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22年市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信息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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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22年市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信息的更正公告

(略)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Y2022QT009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 年 8 月26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我单位作为二级分行,关于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其中除“不良贷款率”指标适用于二级分行,其余四项指标均不适用。从数据准确性及一致性考虑,我单位作为投标人能否使用总行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作为以上5项指标所需数据?如我行可以使用总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作为以上5项指标所需数据, (略) ,年度财务报告 (略) 上向社会披露,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共383页,是否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放入完整财务报告或仅放入数据相关页面?

答:请结合实际情况据实提供。财务稳健性声明函中提供相关数据即可,不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

2. (略)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中,第38页中评分标准评分内容有“协定存款年利率”,请问此次为定期存款采购项目,是否应该将评分标准修改为“定期存款年利率”?

答: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存款利率为定期存款一年期利率,为防止出现歧义,招标文件第38页中评分标准评分内容中“协定存款年利率”修改为“定期存款年利率”。

3.若各监管部门(地方金融局、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间,对新增存贷比、贷款增速等指标的评分标准不一致,请问以哪个部门的标准为准?评标后是否公布数据来源。

答:目前未发现相关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数据不一致现象。评标后根据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意见确定是否公布。

4.就“ (略)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2.3.2具体评分细则中的评分内容提出以下疑问:第三个评分内容为“新增存贷比”,评分标准为“所有投标人2021年新增存贷比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排名最高的得15分,每低一名次扣1分,扣完为止, (略)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阜阳银保监分局、人 (略) 中心支行提供”。请问新增存贷比计算方式为何?

答: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该数据由相关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提供,招标采购单位直接取值不进行计算。

5.新增存贷比等于新增贷款除以新增存款这种计算方式会忽略存贷款负增长等情况进而造成数据无可比性,如某银行贷款增长、存款下降新增存贷比即为负值,另一银行存贷款均下降,反而存贷比为正值。我方认为2021年新增存贷比等于2021年末存贷比减去2020年末存贷比这种计算方式是更合理的,且更具有可比性。

答:招标文件中评分内容由专家组拟定,总体上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目前,经与相关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核实,我市2021年度未出现“另一银行存贷款均下降,反而存贷比为正值”情况。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2年9月13日

(略)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Y2022QT009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 年 8 月26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我单位作为二级分行,关于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其中除“不良贷款率”指标适用于二级分行,其余四项指标均不适用。从数据准确性及一致性考虑,我单位作为投标人能否使用总行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作为以上5项指标所需数据?如我行可以使用总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作为以上5项指标所需数据, (略) ,年度财务报告 (略) 上向社会披露,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共383页,是否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放入完整财务报告或仅放入数据相关页面?

答:请结合实际情况据实提供。财务稳健性声明函中提供相关数据即可,不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

2. (略)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中,第38页中评分标准评分内容有“协定存款年利率”,请问此次为定期存款采购项目,是否应该将评分标准修改为“定期存款年利率”?

答: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存款利率为定期存款一年期利率,为防止出现歧义,招标文件第38页中评分标准评分内容中“协定存款年利率”修改为“定期存款年利率”。

3.若各监管部门(地方金融局、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间,对新增存贷比、贷款增速等指标的评分标准不一致,请问以哪个部门的标准为准?评标后是否公布数据来源。

答:目前未发现相关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数据不一致现象。评标后根据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意见确定是否公布。

4.就“ (略) (略) 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2.3.2具体评分细则中的评分内容提出以下疑问:第三个评分内容为“新增存贷比”,评分标准为“所有投标人2021年新增存贷比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排名最高的得15分,每低一名次扣1分,扣完为止, (略)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阜阳银保监分局、人 (略) 中心支行提供”。请问新增存贷比计算方式为何?

答: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该数据由相关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提供,招标采购单位直接取值不进行计算。

5.新增存贷比等于新增贷款除以新增存款这种计算方式会忽略存贷款负增长等情况进而造成数据无可比性,如某银行贷款增长、存款下降新增存贷比即为负值,另一银行存贷款均下降,反而存贷比为正值。我方认为2021年新增存贷比等于2021年末存贷比减去2020年末存贷比这种计算方式是更合理的,且更具有可比性。

答:招标文件中评分内容由专家组拟定,总体上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目前,经与相关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核实,我市2021年度未出现“另一银行存贷款均下降,反而存贷比为正值”情况。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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