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2022年09月24日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首钢滦南 (略) 办公后勤家具及设备设施采购
招标文件澄清函 编号:001 首钢滦南 (略) 办公后勤家具及设备设施采购(招标编号SKZB-MCTKS-2022-1)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P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原为: 变更为: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投标人按照自身情况决定 |
2、招标文件P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 原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变更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佰**万元整(含税),小写:*元(含税)。 |
3、招标文件P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5)” 原为: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5)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含增值税,税率13%) ,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该价格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变化引起的全部额外费用。 |
变更为: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5)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含增值税),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该价格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变化引起的全部额外费用。 |
4、招标文件P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发票” 原为: 10.1 | 发票 | 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
变更为: 10.1 | 发票 | 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
5、招标文件P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 原为: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变更为: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不适用); 6、招标文件P26,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原为: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 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含税投标报价)的最低值。 |
变更为: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 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报价)的最低值。 |
7、招标文件P27,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三)投标报价(60分)” 原为: (三) | 投标报价(60分) | 投标报价 | 60 | 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投标报价)】*60 |
变更为: (三) | 投标报价(60分) | 投标报价 | 60 | 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报价)】*60 |
8、招标文件中关于家具类产品质保期的描述 原为: “家具类产品,质保期为全部安装合格后使用1年” 变更为 家具类产品,质保期为全部安装合格后使用3年 9、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一)生活办公家具用品中“品牌及其他要求”列取消推荐的品牌只保留其他要求 10、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办公家具环保标准原要求为“E0级”的全部变更为E1级。 11、招标文件P96,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 原为: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 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 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为: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其余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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