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曲下镇德林村达巴夏热排洪沟防洪堤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3157001
拉孜县曲下镇德林村达巴夏热排洪沟防洪堤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3157001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09-23 16:25:24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2-09-23 16:25:24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拉孜县曲下镇德林村达巴夏热排洪沟防洪堤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的名称:拉孜县曲下镇德林村达巴夏热排洪沟防洪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70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8月17日 二、澄清信息 1、因疫情原因需延期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 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原件及纸质版投标函。 3.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3.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6条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0-13-10:00地 (略) (略) 。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0-13-10:00地点为西藏自 (略) 。 3.2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条开标地点(7.2)条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企业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3.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电子文档、投标函一份(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要求的第一至第四条)、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保函或保单)及手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到开标地点,电子文档、投标函一起封装,保函或保单封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款密封递交。 更正为:不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现场提供原件。 3.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 □不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 t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须按投标人须知3.1.1要求递交。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函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更正为:不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现场提供原件。 3.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原件,不提供原件(投标保函除外)。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 更正为:不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现场提供原件。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 (略) 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人在有效期内若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3、以上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也会做出相应更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4、各潜在投标单位在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进行解密(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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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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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09-23 16:25:24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2-09-23 16:25:24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拉孜县曲下镇德林村达巴夏热排洪沟防洪堤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的名称:拉孜县曲下镇德林村达巴夏热排洪沟防洪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70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8月17日 二、澄清信息 1、因疫情原因需延期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 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原件及纸质版投标函。 3.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3.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6条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0-13-10:00地 (略) (略) 。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0-13-10:00地点为西藏自 (略) 。 3.2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条开标地点(7.2)条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企业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3.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电子文档、投标函一份(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要求的第一至第四条)、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保函或保单)及手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到开标地点,电子文档、投标函一起封装,保函或保单封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款密封递交。 更正为:不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现场提供原件。 3.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 □不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 t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须按投标人须知3.1.1要求递交。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函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更正为:不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现场提供原件。 3.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原件,不提供原件(投标保函除外)。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 更正为:不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现场提供原件。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 (略) 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人在有效期内若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3、以上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也会做出相应更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4、各潜在投标单位在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进行解密(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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