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控集团总部办公场所智能化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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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控集团总部办公场所智能化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交控集团总部办公场所智能化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WA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4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交控集团总部办公场所智能化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答疑澄清一

疑问1招标文件第42页-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能力达到优秀级及以上的得2分;能力达到良好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该证书由中电联于2019年11月26号发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设立,从2019年开始到现在不到三年时间,并且一直处于疫情期,各领域认证证书的审批发放工作都暂停或放缓下来,许多企业都没有通过更高级别的审核审批。设置如此高级别的评审标准,属于明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同时根据近期 (略) 重点项目,例如: (略) 为民服务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 (略) 科技馆新(自然博物)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 (略) 合肥技 (略) 二期(离子产业中心及员工宿舍、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等项目,均是要求良好的及以上的得满分。

诉求:该评分调整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能力达到良好级及以上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回复:本次智能化货物的采购安装,需要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及安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来保障项目顺利可靠交付;且本项目对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均具有较高的要求。故本项设置是基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2招标文件第46页-2.2.3(2)技术评分标准-技术评审:“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各项设备条款逐条响应,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至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注:(1)各项要求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未提供或者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视为负偏离并作相应扣分处理。(2)投标人须填写“已提供”或“未提供”;如填写“已提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表中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为便于评委会评审,提供的有效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按照上表格式逐一填写提供情况及投标文件中对应节点的对应页码,并在每项资料首页标注材料中文名称。证明材料可根据需要提供封面及关键页,必须能完整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1) (略) 场调研和推荐品牌厂商沟通确认,这些需要提供证明资料的在推荐品牌中有且仅有一家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推荐品牌中非标底品牌根本无法满足对应的产品证明资料等要求(例如无纸化客户端软要求提供的三员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无纸化系统服务器软件要求提供的提供会议文件安全管理系统、超大文件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均只有席媒能满足,参考品牌LBT、MISSION均无,以上均可以在企查查上真实查询到)。同时标底品牌也明确本项目已被某特定投标人报备,无法支持其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在这些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设备条款中,要求的参数均属于自愿检测内容,都不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检测项,因此就没有统一标准要求这些特定参数各品牌必须进行检测。同时这些控标条件的设置,会造成很多满足其功能要求但因为无法提供对应检测报告的品牌无法参与本项目,实则是限制、排斥潜在品牌参与项目竞争。

(3)近期 (略) 重点项目,例如: (略) 为民服务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 (略) (略) 一期弱电工程(招标编号:2022BFJAZ*)、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等项目均只要求就相关技术参数填写响应或不响应,设备及关键性能指标中如要求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证明等资料也均为供货前提供。

诉求:技术评审(20分):“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各项设备条款逐条响应,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至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注:各项若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作为评审依据,中标后供货前须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

回复:除本次答疑中明确调整的参数外,其他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技术参数中所要求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体现的软件名称无需完全一致,提供相同或相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均予以认可。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疑问3本项目为智能化采购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SPCA和CMMI证书均为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认证证书,是体现软件企业其软件能力认证证书。而本项目为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包含与软件能力相关的软件开发项目;设定此评分项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是由评估机构和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依据《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于2020年05月开始颁发,至今不足三年, (略) 场普遍性,且该标准为团体标准,而不是国家强制标准或行业强制标准;同时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主要是作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项目的资质证书,本项目为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包含与信息系统集成相关的工程,因此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作为加分项,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本项目为智能化采购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多媒体会议系统,共8间中小型会议室和1间调度指挥中心,其内容涵盖显示、音频、切换控制、无纸化、分布式等会议系统,系统占比较大。同时为招标人后期的运行维护管理考虑,建议“投标人资信、认证”适当增加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联的认证证书,如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ITSS运行维护资质,并将评审指标完善为:

(1)投标人具有SPCA或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等级为5级的得2分;等级为4级的得1分。或投标人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等级为*级得2分;等级为*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能力达到优秀级及以上的得2分;能力达到良好级的得1分。或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评估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运行维护评估等级达到三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回复:本次智能化货物的采购安装,需要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及安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来保障项目顺利可靠交付;且本项目对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均具有较高的要求。故此处设置是基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4招标文件第45页“技术评审”要求“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各项设备条款逐条响应,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至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注:(1)各项要求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未提供或者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视为负偏离并作相应扣分处理。”

(1)我公司在本项目询价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标★号项存在参数限制性和品牌指向性(如机房工程的UPS和精密空调推荐品牌“维谛、施耐德、华为”共3个品牌,仅“华为”品牌能满足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中参数证明材料要求),且其他部分系统的指向性品牌已被报备,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回复:删除《技术规范书》--1.4.2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指标--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中第2425项。其他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我公司发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标★号项存在部分不合理现象,具体如下:

①“主扩音箱”要求“★投标品牌提供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或节能证书扫描件”,推荐品牌“EAW、MISSION、Community”中只有EAW、MISSION品牌能满足并提供,且2个品牌均已被某一代理商报备,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②“主扩功放”要求“★投标品牌提供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或节能证书扫描件”,推荐品牌“Powersoft、CREST AUDIO、MISSION”中只有Powersoft、MISSION品牌能满足并提供,且2个品牌均已被某一代理商报备,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③无纸化系统的无纸化触摸升降屏、无纸化客户端软、无纸化系统服务器软件和37F中型会议室全数字化标准型会议系统主机需提供的设备材料中,招标提供的推荐品牌“席媒、LBT、MISSION”,仅“席媒”品牌能满足并提供,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④分布式系统的分布式输入节点、分布式坐席输出节点、分布式拼接输出节 (略) 需提供的设备材料中,招标提供的推荐品牌“IPS、淳中、MISSION”,仅“淳中”品牌能满足并提供,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回复:以上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3)针对上述产品评审材料存在的问题, (略) 公管局已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了相关的工作建议函,在工作建议函中已明确提出为规避因投标产品评审材料的设置,容易发生产品在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后出现项目控标的情形,影响项目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已明确提出允许投标人中标后提供,作为项目履约的证明资料。因此建议招标人响应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建议,针对本项目要求的产品评审材料允许中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回复:该文件非强制性文件,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5P107 2.6.3设备材料技术要求

招标原文:支持EC缩列,当节点故障时,自动调整EC配比,确保数据可靠性不降级。

此参数具有严重倾向性,仅华为满足,建议删除“支持EC缩列,当节点故障时,自动调整EC配比,确保数据可靠性不降级”。

回复:经市场调研,支持以上功能的超融合厂商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且需要高可靠的EC技术是保障本次业务及数据可靠性。故此项参数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6P108 2.6.3设备材料技术要求

招标原文:支持卷的快照和回滚,单个卷支持的最大快照数量不少于2048个,快照需基于ROW模式,支持秒级快照。

此处参数要求仅华为满足,具有严重倾向性,建议删除“支持卷的快照和回滚,单个卷支持的最大快照数量不少于2048个,快照需基于ROW模式,支持秒级快照”。

回复:经市场调研,支持该功能的超融合厂商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此项参数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7招标文件中“LED屏控制软件”规定:★服务面板具备: 服务状态监测、服务控制、服务看门狗功能、服务面板开机 自启动。(提供 CMA 或 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功能不是LED显示系统的核心功能,并不会影响到LED显示系统的功能以及效果,该功能参数只是LED显示系统的周边配套功能,不应该强制要求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满足这些非核心参数,针对性太强,让其他潜在投标 人都不能满足; (略) 场调研,该LED 屏控制软件设置的技术参数需求全部为特定厂家产品(洲明)品牌,控标参数与中标项目参数一字不差,为特定控标参数,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 删除以上参数。

回复:LED屏体控制软件就是为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根据要求进行屏体调整,不仅局限于画面调整,理应包括参数所述状态显示、服务控制等基础功能,此项常见于各种系统的控制软件,对屏体日常操作确有实际影响。本次招标参数是根据用户日常使用需求进行遴选进而提出的基本需求,此项功能为常见功能,不具有限制性。故此项参数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8招标文件中“高清混合矩阵”的规定:★支持不少于10 个场景保存和调用功能,支持群切功能;倍频倍线技术,对图像信号进行倍线缩放、倍频增强显示;机箱采用电源备份插口,主机采用双电源热备供电机制,断电不会丢失参数和功能设置;(提供CMA 或 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以上功能参数为高清混合矩阵的基础功能,市面上大部分厂家都能满足,对这么基础的功能参数厂商不会对该设备进行单独的检测报告制作,更不会写如此纷繁复杂的描述到检测报告中, (略) 场调研,这些参数为某个品牌设备检测报告内独有参数。

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回复:以上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疑问9招标文件中“无纸化系统服务器软件”规定:★会议密级管理:支持向导创建会议时设置会议保密级别,上传文件采用国标SM4加密算法加密;(提供CMA或CNAS认可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行业上采用加密算法方式较多,不应强制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国标SM4加密算法加密,指向性太强,限制了没有采用该算法但一样可以把系统安全做的很好的厂商; (略) 场调研,这些参数为某个品牌设备检测报告内独有参数。

建议: 重新优化系统配置。

回复:以上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疑问10招标文件中“智能控制系统主机”规定:★设备需具备端口复用功能,支持8 路可自定义协议的串口,可配置RS-232、RS-485、DMX512 协议, (略) 支持 24V供电输出;(提供CMA或CNAS认可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 结合本次项目需求,该智能控制系统主机“ (略) 支持24V供电输出”的功能在实际使用中毫无用处,属于多余接口,并且该参数还强制要求设备主机的第 (略) 具备24V供电输出,该要求明显不合理, (略) 场调研,这些参数为某个品牌设备检测报告内独有参数。

建议: 删除此项参数。

回复:本项参数调整为“★设备具备端口复用功能,支持8路可自定义协议的串口,可配置RS-232RS-485DMX512协议,其中不少于2路支持24V供电输出;(提供CMACNAS认可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

疑问11 (略) 中的其中一员,强烈 (略) 的的技术参数确认函(需要盖设备厂家的章),样品的演示,以及商务加分项等逐一的核实,一旦发现 (略) 一定务必要给予严惩, (略) 创造一个阳光,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如果不予兑现上述的要求,我们公司认为此次投标的性质不是公开投标而是竞争性谈判,价格最低的越有优势中标,直接忽略了设备的标书上面的所有关于商务技术的一系列要求。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无需加盖厂商盖章。

澄清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C值确定”调整如下: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对应的C值

余数

C值

0

0.95

1

0.96

2

0.97

3

0.98

4

0.99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安徽 (略)

地址: (略) 高 (略) 3333号语音产业园2-C中试楼6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金奎、张秀娟、朱浩天

电话:0551-*、*

招标人:安徽 (略)

招标代理:安徽省 (略)

2022年9月2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交控集团总部办公场所智能化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WA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4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交控集团总部办公场所智能化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答疑澄清一

疑问1招标文件第42页-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能力达到优秀级及以上的得2分;能力达到良好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该证书由中电联于2019年11月26号发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设立,从2019年开始到现在不到三年时间,并且一直处于疫情期,各领域认证证书的审批发放工作都暂停或放缓下来,许多企业都没有通过更高级别的审核审批。设置如此高级别的评审标准,属于明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同时根据近期 (略) 重点项目,例如: (略) 为民服务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 (略) 科技馆新(自然博物)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 (略) 合肥技 (略) 二期(离子产业中心及员工宿舍、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等项目,均是要求良好的及以上的得满分。

诉求:该评分调整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能力达到良好级及以上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回复:本次智能化货物的采购安装,需要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及安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来保障项目顺利可靠交付;且本项目对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均具有较高的要求。故本项设置是基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2招标文件第46页-2.2.3(2)技术评分标准-技术评审:“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各项设备条款逐条响应,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至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注:(1)各项要求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未提供或者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视为负偏离并作相应扣分处理。(2)投标人须填写“已提供”或“未提供”;如填写“已提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表中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为便于评委会评审,提供的有效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按照上表格式逐一填写提供情况及投标文件中对应节点的对应页码,并在每项资料首页标注材料中文名称。证明材料可根据需要提供封面及关键页,必须能完整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1) (略) 场调研和推荐品牌厂商沟通确认,这些需要提供证明资料的在推荐品牌中有且仅有一家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推荐品牌中非标底品牌根本无法满足对应的产品证明资料等要求(例如无纸化客户端软要求提供的三员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无纸化系统服务器软件要求提供的提供会议文件安全管理系统、超大文件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均只有席媒能满足,参考品牌LBT、MISSION均无,以上均可以在企查查上真实查询到)。同时标底品牌也明确本项目已被某特定投标人报备,无法支持其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在这些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设备条款中,要求的参数均属于自愿检测内容,都不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检测项,因此就没有统一标准要求这些特定参数各品牌必须进行检测。同时这些控标条件的设置,会造成很多满足其功能要求但因为无法提供对应检测报告的品牌无法参与本项目,实则是限制、排斥潜在品牌参与项目竞争。

(3)近期 (略) 重点项目,例如: (略) 为民服务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 (略) (略) 一期弱电工程(招标编号:2022BFJAZ*)、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等项目均只要求就相关技术参数填写响应或不响应,设备及关键性能指标中如要求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证明等资料也均为供货前提供。

诉求:技术评审(20分):“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各项设备条款逐条响应,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至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注:各项若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作为评审依据,中标后供货前须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

回复:除本次答疑中明确调整的参数外,其他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技术参数中所要求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体现的软件名称无需完全一致,提供相同或相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均予以认可。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疑问3本项目为智能化采购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SPCA和CMMI证书均为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认证证书,是体现软件企业其软件能力认证证书。而本项目为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包含与软件能力相关的软件开发项目;设定此评分项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是由评估机构和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依据《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于2020年05月开始颁发,至今不足三年, (略) 场普遍性,且该标准为团体标准,而不是国家强制标准或行业强制标准;同时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主要是作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项目的资质证书,本项目为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包含与信息系统集成相关的工程,因此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作为加分项,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本项目为智能化采购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多媒体会议系统,共8间中小型会议室和1间调度指挥中心,其内容涵盖显示、音频、切换控制、无纸化、分布式等会议系统,系统占比较大。同时为招标人后期的运行维护管理考虑,建议“投标人资信、认证”适当增加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联的认证证书,如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ITSS运行维护资质,并将评审指标完善为:

(1)投标人具有SPCA或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等级为5级的得2分;等级为4级的得1分。或投标人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等级为*级得2分;等级为*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能力达到优秀级及以上的得2分;能力达到良好级的得1分。或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评估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运行维护评估等级达到三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回复:本次智能化货物的采购安装,需要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及安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来保障项目顺利可靠交付;且本项目对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均具有较高的要求。故此处设置是基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4招标文件第45页“技术评审”要求“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各项设备条款逐条响应,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至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注:(1)各项要求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未提供或者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视为负偏离并作相应扣分处理。”

(1)我公司在本项目询价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标★号项存在参数限制性和品牌指向性(如机房工程的UPS和精密空调推荐品牌“维谛、施耐德、华为”共3个品牌,仅“华为”品牌能满足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中参数证明材料要求),且其他部分系统的指向性品牌已被报备,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回复:删除《技术规范书》--1.4.2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指标--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中第2425项。其他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我公司发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列表”标★号项存在部分不合理现象,具体如下:

①“主扩音箱”要求“★投标品牌提供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或节能证书扫描件”,推荐品牌“EAW、MISSION、Community”中只有EAW、MISSION品牌能满足并提供,且2个品牌均已被某一代理商报备,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②“主扩功放”要求“★投标品牌提供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或节能证书扫描件”,推荐品牌“Powersoft、CREST AUDIO、MISSION”中只有Powersoft、MISSION品牌能满足并提供,且2个品牌均已被某一代理商报备,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③无纸化系统的无纸化触摸升降屏、无纸化客户端软、无纸化系统服务器软件和37F中型会议室全数字化标准型会议系统主机需提供的设备材料中,招标提供的推荐品牌“席媒、LBT、MISSION”,仅“席媒”品牌能满足并提供,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④分布式系统的分布式输入节点、分布式坐席输出节点、分布式拼接输出节 (略) 需提供的设备材料中,招标提供的推荐品牌“IPS、淳中、MISSION”,仅“淳中”品牌能满足并提供,存在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可能性。

回复:以上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3)针对上述产品评审材料存在的问题, (略) 公管局已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了相关的工作建议函,在工作建议函中已明确提出为规避因投标产品评审材料的设置,容易发生产品在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后出现项目控标的情形,影响项目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已明确提出允许投标人中标后提供,作为项目履约的证明资料。因此建议招标人响应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建议,针对本项目要求的产品评审材料允许中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回复:该文件非强制性文件,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5P107 2.6.3设备材料技术要求

招标原文:支持EC缩列,当节点故障时,自动调整EC配比,确保数据可靠性不降级。

此参数具有严重倾向性,仅华为满足,建议删除“支持EC缩列,当节点故障时,自动调整EC配比,确保数据可靠性不降级”。

回复:经市场调研,支持以上功能的超融合厂商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且需要高可靠的EC技术是保障本次业务及数据可靠性。故此项参数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6P108 2.6.3设备材料技术要求

招标原文:支持卷的快照和回滚,单个卷支持的最大快照数量不少于2048个,快照需基于ROW模式,支持秒级快照。

此处参数要求仅华为满足,具有严重倾向性,建议删除“支持卷的快照和回滚,单个卷支持的最大快照数量不少于2048个,快照需基于ROW模式,支持秒级快照”。

回复:经市场调研,支持该功能的超融合厂商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此项参数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7招标文件中“LED屏控制软件”规定:★服务面板具备: 服务状态监测、服务控制、服务看门狗功能、服务面板开机 自启动。(提供 CMA 或 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功能不是LED显示系统的核心功能,并不会影响到LED显示系统的功能以及效果,该功能参数只是LED显示系统的周边配套功能,不应该强制要求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满足这些非核心参数,针对性太强,让其他潜在投标 人都不能满足; (略) 场调研,该LED 屏控制软件设置的技术参数需求全部为特定厂家产品(洲明)品牌,控标参数与中标项目参数一字不差,为特定控标参数,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 删除以上参数。

回复:LED屏体控制软件就是为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根据要求进行屏体调整,不仅局限于画面调整,理应包括参数所述状态显示、服务控制等基础功能,此项常见于各种系统的控制软件,对屏体日常操作确有实际影响。本次招标参数是根据用户日常使用需求进行遴选进而提出的基本需求,此项功能为常见功能,不具有限制性。故此项参数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疑问8招标文件中“高清混合矩阵”的规定:★支持不少于10 个场景保存和调用功能,支持群切功能;倍频倍线技术,对图像信号进行倍线缩放、倍频增强显示;机箱采用电源备份插口,主机采用双电源热备供电机制,断电不会丢失参数和功能设置;(提供CMA 或 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以上功能参数为高清混合矩阵的基础功能,市面上大部分厂家都能满足,对这么基础的功能参数厂商不会对该设备进行单独的检测报告制作,更不会写如此纷繁复杂的描述到检测报告中, (略) 场调研,这些参数为某个品牌设备检测报告内独有参数。

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回复:以上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疑问9招标文件中“无纸化系统服务器软件”规定:★会议密级管理:支持向导创建会议时设置会议保密级别,上传文件采用国标SM4加密算法加密;(提供CMA或CNAS认可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行业上采用加密算法方式较多,不应强制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国标SM4加密算法加密,指向性太强,限制了没有采用该算法但一样可以把系统安全做的很好的厂商; (略) 场调研,这些参数为某个品牌设备检测报告内独有参数。

建议: 重新优化系统配置。

回复:以上参数均有三家及以上厂商满足,不作调整。本项目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疑问10招标文件中“智能控制系统主机”规定:★设备需具备端口复用功能,支持8 路可自定义协议的串口,可配置RS-232、RS-485、DMX512 协议, (略) 支持 24V供电输出;(提供CMA或CNAS认可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 结合本次项目需求,该智能控制系统主机“ (略) 支持24V供电输出”的功能在实际使用中毫无用处,属于多余接口,并且该参数还强制要求设备主机的第 (略) 具备24V供电输出,该要求明显不合理, (略) 场调研,这些参数为某个品牌设备检测报告内独有参数。

建议: 删除此项参数。

回复:本项参数调整为“★设备具备端口复用功能,支持8路可自定义协议的串口,可配置RS-232RS-485DMX512协议,其中不少于2路支持24V供电输出;(提供CMACNAS认可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

疑问11 (略) 中的其中一员,强烈 (略) 的的技术参数确认函(需要盖设备厂家的章),样品的演示,以及商务加分项等逐一的核实,一旦发现 (略) 一定务必要给予严惩, (略) 创造一个阳光,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如果不予兑现上述的要求,我们公司认为此次投标的性质不是公开投标而是竞争性谈判,价格最低的越有优势中标,直接忽略了设备的标书上面的所有关于商务技术的一系列要求。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无需加盖厂商盖章。

澄清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C值确定”调整如下: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对应的C值

余数

C值

0

0.95

1

0.96

2

0.97

3

0.98

4

0.99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安徽 (略)

地址: (略) 高 (略) 3333号语音产业园2-C中试楼6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金奎、张秀娟、朱浩天

电话:0551-*、*

招标人:安徽 (略)

招标代理:安徽省 (略)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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