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头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第二阶段)-水处理通用设备(设备)答疑纪要四(1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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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头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第二阶段)-水处理通用设备(设备)答疑纪要四(170,000元)

文件编号E**H02
投标资格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②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投标主要设备(包括混合搅拌机、反应池搅拌器和刮泥机的高效沉淀池成套设备)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条款中提到的“一个制造商”仅针对“包括混合搅拌机、反应池搅拌器和刮泥机的高效沉淀池成套设备”的制造商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0-11 10:45: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7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2-10-11 10:45: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2-10-11 10:4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2{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2{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3{text-indent:21.0pt;}p.X4{text-align:left;}p.X5{text-align:left;}span.X5{font-size:12.0pt;}p.X8{text-align:center;}span.X8{font-family:"Arial";}span.X9{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color:#ff0000;}span.X1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color:#ff0000;}span.X1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color:#ff0000;}span.X1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color:#*;}span.X13{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color:#ff0000;}

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四)

工程名称

澳头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第二阶段)-水处理通用设备(设备)

招标阶段

材料设备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如下:

1、本项目因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2-09-23 10:45:00修改为2022-10-11 10:45:00。

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盖章)

(略) (略)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 21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 月 21 日

递交时间

源文地址:http://**
文件编号E**H02
投标资格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②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投标主要设备(包括混合搅拌机、反应池搅拌器和刮泥机的高效沉淀池成套设备)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条款中提到的“一个制造商”仅针对“包括混合搅拌机、反应池搅拌器和刮泥机的高效沉淀池成套设备”的制造商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0-11 10:45: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7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2-10-11 10:45: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2-10-11 10:4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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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四)

工程名称

澳头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第二阶段)-水处理通用设备(设备)

招标阶段

材料设备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如下:

1、本项目因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2-09-23 10:45:00修改为2022-10-11 10:45:00。

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盖章)

(略) (略)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 21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 月 21 日

递交时间

源文地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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