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2022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绿肥种子采购)[QZZC-2022-J1-50050-GXTH]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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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2022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绿肥种子采购)[QZZC-2022-J1-50050-GXTH]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2-J1-*-GXT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2022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绿肥种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并供货完毕后,*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凭*方开具的等额发票,连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副本、货物验收证明书、检测报告、货物收据等按规定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提交资金拨款申请书,经审核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取授权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方。
2 货款结算
货物验收合格并供货完毕后,*方自收到*方开具的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连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副本、货物验收证明书、检测报告、货物收据等按规定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提交资金拨款申请书,经审核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取授权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方。
2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交货要求
3.1.抽样送检: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方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检测机构对*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报告,检测指标包括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等。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的,自报告出具之日起,*方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第二次抽检。抽检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方负责。
3 交货要求
3.1 抽样送检: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方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报告,检测指标包括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等。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的,自报告出具之日起,*方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第二次抽检。抽检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方负责。
3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更换抽检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退还*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及双倍返还买方给付的定金(如有),如果没有定金给付的,*方除应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退还*方已经支付的该部分货款外,还应按本合同第5条款的约定向*方支付违约金。6.2 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一次更换抽检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退还*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及双倍返还买方给付的定金(如有),如果没有定金给付的,*方除应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退还*方已经支付的该部分货款外,还应按本合同第5条款的约定向*方支付违约金。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 (略)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灵山县 (略)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山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灵山县灵 (略) 271号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广西同汇 (略)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局小区旁)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秋喜

电话:0777-*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2-J1-*-GXT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2022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绿肥种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并供货完毕后,*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凭*方开具的等额发票,连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副本、货物验收证明书、检测报告、货物收据等按规定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提交资金拨款申请书,经审核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取授权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方。
2 货款结算
货物验收合格并供货完毕后,*方自收到*方开具的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连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副本、货物验收证明书、检测报告、货物收据等按规定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提交资金拨款申请书,经审核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取授权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方。
2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交货要求
3.1.抽样送检: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方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检测机构对*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报告,检测指标包括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等。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的,自报告出具之日起,*方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第二次抽检。抽检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方负责。
3 交货要求
3.1 抽样送检: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方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报告,检测指标包括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等。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的,自报告出具之日起,*方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第二次抽检。抽检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方负责。
3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更换抽检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退还*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及双倍返还买方给付的定金(如有),如果没有定金给付的,*方除应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退还*方已经支付的该部分货款外,还应按本合同第5条款的约定向*方支付违约金。6.2 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一次更换抽检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退还*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及双倍返还买方给付的定金(如有),如果没有定金给付的,*方除应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退还*方已经支付的该部分货款外,还应按本合同第5条款的约定向*方支付违约金。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 (略)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灵山县 (略)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山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灵山县灵 (略) 271号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广西同汇 (略)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局小区旁)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秋喜

电话: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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