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挂牌处置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债权资产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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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挂牌处置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债权资产的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已于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止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恒大地产 (略) 重组债权(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进行挂牌,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且已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受让方,现补登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20日,标的资产项下未偿本息及违约金合计人民币796,*,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655,*,未偿利息人民币79,*,未偿违约金人民币61,*。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利息及违约金数额为初步匡算,具体以合同约定或生效法律判决确认为准)。


债务人

债权本金(元)

债权利息(元)

违约金(元)

抵押物

保证人

抵押人

恒大地产 (略)

655,*

79,*

61,*

位于 (略) (略) 青 (略) 南、五龙河东*平方米的住宅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平方米的商住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莱 (略) 、 (略) 、 (略) 、莱 (略)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为确保遵循财政部规定的“三公”原则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我分公司现再次发出本补充公告,具备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9月27日17:30前在上海联合产 (略) 站(网址:http://**)报名参与竞买。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我分公司将确定原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7: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交纳至指定银行账户。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最终受让方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本次挂牌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用由受让方缴纳。最终 (略) 提供的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 (略) 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2-*/*


邮件地址:*@*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6号*3楼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委办公室)


0532-*(我分公司纪委)


监督管理部门:053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053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特此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2年09月18日

,济南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已于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止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恒大地产 (略) 重组债权(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进行挂牌,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且已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受让方,现补登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20日,标的资产项下未偿本息及违约金合计人民币796,*,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655,*,未偿利息人民币79,*,未偿违约金人民币61,*。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利息及违约金数额为初步匡算,具体以合同约定或生效法律判决确认为准)。


债务人

债权本金(元)

债权利息(元)

违约金(元)

抵押物

保证人

抵押人

恒大地产 (略)

655,*

79,*

61,*

位于 (略) (略) 青 (略) 南、五龙河东*平方米的住宅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平方米的商住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莱 (略) 、 (略) 、 (略) 、莱 (略)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为确保遵循财政部规定的“三公”原则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我分公司现再次发出本补充公告,具备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9月27日17:30前在上海联合产 (略) 站(网址:http://**)报名参与竞买。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我分公司将确定原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7: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交纳至指定银行账户。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最终受让方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本次挂牌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用由受让方缴纳。最终 (略) 提供的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 (略) 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2-*/*


邮件地址:*@*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6号*3楼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委办公室)


0532-*(我分公司纪委)


监督管理部门:053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053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特此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2年09月18日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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