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渣油加氢丙烷脱氢项目EPC氢提浓设施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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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9月26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镇海基地二期-氢提浓设施1套所需氢提浓设施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B1 2.项目内容:镇海基地二期-氢提浓设施1套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氢气膜回收系统\Q=*m3/h ≥95%/富氢气 | 1.00 | 套 | 包1-氢提浓设施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 (略) ,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 (略) 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或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GB/T*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3.1.9 投标人必须为直接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 要求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报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见;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11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已投产的操作压力大于15MPaG的加氢装置稳定运行不低于1年的应用业绩至少一份。产品业绩证明提供同时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2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标前澄清经业主确认,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4 投标人具有GC1类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资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投标时需附上特种设备分包商压力管道设计、施工相应类别许可证扫描件以及委托协议。 3.1.15 投标人的压力容器类分包设备供应商须持有第三压力容器AR1级制造许可证和TS设计许可证;且必须提供近6年来制造同类型设备、 材料和结构(Q345R(R-HIC)或Cr-Mo钢及Cr-Mo-V钢,板焊 、锻焊均可)的容器、设计压力18MPa以上的高压容器制造业绩3台(含)以上,且需投用3年以上(附供销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1.16 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需由投标方负全责,与*方无关。 3.1.17 投标人需承诺所投的核心膜丝为美国原产进口,并具有法 液空、普里森、UOP 等同等品质,提供进口膜组件的报关证明和原产 地证明,以及膜组件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证明。 3.1.18 投标人需在近10年内拥有不少于 5 套渣油加氢工业应用装 置(包括固定床、沸腾床、浆态床、移动床等,不接受工业试验装置) 高压段(原料气≥15MPa)富氢气体提纯回收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相 关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等。 3.1.19 在中石油、中石化 (略) 近 5 年内有不成功 应用业绩,造成装置不能正常生产运行者,不能参加招投标。 3.1.20 投标方需提供所有分包设备的品牌、原产地及分项报价(膜 丝价格单列)。提供承诺。 3.1.21 投标方所提供的膜组件需满足 10 年以上寿命要求,成套氢提浓设施能够满足 4 年以上连续运行要求。提供承诺。 3.1.2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9月14日 8:00至2022年9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 (略) 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0月09日 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朱凯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冯翔 | ||||||||
电 话: | 0574-*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朱凯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zhukai.*@*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2年9月26日 | |||||||||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6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镇海基地二期-氢提浓设施1套所需氢提浓设施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B1 2.项目内容:镇海基地二期-氢提浓设施1套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氢气膜回收系统\Q=*m3/h ≥95%/富氢气 | 1.00 | 套 | 包1-氢提浓设施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 (略) ,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 (略) 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或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GB/T*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3.1.9 投标人必须为直接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 要求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报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见;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11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已投产的操作压力大于15MPaG的加氢装置稳定运行不低于1年的应用业绩至少一份。产品业绩证明提供同时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2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标前澄清经业主确认,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4 投标人具有GC1类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资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投标时需附上特种设备分包商压力管道设计、施工相应类别许可证扫描件以及委托协议。 3.1.15 投标人的压力容器类分包设备供应商须持有第三压力容器AR1级制造许可证和TS设计许可证;且必须提供近6年来制造同类型设备、 材料和结构(Q345R(R-HIC)或Cr-Mo钢及Cr-Mo-V钢,板焊 、锻焊均可)的容器、设计压力18MPa以上的高压容器制造业绩3台(含)以上,且需投用3年以上(附供销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1.16 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需由投标方负全责,与*方无关。 3.1.17 投标人需承诺所投的核心膜丝为美国原产进口,并具有法 液空、普里森、UOP 等同等品质,提供进口膜组件的报关证明和原产 地证明,以及膜组件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证明。 3.1.18 投标人需在近10年内拥有不少于 5 套渣油加氢工业应用装 置(包括固定床、沸腾床、浆态床、移动床等,不接受工业试验装置) 高压段(原料气≥15MPa)富氢气体提纯回收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相 关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等。 3.1.19 在中石油、中石化 (略) 近 5 年内有不成功 应用业绩,造成装置不能正常生产运行者,不能参加招投标。 3.1.20 投标方需提供所有分包设备的品牌、原产地及分项报价(膜 丝价格单列)。提供承诺。 3.1.21 投标方所提供的膜组件需满足 10 年以上寿命要求,成套氢提浓设施能够满足 4 年以上连续运行要求。提供承诺。 3.1.2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9月14日 8:00至2022年9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 (略) 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0月09日 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朱凯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冯翔 | ||||||||
电 话: | 0574-*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朱凯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zhukai.*@*inopec.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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