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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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略) 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5001)

(第1号)澄清文件

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各潜在投标人:

(略) 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5001)(第1号)澄清文件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2.1 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30%,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更改为“17.2.1 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10%,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其他内容不变。

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略) 上东水库管理所

泰宇建筑 (略)

2022.9.19

1号澄清文件-上东水库.pdf附件下载:
1号澄清文件-上东水库.pdf

(略) 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5001)

(第1号)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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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略) 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5001)(第1号)澄清文件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2.1 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30%,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更改为“17.2.1 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10%,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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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上东水库管理所

泰宇建筑 (略)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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