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胜嘉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补充完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TD-JSJH2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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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锦胜嘉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补充完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TD-JSJH2022-01

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补充完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锦胜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补充完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补充完善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用于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项目的设备。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锦胜 (略)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元):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 (略) 4 楼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 (略) 4 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现场领取: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齐者不予接受;
(2)邮件形式领取:*@*q.com 邮箱, (略) 全称、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
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塔城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锦胜 (略)

地 址:新 (略) 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558号碧桂园·天玺9幢26层商务办公262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建玲

电 话:*








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补充完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锦胜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补充完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补充完善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用于塔城地区药品实验室改造项目的设备。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锦胜 (略)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元):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 (略) 4 楼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 (略) 4 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现场领取: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齐者不予接受;
(2)邮件形式领取:*@*q.com 邮箱, (略) 全称、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
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塔城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锦胜 (略)

地 址:新 (略) 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558号碧桂园·天玺9幢26层商务办公262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建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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