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洞头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洞头区“除四害”项目的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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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洞头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洞头区“除四害”项目的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T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洞头区“除四害”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的“五、评分细则” | 履约能力: 1.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质、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进行比较打分(0-3分); 2.拟投入本项目消杀人员具有病媒生物或有害生物防制上岗培训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消杀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3.担任本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证明,每有1人具有中级证书的得0.5分,每有1人具有高级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履约能力: 1.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质、技术能力、工作经验、业绩等进行比较打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档:6-4分;B档:3-2分;C档: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消杀人员具有病媒生物或有害生物防制上岗培训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消杀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15点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点30分 |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要求中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具有同等效力,采购文件要求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采购文件要求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洞头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略) 洞头区北岙 (略) 1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范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温碧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洞 (略) 79号财政大楼
传真:0577-*
联系人 :金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
*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洞头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洞头区“除四害”项目的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T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洞头区“除四害”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的“五、评分细则” | 履约能力: 1.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质、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进行比较打分(0-3分); 2.拟投入本项目消杀人员具有病媒生物或有害生物防制上岗培训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消杀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3.担任本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证明,每有1人具有中级证书的得0.5分,每有1人具有高级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履约能力: 1.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质、技术能力、工作经验、业绩等进行比较打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档:6-4分;B档:3-2分;C档: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消杀人员具有病媒生物或有害生物防制上岗培训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消杀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15点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点30分 |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要求中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具有同等效力,采购文件要求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采购文件要求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洞头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略) 洞头区北岙 (略) 1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范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温碧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洞 (略) 79号财政大楼
传真:0577-*
联系人 :金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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