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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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文件

递交时间:2022-09-23 09:3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XCTYBF[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近日收到某潜在投标人的澄清申请函,经研究,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和修改:

1、付款方式中的第二条“2、全部设备制造完毕,送至21座电站目的地(或运输车辆能到之处)经招标人开箱验收后3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5%款项。”修改为“2、每1座电站设备制造完毕,送至该座电站目的地(或运输车辆能到之处,后续接驳由安装标承包人完成)经招标人开箱验收后3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45%款项。”

2、 付款方式中的第三条“3、机组初步验收(机组启动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修改为“3、每1座电站初步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后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15%。”

3、招标文件“发电机备品备件” 中的“推力轴承瓦”修改为“推力轴承”; “上导轴瓦”修改为“上导轴承”;“下导轴瓦”修改为“下导轴承”; “导轴瓦”修改为“导轴承”。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92.*元(其中预留金为:*元)。

招标人:新昌县 (略)

代 理 机构: (略)

日期:2022年9月22日

递交时间

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文件

递交时间:2022-09-23 09:3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XCTYBF[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近日收到某潜在投标人的澄清申请函,经研究,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和修改:

1、付款方式中的第二条“2、全部设备制造完毕,送至21座电站目的地(或运输车辆能到之处)经招标人开箱验收后3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5%款项。”修改为“2、每1座电站设备制造完毕,送至该座电站目的地(或运输车辆能到之处,后续接驳由安装标承包人完成)经招标人开箱验收后3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45%款项。”

2、 付款方式中的第三条“3、机组初步验收(机组启动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修改为“3、每1座电站初步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后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15%。”

3、招标文件“发电机备品备件” 中的“推力轴承瓦”修改为“推力轴承”; “上导轴瓦”修改为“上导轴承”;“下导轴瓦”修改为“下导轴承”; “导轴瓦”修改为“导轴承”。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92.*元(其中预留金为:*元)。

招标人:新昌县 (略)

代 理 机构: (略)

日期: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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