。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价格、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表中“3.技术、服务部分 (2)实施方案”的评审标准修改为:“1、供货计划(0-6分):根据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供货保障计划和安装调试方案的完整性、合理及完善程度评分,最高得6分。提供完整的供货保障计划和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供货保障计划、车辆验收内容、日常保养方式、常见故障解决方案、车辆驾驶注意事项、车辆作业注意事项等内容。以上内容(共6项)每项内容完整、合理的得1分;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2、技术培训方案(0-6分):根据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的技术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合理及完善程度评分,最高得6分。提供完备的岗位职责和分工、项目实施组织、各项考核与制度、工作考核、培训流程、技术提升等内容。以上内容(共6项)每项内容完整、合理的得1分;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价格、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表中“3.技术、服务部分 (4)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审标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的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合理性及完善程度评分,最高得12分。要求提供维修队*、维修周期、维修执行流程、维修服务响应时效性保障、备品配件库和工具设备资料方案等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共6项)每项内容完整、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

3、更正日期:2022-09-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修改内容详见本次公告中上传附件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楼8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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