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医院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十批(二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变更公告
歙县人民医院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十批(二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变更公告
天
小时
分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十批(二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车辆技术参数” | 1.1、底盘 (1)变速器:手动; (2)悬架系统:麦弗逊式独立前悬,钢板弹簧后悬; (3)轴距:≥3300mm。 (4)驾驶室3座椅 (5)驾驶室电动窗,中控门锁带遥控功能; (6)后双开门 (7)≥5人 1.2、安全 (1)安全气囊:驾驶座安全气囊; (2)防抱死制动系统ABS; (3)牵引力控制系统ASR/TCS/TRC; (4)车身稳定系统ESC/ESP/DSC; (5)制动辅助系统EBA/BAS/BA; (6)制动力分配系统EBD/CBC; (7)装有智能竖屏导航及倒车影像。 1.3、发动机 (1)排量:≥1900ml; ?(2)燃油类型:汽油; (3)额定功率:≥149kW; (4)最大扭矩:≥330N·m; (5)型式:直列四缸、涡轮增压; (6)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7)最高时速:≥120km/h。 1.4、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 1.5、整车尺寸 ?(1)外形尺寸:长≥5341mm、宽≥2032mm、高≥2460mm; (2)医疗舱尺寸:长≥2600mm、宽≥1700mm、高≥1700mm; 1.6、载重 (1)整备质量:2380kg≤质量≤2580kg; (2)总质量:≥3300kg。 1.7、车辆外观 (1)救护车车身外表底色要求为白色,标识颜色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定制; (2)医疗舱左前车窗全贴不透光白膜,其余车窗贴2/3不透光白膜。 1.8、警示系统:车顶前部、左右两侧、尾部均需安装蓝色LED爆闪警灯,提供公告照片及实物照片为证;电子警报器:方便安装和操作,具有警灯控制功能。 1.9、照明系统:医疗舱内顶、医疗舱尾部、均需安装LED照明灯,输液射灯。 1.10、空调及通风换气系统:医疗舱为大功率直排制热、制冷,有排风换气扇。 1.11、担架系统 (1)自动上车担架(含担架底座)。 (2)铲式担架。 (3)折叠担架。 (4)固定夹板 (5)软担架 1.12、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220V,不小于1000W纯正弦波电源可供医疗设备使用,并在相应的位置安置12V电源插座至少1只、220V电源插座至少4只;(220V电源插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13、供氧系统:医疗舱氧气柜包括氧气切换装置及2个10L氧气瓶,氧气瓶上配有2个减压阀、2个氧气终端、1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1个呼吸机接口(国标), (略) 等中央供氧系统,带专用设施门,方便患者吸氧使用。 1.14、辅助设备 (1)驾驶舱与医疗舱隔断及前后对讲系统; (2)紫外线消毒灯:12V供电. (3)安全扶手 (4)灭火器 (5)输液挂钩 (6)垃圾桶 (7)中门及后门踏板 1.15、柜体材料: (1)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柜体制作材料环保检测报告中,要求未检出*醛、镉、铅、汞及六价铬; (2)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柜体制作材料阻燃检测报告,要求满足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 1.16、供电系统 (1)在拔掉车辆钥匙后所有用电器应与主、副电瓶断开,防止漏电,以保证蓄电池保存充足电力; (2)安全保护: (略) 应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救护设备的电器正常使用; (3)汽车低压线束:改装线束采用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电线为镀锡铜线;耐高温压力测试,测试条件为100℃、4h、1KV、1min情况下,按照GB/T*标准进行测试,要求满足标准。 (4)集成电控箱,投标人须提供设计专利及授权用于救护车上装。 1.17、地板采用具有阻燃性质地板,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阻燃报告;医疗舱地板革采用防水、防腐、耐磨、抗菌、环保材料,便于清洁和整理。 1.18、座椅:右侧朝前正向医生座椅、右侧2人座长排座椅(配三副两点式安全带),须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标准(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实验方法) 1.19、医疗舱设计:医疗舱整体为ABS吸塑一体成型,不得使用铝塑板折弯拼接,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吸塑一体式成型的中隔墙, 分开前后车厢设有一块大尺寸玻璃推拉窗(方便驾驶室人员宽视野,全方位的掌握医疗舱状况),医疗舱中隔墙上方设有长整排空调出风口,医疗舱中间隔墙安装反向座椅,医疗舱右侧安装吸塑一体成型右侧板,上方设有3个储物盒,医疗舱右侧中门旁安装朝前独立座椅,医疗舱右侧后方安装吸塑一体成型长排座椅,医疗舱左侧安装吸塑一体成型左侧板,医疗舱左侧中部设有一体成型储物柜及设备摆放柜,后侧设有一体成型氧气柜,配置安装2个10L氧气瓶,医疗舱左侧上方并排3个一体成型吊柜,医疗舱顶部安装吸塑一体成型顶板,医疗舱顶部采用“凸台”立体式设计,装有2段安全扶手,医疗舱顶部安装“圆型”隐藏式消毒灯;(需提供设计图纸、实车图片及公告图片并加盖厂家鲜章); ?1.20、医疗设备减震固定系统(拉伸强度≥10Mpa;拉伸强度变化率≤5),耐氧性能:50*10-8(50phm)*40℃*72h*20%无裂纹。 | 1.1、底盘 (1)变速器:手动; (2)悬架系统:麦弗逊式独立前悬,钢板弹簧后悬; (3)轴距:≤2933mm。 (4)驾驶室3座椅 (5)驾驶室电动窗,中控门锁带遥控功能; (6)后双开门 (7)≥5 人 1.2、安全 (1)安全气囊:驾驶座安全气囊; (2)防抱死制动系统 ABS; (3)牵引力控制系统 ASR/TCS/TRC; (4)车身稳定系统ESC/ESP/DSC; (5)制动辅助系统 EBA/BAS/BA; (6)制动力分配系统EBD/CBC; (7)装有智能竖屏导航及倒车影像。 1.3、发动机 (1)排量:≥1900ml; (2)燃油类型:汽油; (3)额定功率:≥149kW; (4)最大扭矩:≥330N·m; (5)型式:直列四缸、涡轮增压; (6)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7)最高时速:≥120km/h。 1.4、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 1.5、整车尺寸 (1)外形尺寸:长≤5200、宽≤2032mm、高≥2185mm; (2)医疗舱尺寸:长≥2350mm、宽≥1700mm、高≥1400mm; 1.6、载重 (1)整备质量:2000kg≤质量≤2260kg; (2)总质量:≥3300kg。 1.7、车辆外观 (1)救护车车身外表底色要求为白色,标识颜色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定制; (2)医疗舱左前车窗全贴不透光白膜,其余车窗贴 2/3 不透光白膜。 1.8、警示系统:车顶前部、左右两侧、尾部均需安装蓝色 LED爆闪警灯;电子警报器:方便安装和操作,具有警灯控制功能。 1.9、照明系统:医疗舱内顶、医疗舱尾部、均需安装 LED 照明灯,输液射灯。 1.10、空调及通风换气系统:医疗舱为大功率直排制热、制冷,有排风换气扇。 1.11、担架系统 (1)自动上车担架(含担架底座)。 (2)铲式担架。 (3)折叠担架。 (4)固定夹板 (5)软担架 1.12、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 24 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220V,不小于 1000W 纯正弦波电源可供医疗设备使用,并在相应 的位置安置 12V 电源插座至少 1 只、220V 电源插座至少 2只; (220V 电源插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13、供氧系统:医疗舱氧气柜包括氧气切换装置及 2 个 10L 氧气瓶,氧气瓶上配有 2 个减压阀、2 个氧气终端、1 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1 个呼吸机接口(国标), (略) 等中央供氧系统,带专用设施门,方便患者吸氧使用。 1.14、辅助设备 (1)驾驶舱与医疗舱隔断及前后对讲系统; (2)紫外线消毒灯:12V 供电. (3)安全扶手 (4)灭火器 (5)输液挂钩 (6)垃圾桶 1.15、柜体材料: (1)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柜体制作材料阻燃检测报告,要求满足 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 1.16、供电系统 (1)安全保护: (略) 应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救护设备的电器正常使用; (2)汽车低压线束:改装线束采用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电线为镀锡铜线;耐高温压力测试,测试条件为 100℃、4h、1KV、1min 情况下,按照 GB/T* 标准进行测试,要求满足标准。 (3)集成电控箱,投标人须提供设计专利及授权用于救护车上装。 1.17、地板采用具有阻燃性质地板,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阻燃报告;医疗舱地板革采用防水、防腐、耐磨、抗菌、环保材料,便于清洁和整理。 1.18、座椅:右侧朝前正向2个独立座椅 1.19、医疗舱设计:医疗舱整体为PVC板材,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中隔墙, 分开前后车厢设有一块大尺寸玻璃推拉窗(方便驾驶室人员 宽视野,全方位的掌握医疗舱状况),医疗舱中隔墙上方设有长整排空调出风口,医疗舱右侧旁安装独立座椅,医疗舱左侧储物柜及氧气柜,配置安装 2 个 10L 氧气瓶。 1.20、医疗设备减震固定系统(拉伸强度≥10Mpa;拉伸强度 变化率≤5),耐氧性能:50*10-8(50phm)*40℃*72h*20%无裂纹。 |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歙县徽城镇歙州大道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 (略) (略) 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转6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转6614
天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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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十批(二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车辆技术参数” | 1.1、底盘 (1)变速器:手动; (2)悬架系统:麦弗逊式独立前悬,钢板弹簧后悬; (3)轴距:≥3300mm。 (4)驾驶室3座椅 (5)驾驶室电动窗,中控门锁带遥控功能; (6)后双开门 (7)≥5人 1.2、安全 (1)安全气囊:驾驶座安全气囊; (2)防抱死制动系统ABS; (3)牵引力控制系统ASR/TCS/TRC; (4)车身稳定系统ESC/ESP/DSC; (5)制动辅助系统EBA/BAS/BA; (6)制动力分配系统EBD/CBC; (7)装有智能竖屏导航及倒车影像。 1.3、发动机 (1)排量:≥1900ml; ?(2)燃油类型:汽油; (3)额定功率:≥149kW; (4)最大扭矩:≥330N·m; (5)型式:直列四缸、涡轮增压; (6)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7)最高时速:≥120km/h。 1.4、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 1.5、整车尺寸 ?(1)外形尺寸:长≥5341mm、宽≥2032mm、高≥2460mm; (2)医疗舱尺寸:长≥2600mm、宽≥1700mm、高≥1700mm; 1.6、载重 (1)整备质量:2380kg≤质量≤2580kg; (2)总质量:≥3300kg。 1.7、车辆外观 (1)救护车车身外表底色要求为白色,标识颜色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定制; (2)医疗舱左前车窗全贴不透光白膜,其余车窗贴2/3不透光白膜。 1.8、警示系统:车顶前部、左右两侧、尾部均需安装蓝色LED爆闪警灯,提供公告照片及实物照片为证;电子警报器:方便安装和操作,具有警灯控制功能。 1.9、照明系统:医疗舱内顶、医疗舱尾部、均需安装LED照明灯,输液射灯。 1.10、空调及通风换气系统:医疗舱为大功率直排制热、制冷,有排风换气扇。 1.11、担架系统 (1)自动上车担架(含担架底座)。 (2)铲式担架。 (3)折叠担架。 (4)固定夹板 (5)软担架 1.12、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220V,不小于1000W纯正弦波电源可供医疗设备使用,并在相应的位置安置12V电源插座至少1只、220V电源插座至少4只;(220V电源插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13、供氧系统:医疗舱氧气柜包括氧气切换装置及2个10L氧气瓶,氧气瓶上配有2个减压阀、2个氧气终端、1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1个呼吸机接口(国标), (略) 等中央供氧系统,带专用设施门,方便患者吸氧使用。 1.14、辅助设备 (1)驾驶舱与医疗舱隔断及前后对讲系统; (2)紫外线消毒灯:12V供电. (3)安全扶手 (4)灭火器 (5)输液挂钩 (6)垃圾桶 (7)中门及后门踏板 1.15、柜体材料: (1)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柜体制作材料环保检测报告中,要求未检出*醛、镉、铅、汞及六价铬; (2)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柜体制作材料阻燃检测报告,要求满足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 1.16、供电系统 (1)在拔掉车辆钥匙后所有用电器应与主、副电瓶断开,防止漏电,以保证蓄电池保存充足电力; (2)安全保护: (略) 应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救护设备的电器正常使用; (3)汽车低压线束:改装线束采用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电线为镀锡铜线;耐高温压力测试,测试条件为100℃、4h、1KV、1min情况下,按照GB/T*标准进行测试,要求满足标准。 (4)集成电控箱,投标人须提供设计专利及授权用于救护车上装。 1.17、地板采用具有阻燃性质地板,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阻燃报告;医疗舱地板革采用防水、防腐、耐磨、抗菌、环保材料,便于清洁和整理。 1.18、座椅:右侧朝前正向医生座椅、右侧2人座长排座椅(配三副两点式安全带),须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标准(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实验方法) 1.19、医疗舱设计:医疗舱整体为ABS吸塑一体成型,不得使用铝塑板折弯拼接,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吸塑一体式成型的中隔墙, 分开前后车厢设有一块大尺寸玻璃推拉窗(方便驾驶室人员宽视野,全方位的掌握医疗舱状况),医疗舱中隔墙上方设有长整排空调出风口,医疗舱中间隔墙安装反向座椅,医疗舱右侧安装吸塑一体成型右侧板,上方设有3个储物盒,医疗舱右侧中门旁安装朝前独立座椅,医疗舱右侧后方安装吸塑一体成型长排座椅,医疗舱左侧安装吸塑一体成型左侧板,医疗舱左侧中部设有一体成型储物柜及设备摆放柜,后侧设有一体成型氧气柜,配置安装2个10L氧气瓶,医疗舱左侧上方并排3个一体成型吊柜,医疗舱顶部安装吸塑一体成型顶板,医疗舱顶部采用“凸台”立体式设计,装有2段安全扶手,医疗舱顶部安装“圆型”隐藏式消毒灯;(需提供设计图纸、实车图片及公告图片并加盖厂家鲜章); ?1.20、医疗设备减震固定系统(拉伸强度≥10Mpa;拉伸强度变化率≤5),耐氧性能:50*10-8(50phm)*40℃*72h*20%无裂纹。 | 1.1、底盘 (1)变速器:手动; (2)悬架系统:麦弗逊式独立前悬,钢板弹簧后悬; (3)轴距:≤2933mm。 (4)驾驶室3座椅 (5)驾驶室电动窗,中控门锁带遥控功能; (6)后双开门 (7)≥5 人 1.2、安全 (1)安全气囊:驾驶座安全气囊; (2)防抱死制动系统 ABS; (3)牵引力控制系统 ASR/TCS/TRC; (4)车身稳定系统ESC/ESP/DSC; (5)制动辅助系统 EBA/BAS/BA; (6)制动力分配系统EBD/CBC; (7)装有智能竖屏导航及倒车影像。 1.3、发动机 (1)排量:≥1900ml; (2)燃油类型:汽油; (3)额定功率:≥149kW; (4)最大扭矩:≥330N·m; (5)型式:直列四缸、涡轮增压; (6)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7)最高时速:≥120km/h。 1.4、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 1.5、整车尺寸 (1)外形尺寸:长≤5200、宽≤2032mm、高≥2185mm; (2)医疗舱尺寸:长≥2350mm、宽≥1700mm、高≥1400mm; 1.6、载重 (1)整备质量:2000kg≤质量≤2260kg; (2)总质量:≥3300kg。 1.7、车辆外观 (1)救护车车身外表底色要求为白色,标识颜色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定制; (2)医疗舱左前车窗全贴不透光白膜,其余车窗贴 2/3 不透光白膜。 1.8、警示系统:车顶前部、左右两侧、尾部均需安装蓝色 LED爆闪警灯;电子警报器:方便安装和操作,具有警灯控制功能。 1.9、照明系统:医疗舱内顶、医疗舱尾部、均需安装 LED 照明灯,输液射灯。 1.10、空调及通风换气系统:医疗舱为大功率直排制热、制冷,有排风换气扇。 1.11、担架系统 (1)自动上车担架(含担架底座)。 (2)铲式担架。 (3)折叠担架。 (4)固定夹板 (5)软担架 1.12、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 24 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220V,不小于 1000W 纯正弦波电源可供医疗设备使用,并在相应 的位置安置 12V 电源插座至少 1 只、220V 电源插座至少 2只; (220V 电源插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13、供氧系统:医疗舱氧气柜包括氧气切换装置及 2 个 10L 氧气瓶,氧气瓶上配有 2 个减压阀、2 个氧气终端、1 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1 个呼吸机接口(国标), (略) 等中央供氧系统,带专用设施门,方便患者吸氧使用。 1.14、辅助设备 (1)驾驶舱与医疗舱隔断及前后对讲系统; (2)紫外线消毒灯:12V 供电. (3)安全扶手 (4)灭火器 (5)输液挂钩 (6)垃圾桶 1.15、柜体材料: (1)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柜体制作材料阻燃检测报告,要求满足 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 1.16、供电系统 (1)安全保护: (略) 应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救护设备的电器正常使用; (2)汽车低压线束:改装线束采用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电线为镀锡铜线;耐高温压力测试,测试条件为 100℃、4h、1KV、1min 情况下,按照 GB/T* 标准进行测试,要求满足标准。 (3)集成电控箱,投标人须提供设计专利及授权用于救护车上装。 1.17、地板采用具有阻燃性质地板,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阻燃报告;医疗舱地板革采用防水、防腐、耐磨、抗菌、环保材料,便于清洁和整理。 1.18、座椅:右侧朝前正向2个独立座椅 1.19、医疗舱设计:医疗舱整体为PVC板材,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中隔墙, 分开前后车厢设有一块大尺寸玻璃推拉窗(方便驾驶室人员 宽视野,全方位的掌握医疗舱状况),医疗舱中隔墙上方设有长整排空调出风口,医疗舱右侧旁安装独立座椅,医疗舱左侧储物柜及氧气柜,配置安装 2 个 10L 氧气瓶。 1.20、医疗设备减震固定系统(拉伸强度≥10Mpa;拉伸强度 变化率≤5),耐氧性能:50*10-8(50phm)*40℃*72h*20%无裂纹。 |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歙县徽城镇歙州大道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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