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中心[YZN0-WZ-GKJT-22-0294]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加工中心[YZN0-WZ-GKJT-22-0294]招标变更


商务部分(5分)
交货期
1分
以6个自然月为基准,每提前1个月交货,得0.5分,最多得1分。
质量保证
(1分)
0.5分
提供整机质保期间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方案及设备超出保修期以外的设备维修、维护方案。方案完善及可行性较强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0.5分
公司在京津冀地区有售后服务团队的得0.5分(提供证明材料)。
培训
1分
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的操作、编程、日常维护保养、故障分析和排除、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理程序等。对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完整得1分,其他不得分。
同类产品国内销售业绩
1分
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生产的同类立式加工中心在国内近3年的销售业绩,按单台价格*以上的合同数量进行排序,排名第一、二名的分别得1分、0.5分,第三名及以后均为0分。
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主要技术内容页和可证明投标人是合同制造者的相关信息等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以上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近三年财务状况/银行3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1分
报价人未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得0分。
报价人提供了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1) 近三年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一得0.5分,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二得0.3分,其他得0分;
2) 资产负债率75%以下的得0.5分;75%以上(含)的得0分。
1.本项目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部分评分标准的商务部分(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适用)变更为:
2、本项目第五章采购需求的1.2项目期限由原:合同签订之日计起4个月内完成货物的交货,5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6个月内完成终验收。变更为:合同签订之日计起6个月内完成货物的交货,7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8个月内完成终验收。
其它不变。
中 (略)
2022年9月16日

商务部分(5分)
交货期
1分
以6个自然月为基准,每提前1个月交货,得0.5分,最多得1分。
质量保证
(1分)
0.5分
提供整机质保期间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方案及设备超出保修期以外的设备维修、维护方案。方案完善及可行性较强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0.5分
公司在京津冀地区有售后服务团队的得0.5分(提供证明材料)。
培训
1分
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的操作、编程、日常维护保养、故障分析和排除、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理程序等。对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完整得1分,其他不得分。
同类产品国内销售业绩
1分
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生产的同类立式加工中心在国内近3年的销售业绩,按单台价格*以上的合同数量进行排序,排名第一、二名的分别得1分、0.5分,第三名及以后均为0分。
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主要技术内容页和可证明投标人是合同制造者的相关信息等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以上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近三年财务状况/银行3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1分
报价人未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得0分。
报价人提供了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1) 近三年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一得0.5分,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二得0.3分,其他得0分;
2) 资产负债率75%以下的得0.5分;75%以上(含)的得0分。
1.本项目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部分评分标准的商务部分(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适用)变更为:
2、本项目第五章采购需求的1.2项目期限由原:合同签订之日计起4个月内完成货物的交货,5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6个月内完成终验收。变更为:合同签订之日计起6个月内完成货物的交货,7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8个月内完成终验收。
其它不变。
中 (略)
2022年9月1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