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2022-09-20
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2022-09-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13 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需求:1、有机肥的原料必须主要为我县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等,在县外注册的企业须在我县内有固定的场所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等。须提供有效的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处理设施图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原材料收集证明,至少20家以上。必须有购货合同及今日水印相机的真实时间图片证明。
2、有机肥产品须取得肥料登记证。杜绝利用味精厂、造纸厂、城市污泥等工业下脚料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料。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满足农业行业标准《(NY525/T-2021)》。
3、外观:颗粒状,无恶臭味,无腐败味,无机械杂质。有效期长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
②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
③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④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应符合NY884的要求;
⑤有机肥料有限期(月)≥6;
⑥有机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总镉(Cd)(以烘干基计)≤3: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总汞(Hg)(以烘干基计)≤2。(重金属限量指标要求单位mg/kg.)。
4、有机肥包装:袋装,40公斤/袋,包装袋正面要标注有机肥养分含量,登记证,生产厂家等、其他标识按国标执行,共计553吨。
5、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企业。
现更正为:1、有机肥产品须取得肥料登记证。杜绝利用味精厂、造纸厂、城市污泥等工业下脚料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料。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满足农业行业标准《(NY525/T-2021)》。
2、外观:颗粒状,无恶臭味,无腐败味,无机械杂质。有效期长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
②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
③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④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应符合NY884的要求;
⑤有机肥料有限期(月)≥6;
⑥有机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总镉(Cd)(以烘干基计)≤3: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总汞(Hg)(以烘干基计)≤2。(重金属限量指标要求单位mg/kg.)。
3、有机肥包装:袋装,40公斤/袋,包装袋正面要标注有机肥养分含量,登记证,生产厂家等、其他标识按国标执行,共计553吨。
4、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企业。
更正日期:2022年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霍邱县城西湖乡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府东小区3栋1单元80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盛祝燕
电 话:0564-*
附件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13 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需求:1、有机肥的原料必须主要为我县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等,在县外注册的企业须在我县内有固定的场所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等。须提供有效的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处理设施图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原材料收集证明,至少20家以上。必须有购货合同及今日水印相机的真实时间图片证明。
2、有机肥产品须取得肥料登记证。杜绝利用味精厂、造纸厂、城市污泥等工业下脚料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料。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满足农业行业标准《(NY525/T-2021)》。
3、外观:颗粒状,无恶臭味,无腐败味,无机械杂质。有效期长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
②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
③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④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应符合NY884的要求;
⑤有机肥料有限期(月)≥6;
⑥有机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总镉(Cd)(以烘干基计)≤3: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总汞(Hg)(以烘干基计)≤2。(重金属限量指标要求单位mg/kg.)。
4、有机肥包装:袋装,40公斤/袋,包装袋正面要标注有机肥养分含量,登记证,生产厂家等、其他标识按国标执行,共计553吨。
5、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企业。
现更正为:1、有机肥产品须取得肥料登记证。杜绝利用味精厂、造纸厂、城市污泥等工业下脚料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料。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满足农业行业标准《(NY525/T-2021)》。
2、外观:颗粒状,无恶臭味,无腐败味,无机械杂质。有效期长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
②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
③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④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应符合NY884的要求;
⑤有机肥料有限期(月)≥6;
⑥有机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总镉(Cd)(以烘干基计)≤3: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总汞(Hg)(以烘干基计)≤2。(重金属限量指标要求单位mg/kg.)。
3、有机肥包装:袋装,40公斤/袋,包装袋正面要标注有机肥养分含量,登记证,生产厂家等、其他标识按国标执行,共计553吨。
4、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企业。
更正日期:2022年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霍邱县城西湖乡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府东小区3栋1单元80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盛祝燕
电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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