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薛家小学改扩建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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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薛家小学改扩建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

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薛家小学改扩建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2-09-15 10:33:31 阅读:次

(略) 海曙区古林镇薛家小学改扩建项目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二)

交易登记号:2022NBHSWGC*

致:各投标人

(略) 海曙区古林镇薛家小学改扩建项目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二),具体如下:

1、本项目时间安排表修改为如下: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9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2年9月30日9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0日16时0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9日16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第60页“合同条款10.6 土方等废弃物约定(1)外运及处置费均包含余方、拆除物堆集所发生的场内短驳、装车(船)、运输费、车辆(码头) (略) 保洁费等除税金外所有费用,处置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结算时提供清运证、处置证明。”

现修改为“外运及处置费均包含余方、拆除物堆集所发生的场内短驳、装车(船)、运输费、车辆(码头) (略) 保洁费等除税金外所有费用,处置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结算时提供清运证、处置证明;土方运距暂按25公里计入,结算时运距按清运证计入。”

3、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增加内容如下:“根据甬建函【2022】61号文,自2022年7月1日起,所有 (略) 政工程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均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模架。如施工时未采用盘扣式支模架,结算时扣除。”。

4、原招标文件中关于各专业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下限值修改为如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即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膜结构工程均为9.07%,电气工程、消防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厨房设备、光伏系统、室外电气、抗震支架、景观电气、雨水回收系统(设备)、景观给水、室外给水、智能化、电梯、空调均为7.35%,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均为8.81%,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均为6.64%,房屋建筑修缮工程为6.34%)”。

5、本项目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已上传至本公告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公告,与本澄清修改公告(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二)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公告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 (略) (略) ,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磊 (略)

监管机构: (略) 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薛家小学改扩建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2-09-15 10:33:31 阅读:次

(略) 海曙区古林镇薛家小学改扩建项目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二)

交易登记号:2022NBHSWGC*

致:各投标人

(略) 海曙区古林镇薛家小学改扩建项目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二),具体如下:

1、本项目时间安排表修改为如下: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9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2年9月30日9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0日16时0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9日16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第60页“合同条款10.6 土方等废弃物约定(1)外运及处置费均包含余方、拆除物堆集所发生的场内短驳、装车(船)、运输费、车辆(码头) (略) 保洁费等除税金外所有费用,处置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结算时提供清运证、处置证明。”

现修改为“外运及处置费均包含余方、拆除物堆集所发生的场内短驳、装车(船)、运输费、车辆(码头) (略) 保洁费等除税金外所有费用,处置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结算时提供清运证、处置证明;土方运距暂按25公里计入,结算时运距按清运证计入。”

3、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增加内容如下:“根据甬建函【2022】61号文,自2022年7月1日起,所有 (略) 政工程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均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模架。如施工时未采用盘扣式支模架,结算时扣除。”。

4、原招标文件中关于各专业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下限值修改为如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即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膜结构工程均为9.07%,电气工程、消防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厨房设备、光伏系统、室外电气、抗震支架、景观电气、雨水回收系统(设备)、景观给水、室外给水、智能化、电梯、空调均为7.35%,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均为8.81%,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均为6.64%,房屋建筑修缮工程为6.34%)”。

5、本项目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已上传至本公告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公告,与本澄清修改公告(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二)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公告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 (略) (略) ,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磊 (略)

监管机构: (略) 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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