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陈城镇)项目-C标段污水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陈城镇)项目-C标段污水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陈城镇)项目-C标段污水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问:招标文件不允许使用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限制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基本形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只有9000元,却要求投标人必须购买价格垄断的电子保函,增加投标人投标成本,恶化营商环境,请本着改善营商环境,增加最基本的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请代理明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10“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 (略) 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略) (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项目部监理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或其他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以上项目数的计算依据为项目监理合同。”是否要求总监需无在建?

答: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执行。

3、问:简易评标法是否需要提供监理大纲

答:不需要提供。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增加:注:上述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上限为其监理费总额。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标人:福建省水务发展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 (略) (盖章)

日期:2022 09 16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陈城镇)项目-C标段污水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问:招标文件不允许使用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限制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基本形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只有9000元,却要求投标人必须购买价格垄断的电子保函,增加投标人投标成本,恶化营商环境,请本着改善营商环境,增加最基本的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请代理明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10“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 (略) 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略) (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项目部监理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或其他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以上项目数的计算依据为项目监理合同。”是否要求总监需无在建?

答: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执行。

3、问:简易评标法是否需要提供监理大纲

答:不需要提供。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增加:注:上述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上限为其监理费总额。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标人:福建省水务发展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 (略) (盖章)

日期:2022 09 16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