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瀚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中心小学河道至污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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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瀚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中心小学河道至污水处理站)

东瀚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中心小学河道至污水处理站)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FJCX-FZ*)

各投标人:

由我司招标代理的东瀚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中心小学河道至污水处理站)(招标项目编号:FJCX-FZ*),现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P4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以。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更改为“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对工程量清单的下列情形进行核对修正:(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工程量清单核对详见通用合同补正表第1.14条款)”。

2、招标文件中关于“本工程仅对分项数量误差大于等于±3%的项目予以调整,分项误差小于±3%的项目不作调整。”更改为“本工程有出现分项数量误差都要予以调整”。

3、招标文件P43“在施工过程,若承包人在与原住户发生纠纷,承包人须自行解决。”更改为“在施工过程,若承包人在与原住户发生纠纷,建设单位协助承包人解决。”

4、招标文件中“P53页12.2.1 预付款的支付”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并在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完成工程总量的50%后,扣回全部预付款。”

5、招标文件中“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 预付款额度”修改为“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填写。

二、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期:2022年09月26日

东瀚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中心小学河道至污水处理站)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FJCX-FZ*)

各投标人:

由我司招标代理的东瀚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中心小学河道至污水处理站)(招标项目编号:FJCX-FZ*),现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P4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以。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更改为“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对工程量清单的下列情形进行核对修正:(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工程量清单核对详见通用合同补正表第1.14条款)”。

2、招标文件中关于“本工程仅对分项数量误差大于等于±3%的项目予以调整,分项误差小于±3%的项目不作调整。”更改为“本工程有出现分项数量误差都要予以调整”。

3、招标文件P43“在施工过程,若承包人在与原住户发生纠纷,承包人须自行解决。”更改为“在施工过程,若承包人在与原住户发生纠纷,建设单位协助承包人解决。”

4、招标文件中“P53页12.2.1 预付款的支付”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并在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完成工程总量的50%后,扣回全部预付款。”

5、招标文件中“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 预付款额度”修改为“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填写。

二、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期:2022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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