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第三批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三
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第三批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第三批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三02包
二、项目编号:YD2022*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8月26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一、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1 设备主机桌面式放置,采用无线 wifi 技术,机器可移动并可任意组合,配有可视防尘盖,可实时观测试管量。
事实依据:目前智能采血系统行业符合以上要求的只有苏 (略) 的产品,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微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2 每台主机对应两个窗口,采用独立式托盘装置,左右led 灯标示跳起式装置。贴好标签的试管无需传输装置就能出现在采血工作人员身旁。
事实依据:目前智能采血系统行业符合以上要求的只有苏 (略) 的产品,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岐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3 采血管装载方式∶设备装管仓门为上盖闭合式,可在设备备管的同时向任意管仓装载采血管从设备顶部管仓开口处直接装载,采用平躺式放置采血管,而非倾斜滑道式放置、整盘放置、抽屉式放置此过程中无需要求试管管帽向上放置,可支持试管头尾无序摆放支持主机正常备管状态下不停机随时加装试管。
事实依据:此参数对设备的装载方式做了详细要求,明确限制倾斜滑道式放置、整盘放置、抽屉式放置等方式,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的装载方式与设备功能、性能和实际使用并无必然关系。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一、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5处理能力∶内置双打印引擎(非普通打印机)可同时完成贴标和落标签功能(贴标完成的试管与标签同一出口出来,彻底杜绝遗漏标本)单台主机最大处理速度≥900管/小时,整个系统处理速度与机器数量成正比。
事实依据∶此参数不仅要求了内置双打印引擎的打印机,并对贴标完成的试管与标签出现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贴标完成的试管与标签同一出口出来。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试管进行快速贴标,至于试管及标签的出现位置不同厂家有不同的实现方式。该参数的设置指向性太强,属于限制性、倾向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6 取管方式∶试管平躺式运行;非下滑轨道式及机械手抓取式,且每台设备均设有多个传感器,可自动识别试管管帽位置,确定并完美打印粘贴标签。加装试管时无需刻意调整试管管帽方向。
事实依据:此参数对设备的取管方式做了详细要求,明确限制下滑轨道式及机械手抓取式等方式,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的取管方式与设备功能、性能和实际使用并无必然关系。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22 全自动视觉识别复核标本功能∶空采血管完成贴标后机器内部视觉系统自动识别贴好的采血管,有错误或信息识别不清自动提醒警示。(需提供视频截图)
事实依据:目前智能采血系统行业符合以上要求的只有苏 (略) 的产品,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7、生化部分:
(1)“试剂盘 ≥180个试剂位(不含任何形式的扩展位)”
事实依据∶上述条款是为科华c20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独家设置的参数,同时满足以上条款的不足三家。是若进口产品应标请提供专家论证的结果,若国产产品投标请提供符合三家以上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证,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十一)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耗水量∶去离子水≤50升/小时”
事实依据:同时满足此条款的不足三家。是若进口产品应标请提供专家论证的结果,若国产产品投标请提供符合三家以上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证,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十一)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均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8、血细胞分析流水线:
(1)第#1.7条:低值血小板计数准确性:当血小板≥100*109/L,精确度≤2.5%;当血小板≥20*109/L,精确度≤5.0%;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我司PLT-0光学法血小板检测完全可以胜任低值血小板的检测工作,同时无需单独试剂,具有极高的性价比。
(2)第1.20条:检验项目设置:每一个样品可任意设定12个以上组合项目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国产同类产品具有5个检验项目组合,完全满足客户需求。
(3)第1.21条:质控品:可提供原厂配套高、中、低值全套质控品。同一质控品中包含CBC、白细 (略) 织红细胞等在内的所有报告项目,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4)第1.22条:校准品:可提供原厂 (略) 织红细胞的校准品。同一只校准品可提供多个校准项目包含RBC、WBC、HGB、PLT、HCT、MCV、RET。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5)第2.4条:样本推片数量:可按需求设置,单样本可最多连续推片10张;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6)第2.5条:推片速度和角度可根据HCT自动调整:需要,可设定≥16个水平自动选择。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7)第2.6条:吸样量: 闭盖模式≤70 ul;微量血模式≤38 ul。在实际操作中微量血做完血常规检测后剩余血量不足做推片的,会影响推片质量,导致血片不符合标准化,误导读片,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
(8)第2.10条:玻片干燥设定:用户可根据环境,自由设置玻片干燥条件,提供20个档位的干燥强度设定;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9)第2.11条:仪器连接方式:可同台式、立式血液流水线连接,一条流水线最多支持6台推染片机连接。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10)第2.12条:可使用浓缩稀释液:可使用浓缩稀释系统供应的25倍浓缩稀释液,实现不停机更换,降低试剂更换频率,减少科室稀释液存储空间;浓缩试剂需要稀释配比,人为因素会导致测值不稳定,液体试剂适用方便,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11)第2.13条:可使用浓缩缓冲液:可使用55倍浓缩缓冲液,降低试剂更换频率,减少科室试剂存储空间;浓缩试剂需要稀释配比,人为因素会导致测值不稳定,液体试剂适用方便,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12)第2.14条:可扩展连接阅片机:可在根据需要在同一轨道系统(含推片机、含血液分析仪)扩展连接全自动阅片机,对染好的血液涂片进行自动细胞形态分析;在同一轨道系统连接阅片机不满足三家,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如此苛刻的要求,直接将参数指向了希森美康血细胞流水线,在此我公司严重质疑本次是为希森 (略) 产品量身定做的,具有极强的排他性据我方调研, (略) 面上无法找到三个厂家满足以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十八号令》的有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十八号令》第五章第六十八条第四条款明确规定:“不能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要求。从《招标法》角度要求,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均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8、招标文件内所公示出的试剂项目有明显的指定性,直接指定具体品牌。
(1)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测定试剂盒(散射比浊法)400测试/盒 深圳普门;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校准品\\\\\\\\\\\\\\\\5×0.5ml/深圳普门,此试剂项目明显为指定品牌试剂,为血球流水线所公布的参数指向的希森美康血球流水线配备的SAA项目检测仪器。
(2)尿液分析试纸条:100条/筒AVE-11A,此试纸条明显指向于湖南爱威科技尿液分析仪。与此次招标的尿液分析仪参数非常吻合。0.5ml/深圳普门。此试剂项目明显为指定品牌试剂,且仪器血球流水线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试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招标文件提供的配套试剂所涉及品牌仅作试剂报价时参考,最终以实际供货为准。该项内容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2年9月13日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医院)新区第三批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三02包
二、项目编号:YD2022*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8月26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一、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1 设备主机桌面式放置,采用无线 wifi 技术,机器可移动并可任意组合,配有可视防尘盖,可实时观测试管量。
事实依据:目前智能采血系统行业符合以上要求的只有苏 (略) 的产品,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微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2 每台主机对应两个窗口,采用独立式托盘装置,左右led 灯标示跳起式装置。贴好标签的试管无需传输装置就能出现在采血工作人员身旁。
事实依据:目前智能采血系统行业符合以上要求的只有苏 (略) 的产品,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岐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3 采血管装载方式∶设备装管仓门为上盖闭合式,可在设备备管的同时向任意管仓装载采血管从设备顶部管仓开口处直接装载,采用平躺式放置采血管,而非倾斜滑道式放置、整盘放置、抽屉式放置此过程中无需要求试管管帽向上放置,可支持试管头尾无序摆放支持主机正常备管状态下不停机随时加装试管。
事实依据:此参数对设备的装载方式做了详细要求,明确限制倾斜滑道式放置、整盘放置、抽屉式放置等方式,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的装载方式与设备功能、性能和实际使用并无必然关系。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一、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5处理能力∶内置双打印引擎(非普通打印机)可同时完成贴标和落标签功能(贴标完成的试管与标签同一出口出来,彻底杜绝遗漏标本)单台主机最大处理速度≥900管/小时,整个系统处理速度与机器数量成正比。
事实依据∶此参数不仅要求了内置双打印引擎的打印机,并对贴标完成的试管与标签出现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贴标完成的试管与标签同一出口出来。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试管进行快速贴标,至于试管及标签的出现位置不同厂家有不同的实现方式。该参数的设置指向性太强,属于限制性、倾向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6 取管方式∶试管平躺式运行;非下滑轨道式及机械手抓取式,且每台设备均设有多个传感器,可自动识别试管管帽位置,确定并完美打印粘贴标签。加装试管时无需刻意调整试管管帽方向。
事实依据:此参数对设备的取管方式做了详细要求,明确限制下滑轨道式及机械手抓取式等方式,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的取管方式与设备功能、性能和实际使用并无必然关系。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的整体要求——2.2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1.22 全自动视觉识别复核标本功能∶空采血管完成贴标后机器内部视觉系统自动识别贴好的采血管,有错误或信息识别不清自动提醒警示。(需提供视频截图)
事实依据:目前智能采血系统行业符合以上要求的只有苏 (略) 的产品,此条款存在指定技术细节和限制其它投标人技术实现方式实现排它性目的,属于排它性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7、生化部分:
(1)“试剂盘 ≥180个试剂位(不含任何形式的扩展位)”
事实依据∶上述条款是为科华c20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独家设置的参数,同时满足以上条款的不足三家。是若进口产品应标请提供专家论证的结果,若国产产品投标请提供符合三家以上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证,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十一)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耗水量∶去离子水≤50升/小时”
事实依据:同时满足此条款的不足三家。是若进口产品应标请提供专家论证的结果,若国产产品投标请提供符合三家以上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证,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十一)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均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8、血细胞分析流水线:
(1)第#1.7条:低值血小板计数准确性:当血小板≥100*109/L,精确度≤2.5%;当血小板≥20*109/L,精确度≤5.0%;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我司PLT-0光学法血小板检测完全可以胜任低值血小板的检测工作,同时无需单独试剂,具有极高的性价比。
(2)第1.20条:检验项目设置:每一个样品可任意设定12个以上组合项目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国产同类产品具有5个检验项目组合,完全满足客户需求。
(3)第1.21条:质控品:可提供原厂配套高、中、低值全套质控品。同一质控品中包含CBC、白细 (略) 织红细胞等在内的所有报告项目,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4)第1.22条:校准品:可提供原厂 (略) 织红细胞的校准品。同一只校准品可提供多个校准项目包含RBC、WBC、HGB、PLT、HCT、MCV、RET。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5)第2.4条:样本推片数量:可按需求设置,单样本可最多连续推片10张;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6)第2.5条:推片速度和角度可根据HCT自动调整:需要,可设定≥16个水平自动选择。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7)第2.6条:吸样量: 闭盖模式≤70 ul;微量血模式≤38 ul。在实际操作中微量血做完血常规检测后剩余血量不足做推片的,会影响推片质量,导致血片不符合标准化,误导读片,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
(8)第2.10条:玻片干燥设定:用户可根据环境,自由设置玻片干燥条件,提供20个档位的干燥强度设定;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9)第2.11条:仪器连接方式:可同台式、立式血液流水线连接,一条流水线最多支持6台推染片机连接。此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及排他性,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10)第2.12条:可使用浓缩稀释液:可使用浓缩稀释系统供应的25倍浓缩稀释液,实现不停机更换,降低试剂更换频率,减少科室稀释液存储空间;浓缩试剂需要稀释配比,人为因素会导致测值不稳定,液体试剂适用方便,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11)第2.13条:可使用浓缩缓冲液:可使用55倍浓缩缓冲液,降低试剂更换频率,减少科室试剂存储空间;浓缩试剂需要稀释配比,人为因素会导致测值不稳定,液体试剂适用方便,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12)第2.14条:可扩展连接阅片机:可在根据需要在同一轨道系统(含推片机、含血液分析仪)扩展连接全自动阅片机,对染好的血液涂片进行自动细胞形态分析;在同一轨道系统连接阅片机不满足三家,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如此苛刻的要求,直接将参数指向了希森美康血细胞流水线,在此我公司严重质疑本次是为希森 (略) 产品量身定做的,具有极强的排他性据我方调研, (略) 面上无法找到三个厂家满足以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十八号令》的有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十八号令》第五章第六十八条第四条款明确规定:“不能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要求。从《招标法》角度要求,希望对方提供三家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答:经市场调研,本条所涉及技术参数,国内均有多家满足或优于参数需求;该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8、招标文件内所公示出的试剂项目有明显的指定性,直接指定具体品牌。
(1)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测定试剂盒(散射比浊法)400测试/盒 深圳普门;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校准品\\\\\\\\\\\\\\\\5×0.5ml/深圳普门,此试剂项目明显为指定品牌试剂,为血球流水线所公布的参数指向的希森美康血球流水线配备的SAA项目检测仪器。
(2)尿液分析试纸条:100条/筒AVE-11A,此试纸条明显指向于湖南爱威科技尿液分析仪。与此次招标的尿液分析仪参数非常吻合。0.5ml/深圳普门。此试剂项目明显为指定品牌试剂,且仪器血球流水线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 采购人试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招标文件提供的配套试剂所涉及品牌仅作试剂报价时参考,最终以实际供货为准。该项内容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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