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思明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办公用房租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10月-2023年9月)办公用房租赁)标前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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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思明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办公用房租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10月-2023年9月)办公用房租赁)标前更正公告(二)


2022年思明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办公用房租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10月-2023年9月)办公用房租赁)标前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ZB[D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2022 (略) (略) 办公用房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接采购人通知,对本项目作出以下更正。
更正内容:
1、原项目名 称为 “2022 (略) (略) 办公用房租赁”,更正为:“项目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2022年10月-2023年9月)办公用房租赁”。
2、原采购人地址为“ (略) 思明区湖滨四里69号之1”,更正为:“采购人地址: (略) 思 (略) 18-1号”。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原“第四章 二、技术要求”中:“ (略) 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思明 (略) 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略) 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略) 管理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此次租用过渡性办公场所要求如下:1、场所位置:因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需要,过渡性办公场所受管辖区域限制,场所 (略) 思明区辖区内。2、供 应商提供的场所须是自有产权,产权清晰,无抵押,相关建设手续齐备(政府相关部门批文、竣工验收证明、消防审批手续等),符合要求。3、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少于10年。4、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办公。提供途 (略) ,公交途径该处的站名。交通便捷、道路通畅、出入方便。5、场所面积:满足区城管局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的用房及场地。经测算,此次租用过渡性办公场所建筑总面积需求应不少于3000㎡,应具备独立办公条件,独栋的办公场所应不少于4层。6、设施设备要求:为满足数字化建设、网格化管理要求,租用场地的用电条件应符合区城管局需求,总用电量不少于355千伏安。7、停车场要求:应具备停车场,车位数不少于50个,为采购人配套充足的停车位,便于执法车辆的停放。8、食堂要求:应具备配套食堂,满足140人以上用餐需求。9、装修要求:具有完善的室内外装修和间隔,办公用区要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的使用和装修标准,各功能区要符合区城管局要求,整体考虑各项空间功能布局,结合会议办公、值班值守、信访接待、物资仓储、职工 (略) 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现有场地提出合理明确的使用意见,并提供租用过渡性办公场所装修设 计总体方案。10、内部配备要求:配套齐全的中央空调设备与新风系统、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有可供食堂配套使用的水、电、排水的附属设备和设施;租赁楼层内每层都有单独的男女卫生间;需配备1台客用电梯;需配 (略) 。11、所有涉及消防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新装、改造、维护等)以及相关报验手续均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更正为:“1、采购内容 现拟租赁厦门 (略) (略) 思 (略) 18号一号楼共约2910平方米的建筑作为临时办公场所,租期1年。2、服务要求 (1)场所位置:因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需要,过渡性办公场所受管辖区域限制,场所 (略) 思明区辖区内。(2)供 应商提供的场所须是自有产权或租赁场地,产权清晰,无抵押,相关建设手续齐备(政府相关部门批文、竣工验收证明、消防审批手续等),符合要求。(3)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办公。提供途 (略) ,公交途径该处的站名。交通便捷、道路通畅、出入方便。(4)设施设备要求:租用场地的用电条件应符合区城管局需求。(5)停车场要求:应具备停车场,车位数不少于50个,为采购人配套充足的停车位,便于执法车辆的停放。(6)食堂要求:应具备配套食堂,满足140人以上用餐需求。(7)内部配备要求:配套齐全的中央空调设备与新风系统、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有可供食堂配套使用的水、电、排水的附属设备和设施;租赁楼层内每层都有单独的男女卫生间;需配备1台客用电梯。(8)所有涉及消防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新装、改造、维护等)以及相关报验手续均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原“第四章 三、商务条件”中:“10、服务要求10.1、供 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场地设 计图,并提供整体装修方案。10.2、供 应商提供所投场地整体运营管理、管理模式、功能设 计及服务人员配置方案。10.3、供 应商管理模式合理,有明确的部门职责说明及工作流程,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10.4、供 应商提供食堂管理制度、经营方案。10.5、供 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10.6、若公共设备、水电、空调等发生故障,成交供 应商应在2小时内维修响应,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故障地点;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成交供 应商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其他解决方案。”更正为:“10、服务要求10.1、供 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10.2、若公共设备、水电、空调等发生故障,成交供 应商应在2小时内维修响应,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故障地点;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成交供 应商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其他解决方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思 (略) 18-1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 (略)      

地 址: (略) 思 (略) 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5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志达

电  话:0592-*

建信发展(厦门) (略)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2日


2022年思明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办公用房租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10月-2023年9月)办公用房租赁)标前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ZB[D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2022 (略) (略) 办公用房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接采购人通知,对本项目作出以下更正。
更正内容:
1、原项目名 称为 “2022 (略) (略) 办公用房租赁”,更正为:“项目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2022年10月-2023年9月)办公用房租赁”。
2、原采购人地址为“ (略) 思明区湖滨四里69号之1”,更正为:“采购人地址: (略) 思 (略) 18-1号”。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原“第四章 二、技术要求”中:“ (略) 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思明 (略) 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略) 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略) 管理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此次租用过渡性办公场所要求如下:1、场所位置:因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需要,过渡性办公场所受管辖区域限制,场所 (略) 思明区辖区内。2、供 应商提供的场所须是自有产权,产权清晰,无抵押,相关建设手续齐备(政府相关部门批文、竣工验收证明、消防审批手续等),符合要求。3、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少于10年。4、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办公。提供途 (略) ,公交途径该处的站名。交通便捷、道路通畅、出入方便。5、场所面积:满足区城管局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的用房及场地。经测算,此次租用过渡性办公场所建筑总面积需求应不少于3000㎡,应具备独立办公条件,独栋的办公场所应不少于4层。6、设施设备要求:为满足数字化建设、网格化管理要求,租用场地的用电条件应符合区城管局需求,总用电量不少于355千伏安。7、停车场要求:应具备停车场,车位数不少于50个,为采购人配套充足的停车位,便于执法车辆的停放。8、食堂要求:应具备配套食堂,满足140人以上用餐需求。9、装修要求:具有完善的室内外装修和间隔,办公用区要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的使用和装修标准,各功能区要符合区城管局要求,整体考虑各项空间功能布局,结合会议办公、值班值守、信访接待、物资仓储、职工 (略) 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现有场地提出合理明确的使用意见,并提供租用过渡性办公场所装修设 计总体方案。10、内部配备要求:配套齐全的中央空调设备与新风系统、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有可供食堂配套使用的水、电、排水的附属设备和设施;租赁楼层内每层都有单独的男女卫生间;需配备1台客用电梯;需配 (略) 。11、所有涉及消防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新装、改造、维护等)以及相关报验手续均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更正为:“1、采购内容 现拟租赁厦门 (略) (略) 思 (略) 18号一号楼共约2910平方米的建筑作为临时办公场所,租期1年。2、服务要求 (1)场所位置:因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需要,过渡性办公场所受管辖区域限制,场所 (略) 思明区辖区内。(2)供 应商提供的场所须是自有产权或租赁场地,产权清晰,无抵押,相关建设手续齐备(政府相关部门批文、竣工验收证明、消防审批手续等),符合要求。(3)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办公。提供途 (略) ,公交途径该处的站名。交通便捷、道路通畅、出入方便。(4)设施设备要求:租用场地的用电条件应符合区城管局需求。(5)停车场要求:应具备停车场,车位数不少于50个,为采购人配套充足的停车位,便于执法车辆的停放。(6)食堂要求:应具备配套食堂,满足140人以上用餐需求。(7)内部配备要求:配套齐全的中央空调设备与新风系统、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有可供食堂配套使用的水、电、排水的附属设备和设施;租赁楼层内每层都有单独的男女卫生间;需配备1台客用电梯。(8)所有涉及消防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新装、改造、维护等)以及相关报验手续均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原“第四章 三、商务条件”中:“10、服务要求10.1、供 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场地设 计图,并提供整体装修方案。10.2、供 应商提供所投场地整体运营管理、管理模式、功能设 计及服务人员配置方案。10.3、供 应商管理模式合理,有明确的部门职责说明及工作流程,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10.4、供 应商提供食堂管理制度、经营方案。10.5、供 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10.6、若公共设备、水电、空调等发生故障,成交供 应商应在2小时内维修响应,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故障地点;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成交供 应商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其他解决方案。”更正为:“10、服务要求10.1、供 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10.2、若公共设备、水电、空调等发生故障,成交供 应商应在2小时内维修响应,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故障地点;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成交供 应商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其他解决方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思 (略) 18-1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 (略)      

地 址: (略) 思 (略) 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5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志达

电  话:0592-*

建信发展(厦门) (略)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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