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大市镇人民政府的耒阳市023县道大市镇内K22+100-K25+400段路面油化工程项目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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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大市镇人民政府的耒阳市023县道大市镇内K22+100-K25+400段路面油化工程项目终止公告

耒阳市大市镇人民政府的耒阳市023县道大市镇内K22+100-K25+400段路面油化工程项目终止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略) 0 (略) 镇内K22+100-K25+ (略) 面油化工程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耒财采计【2021】016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代理机构名称:天策致远 (略)

采购项目编号:TCZY-2021LY-CG042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原因:在合同签订后,发生重大变更, (略) 交通运输局通知,大市镇X181石敖线于2019年提质改造,目前尚未交工验收,本招标项目K22+100-K25+400段位于X181石敖线上,故不能进行油化施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镇

联系人:梁智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策致远 (略)

地 址: (略) 高新开 (略) 159号佳境小区22栋101号8101-8105房

联系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邮 编:* 电子邮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关于终止“ (略) 0 (略) 镇内K22+100-K25+ (略) 面油化工程”项目的请示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我单位于2021年12月29日 (略) 0 (略) 镇内K22+100-K25+ (略) 面油化工程政府采购项目,中标 (略) ,中标价*元,合同于2022年1月26日签订。因在准备施工过程中, (略) 交通运输局通知,大市镇X181石敖线于2019年开始提质改造,目前尚未交工验收, (略) 0 (略) 镇内K22+100-K25+ (略) 面油化 (略) 镇X181石敖线上,故不能进行油化施工。按照《中华人民 (略) 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城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许可,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 (略) 、公路 (略) 附属设施。

据上实际情况,该项目已无法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故申请终止该项目。

(略) 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耒阳市大市镇人民政府的耒阳市023县道大市镇内K22+100-K25+400段路面油化工程项目终止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略) 0 (略) 镇内K22+100-K25+ (略) 面油化工程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耒财采计【2021】016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代理机构名称:天策致远 (略)

采购项目编号:TCZY-2021LY-CG042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原因:在合同签订后,发生重大变更, (略) 交通运输局通知,大市镇X181石敖线于2019年提质改造,目前尚未交工验收,本招标项目K22+100-K25+400段位于X181石敖线上,故不能进行油化施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镇

联系人:梁智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策致远 (略)

地 址: (略) 高新开 (略) 159号佳境小区22栋101号8101-8105房

联系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邮 编:* 电子邮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关于终止“ (略) 0 (略) 镇内K22+100-K25+ (略) 面油化工程”项目的请示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我单位于2021年12月29日 (略) 0 (略) 镇内K22+100-K25+ (略) 面油化工程政府采购项目,中标 (略) ,中标价*元,合同于2022年1月26日签订。因在准备施工过程中, (略) 交通运输局通知,大市镇X181石敖线于2019年开始提质改造,目前尚未交工验收, (略) 0 (略) 镇内K22+100-K25+ (略) 面油化 (略) 镇X181石敖线上,故不能进行油化施工。按照《中华人民 (略) 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城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许可,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 (略) 、公路 (略) 附属设施。

据上实际情况,该项目已无法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故申请终止该项目。

(略) 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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