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2-G1-990591-GSZX)的更正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2-G1-990591-GSZX)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第六、其他补充事宜:6.2、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 |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
2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第1项“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3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第2项“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侧挂)”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4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第3项纯电动后挂桶垃圾车”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5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第4项“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6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2分标第1项“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侧挂)”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7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8、签订合同8.3.1 | 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2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 中标供应商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8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1分标评分标准,第2“技术性能分(满分6分)”、02分标评分标准,第2“技术性能分(满分6分)” |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 |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9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2分标评分标准,第3“政策功能分(满分2分)” | (1)投标产品(服务)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得1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的得1分,满分2分。 | (1)投标产品(服务)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得2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的得2分,满分2分。 |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略) 21号外运大楼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桂中大道100号汇景天城8栋2层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珈希
电话:0772-*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第六、其他补充事宜:6.2、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 |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
2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第1项“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3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第2项“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侧挂)”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4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第3项纯电动后挂桶垃圾车”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5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第4项“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6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2分标第1项“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侧挂)”一、整车参数 | 3、必须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体现“▲”参数),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删除此项 |
7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8、签订合同8.3.1 | 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2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 中标供应商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8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1分标评分标准,第2“技术性能分(满分6分)”、02分标评分标准,第2“技术性能分(满分6分)” |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 |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9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2分标评分标准,第3“政策功能分(满分2分)” | (1)投标产品(服务)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得1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的得1分,满分2分。 | (1)投标产品(服务)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得2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的得2分,满分2分。 |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略) 21号外运大楼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桂中大道100号汇景天城8栋2层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珈希
电话: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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