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除臭液年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2年除臭液年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除臭液年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正文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最高限价:标段二:30元/kg”更正为“最高限价:标段二:*/kg”。
2、正文第一节投标邀请函第一项采购需求“本项目标段二采购生物型除臭液(原液)。具体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更正为“本项目标段二采购生物型除臭液(原液)。具体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由于各生产厂家的生物型除臭剂稀释比例不同,本项目对原液按规定稀释比例稀释后的稀释液单价进行招标,本项目稀释比例要求区间范围为10至100倍,稀释比例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须提供具备法律效应的详细货物说明书加盖生产厂商的公章,若投标产品稀释比例为区间数,取区间值的平均数为稀释比例)”
3、正文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五项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第五点“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更正为“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上述2-6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更正为“上述2、3、4、6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正文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七项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共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U盘”*份(电子文件中含全套正本投标文件,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U盘应单独密封,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更正为“投标文件共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U盘”*份(电子文件中含全套正本投标文件,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U盘应单独密封,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5、正文第三节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第三项标段二项目内容表格内容更正,更正后表格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原液数量(kg) | 稀释液数量(kg)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总价(元) |
1 | 生物型除臭液(原液) | */稀释比例 | * | */kg | * |
本项目稀释比例要求区间范围为10至100倍,稀释比例由投标人自行确定(须提供具备法律效应的并加盖生产厂商的公章的详细货物说明书,若投标产品稀释比例为区间数,取区间值的平均数为稀释比例)。所有参数需满足*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标准约定,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报价表中需注明稀释比例及对应换算数量) |
6、正文第三节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第四项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点表格中生物型除臭液(原液)的数量*更正为*/稀释比例。
7、正文第五节标段二评分标准价格项第二点“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得分40分”更正为“确定评标基准价(指不含税稀释液单价):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得分40分”。
8、正文第十节中报价一览表格式更正,更正后格式详见附件。
9、开标时间由2022年9月28日14:30时更正为2022年10月8日14:30时。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新北 (略) 19号
联系方式: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 (略)
地址: (略) 钟楼 (略) 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19-*
附件: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除臭液年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正文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最高限价:标段二:30元/kg”更正为“最高限价:标段二:*/kg”。
2、正文第一节投标邀请函第一项采购需求“本项目标段二采购生物型除臭液(原液)。具体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更正为“本项目标段二采购生物型除臭液(原液)。具体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由于各生产厂家的生物型除臭剂稀释比例不同,本项目对原液按规定稀释比例稀释后的稀释液单价进行招标,本项目稀释比例要求区间范围为10至100倍,稀释比例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须提供具备法律效应的详细货物说明书加盖生产厂商的公章,若投标产品稀释比例为区间数,取区间值的平均数为稀释比例)”
3、正文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五项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第五点“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更正为“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上述2-6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更正为“上述2、3、4、6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正文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七项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共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U盘”*份(电子文件中含全套正本投标文件,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U盘应单独密封,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更正为“投标文件共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U盘”*份(电子文件中含全套正本投标文件,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U盘应单独密封,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5、正文第三节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第三项标段二项目内容表格内容更正,更正后表格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原液数量(kg) | 稀释液数量(kg)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总价(元) |
1 | 生物型除臭液(原液) | */稀释比例 | * | */kg | * |
本项目稀释比例要求区间范围为10至100倍,稀释比例由投标人自行确定(须提供具备法律效应的并加盖生产厂商的公章的详细货物说明书,若投标产品稀释比例为区间数,取区间值的平均数为稀释比例)。所有参数需满足*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标准约定,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报价表中需注明稀释比例及对应换算数量) |
6、正文第三节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第四项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点表格中生物型除臭液(原液)的数量*更正为*/稀释比例。
7、正文第五节标段二评分标准价格项第二点“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得分40分”更正为“确定评标基准价(指不含税稀释液单价):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得分40分”。
8、正文第十节中报价一览表格式更正,更正后格式详见附件。
9、开标时间由2022年9月28日14:30时更正为2022年10月8日14:30时。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新北 (略) 19号
联系方式: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 (略)
地址: (略) 钟楼 (略) 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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