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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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包号/序号:001/01

服务内容: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补充调查

服务需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的相关要求,利用国家下发遥感影像、用地管理信息等相关资料,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开展土地变 (略) 级内外业核查工作。对县级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对设施农用地进行专项调查并完成耕地质量更新,形成县级核查报告,反馈地方整改,直至县级复核通过后,数据成果统一上报,并达到自然资源部验收要求。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国土 (略) ,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深化“一张图” (略) 建设和应用,支撑国土资源监管,实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土地执法督察等相关工作中的“一查多用”,服务节约集约用地和尽职尽责保护耕地。查清年度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并核实地类情况;查清开发、复垦、整理情况;查清年度各地类情况、查清上级部门统一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情况,并按照要求填报表格,建立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

二、质量要求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三、成果要求

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形成一系列的土地基础数据、图件及数据库等系列成果。

(一)县级遥感监测成果

1.遥感正射影像图。2.遥感监测图斑。

(二)县级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图件。2.地物补测资料。3.图斑举证数据包.

(三)县级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土地调査救据库。2 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

(四)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2.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3.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4.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5.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6.土地督察中发现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不及时、不准确”地块信息核实记录表。

(五)各类统计汇总表

1.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2.土地变更一览表。3.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4.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5.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6.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7.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8 .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9.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10 .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11.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12.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13.村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

(六)文字成果

1.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2.城镇村土地利用数据分析报告。

(七)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部新要求的其它与宽甸县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有关的相关工作。

四、服务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承诺投入的人员名单(人员名单需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供,未提供按负偏离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受托人员的职称、工作经验最少应与原承诺投入的人员相当,同时不得改变原承诺受托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及人员配置情况,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于不胜任工作受托人员,当采购人要求更换时,供应商必须立即予以更换,并不得在本项目内任职。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果资料(包括中间成果)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展示、提供,供应商有保密义务;

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并提交合格成果。

本项目不允许采用挂靠方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和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同时保留对供应商的追索权。

质量保证:质保期为2年,根据采购单位意见,供应商技术人员在质保期内免费对现有文件材料进行修改及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级(含*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 (略) 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
(1)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疫情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应遵照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采〔2020〕66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 (略) (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举措的通知》的规定。
7、因疫情防控要求,请投标人携带48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健康码参与投标,进入开标现场需全程佩戴口罩。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辽宁省 (略) 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1188 或400-125-77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宽甸镇鸭绿江大街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 (略)
地址:石湖沟乡良种场村二组良兴小区B1# (略)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宽甸百丰 (略) 东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西宁
电话:*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包号/序号:001/01

服务内容: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补充调查

服务需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的相关要求,利用国家下发遥感影像、用地管理信息等相关资料,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开展土地变 (略) 级内外业核查工作。对县级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对设施农用地进行专项调查并完成耕地质量更新,形成县级核查报告,反馈地方整改,直至县级复核通过后,数据成果统一上报,并达到自然资源部验收要求。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国土 (略) ,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深化“一张图” (略) 建设和应用,支撑国土资源监管,实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土地执法督察等相关工作中的“一查多用”,服务节约集约用地和尽职尽责保护耕地。查清年度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并核实地类情况;查清开发、复垦、整理情况;查清年度各地类情况、查清上级部门统一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情况,并按照要求填报表格,建立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

二、质量要求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三、成果要求

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形成一系列的土地基础数据、图件及数据库等系列成果。

(一)县级遥感监测成果

1.遥感正射影像图。2.遥感监测图斑。

(二)县级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图件。2.地物补测资料。3.图斑举证数据包.

(三)县级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土地调査救据库。2 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

(四)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2.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3.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4.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5.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6.土地督察中发现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不及时、不准确”地块信息核实记录表。

(五)各类统计汇总表

1.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2.土地变更一览表。3.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4.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5.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6.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7.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8 .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9.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10 .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11.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12.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13.村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

(六)文字成果

1.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2.城镇村土地利用数据分析报告。

(七)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部新要求的其它与宽甸县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有关的相关工作。

四、服务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承诺投入的人员名单(人员名单需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供,未提供按负偏离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受托人员的职称、工作经验最少应与原承诺投入的人员相当,同时不得改变原承诺受托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及人员配置情况,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于不胜任工作受托人员,当采购人要求更换时,供应商必须立即予以更换,并不得在本项目内任职。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果资料(包括中间成果)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展示、提供,供应商有保密义务;

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并提交合格成果。

本项目不允许采用挂靠方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和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同时保留对供应商的追索权。

质量保证:质保期为2年,根据采购单位意见,供应商技术人员在质保期内免费对现有文件材料进行修改及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级(含*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 (略) 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
(1)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疫情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应遵照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采〔2020〕66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 (略) (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举措的通知》的规定。
7、因疫情防控要求,请投标人携带48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健康码参与投标,进入开标现场需全程佩戴口罩。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辽宁省 (略) 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1188 或400-125-77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宽甸镇鸭绿江大街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 (略)
地址:石湖沟乡良种场村二组良兴小区B1# (略)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宽甸百丰 (略) 东滨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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