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嵊州市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略) 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5001)
(第1号)澄清文件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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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略) 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5001)(第1号)澄清文件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2.1 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30%,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更改为“17.2.1 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10%,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其他内容不变。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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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上东水库管理所
泰宇建筑 (略)
2022.9.19
1号澄清文件-上东水库.pdf |
(略) 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5001)
(第1号)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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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略) 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5001)(第1号)澄清文件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2.1 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30%,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更改为“17.2.1 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10%,分二次支付给承包人。”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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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宇建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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