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园区集体土地变更汇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园区集体土地变更汇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园区集体土地变更汇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 (略) 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05-001。
项目名称:2022年园区集体土地变更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63 号),启动园区集体土地变更汇交工作,并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统一离线汇交。
1.2工作任务
(1)集体土地所有权存量成果核减
收集整理近年来的权源资料,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注销或变更,在存量成果中核减。
(2)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变更
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娄葑、斜塘、唯亭、胜浦街道行政区》(苏府复〔2021〕104号)文件精神,园区进行街道行政区划、社区界线的调整,结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应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权利人变更、宗地范围变更等工作;对所有权成果开展权属核实工作,对确实发生变更的区域,按照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规定,重新开展外业调查,核实权属界线的准确性、权利人等信息的正确性,并根据权属核实成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数据库。
(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
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成果汇交要求》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对更新变更后成果进行汇交,最终形成满足要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汇交成果。
1.3工作目标
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发证要求及一体化管理,基于已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结合园区五个街道行政区划的调整,开展数据变更汇交工作,最终形成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的汇交成果。
2、工作内容
2.1制定数据标准
根据省级文件要求,结合园区不动产业务特点,制定数据标准,满足登记以及汇交要求。
2.2数据准备
收集最新的园区五个街道行政区划和社区界线范围,以及涉及到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资料,做好工作前准备。
2.3存量数据核减
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不动产登记机构采取依嘱托方式统一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并在此次汇交中核减。
2.4数据变更
对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引起的宗地变化,按照地籍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后,做好初始、变更以及更正登记准备工作。
2.5数据整合
(1)按照更新后的农村集体土地数据情况,梳理形成不动产单元数据清单,更新以及整合关联宗地属性和图件数据,满足不动产权籍调查导入、审核、现状全流程管理。
(2)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对更新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数据中的不规范事项进行整理,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确保数据能够正确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中,满足不动产登记发证要求。
(3)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完成未建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资料数字化转换工作,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通过空间、属性关联,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数据关联,满足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入库标准。
2.6登记成果更新
已登记确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根据地籍调查补充材料,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确保数据能够正确到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中。
2.7建库软件
根据工作需求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建库软件。
2.8数据入库
将变更后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数据中的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要求进行数据抽取、整理,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中。
2.9成果汇交
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成果汇交要求》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要求,通过数据抽取、映射、转换、整理等方式方法,建成符合国家、省数据汇交标准的数据库成果并完成上报。
3、技术指标
3.1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2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3.3数据库标准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采集相关数据信息,采用XML格式。
3.4调查界线
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娄葑、斜塘、唯亭、胜浦街道行政区》(苏府复〔2021〕104号)采用最新五个街道行政区划界线。
4、主要成果
成果主要有数据库成果、文档成果和过程成果。
4.1数据库成果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变更数据库,主要包括不动产单元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数据、登记档案数据等。
4.2文档成果
(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成果分析报告
(2)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工作报告
(3)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技术报告
(4)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省级验收报告
(5)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6)其他相关文档。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略) 范围内)。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6至2022年10月8日。
地点:苏州 (略) 网站。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 (略) 网站(http://**)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苏州 (略) 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 (略) 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 (略) 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 (略) 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 (略) 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 (略) 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因采购人工作计划,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3、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 (略) 网站发布的提示。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 (略) 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 (略) 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 (略) 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电话:0512-*;手机:*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 (略)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手机: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7楼。
联系方式: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 (略) 。
地址: (略) (略) 25 (略) 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蒋颖。
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俞吉、陈晓梦、周昀烨。
电话:0512-*。
苏州正杰招 (略)
2022年9月26 日
项目概况 2022年园区集体土地变更汇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 (略) 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05-001。
项目名称:2022年园区集体土地变更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63 号),启动园区集体土地变更汇交工作,并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统一离线汇交。
1.2工作任务
(1)集体土地所有权存量成果核减
收集整理近年来的权源资料,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注销或变更,在存量成果中核减。
(2)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变更
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娄葑、斜塘、唯亭、胜浦街道行政区》(苏府复〔2021〕104号)文件精神,园区进行街道行政区划、社区界线的调整,结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应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权利人变更、宗地范围变更等工作;对所有权成果开展权属核实工作,对确实发生变更的区域,按照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规定,重新开展外业调查,核实权属界线的准确性、权利人等信息的正确性,并根据权属核实成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数据库。
(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
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成果汇交要求》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对更新变更后成果进行汇交,最终形成满足要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汇交成果。
1.3工作目标
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发证要求及一体化管理,基于已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结合园区五个街道行政区划的调整,开展数据变更汇交工作,最终形成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的汇交成果。
2、工作内容
2.1制定数据标准
根据省级文件要求,结合园区不动产业务特点,制定数据标准,满足登记以及汇交要求。
2.2数据准备
收集最新的园区五个街道行政区划和社区界线范围,以及涉及到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资料,做好工作前准备。
2.3存量数据核减
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不动产登记机构采取依嘱托方式统一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并在此次汇交中核减。
2.4数据变更
对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引起的宗地变化,按照地籍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后,做好初始、变更以及更正登记准备工作。
2.5数据整合
(1)按照更新后的农村集体土地数据情况,梳理形成不动产单元数据清单,更新以及整合关联宗地属性和图件数据,满足不动产权籍调查导入、审核、现状全流程管理。
(2)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对更新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数据中的不规范事项进行整理,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确保数据能够正确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中,满足不动产登记发证要求。
(3)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完成未建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资料数字化转换工作,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通过空间、属性关联,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数据关联,满足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入库标准。
2.6登记成果更新
已登记确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根据地籍调查补充材料,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确保数据能够正确到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中。
2.7建库软件
根据工作需求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建库软件。
2.8数据入库
将变更后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数据中的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要求进行数据抽取、整理,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中。
2.9成果汇交
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成果汇交要求》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要求,通过数据抽取、映射、转换、整理等方式方法,建成符合国家、省数据汇交标准的数据库成果并完成上报。
3、技术指标
3.1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2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3.3数据库标准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采集相关数据信息,采用XML格式。
3.4调查界线
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娄葑、斜塘、唯亭、胜浦街道行政区》(苏府复〔2021〕104号)采用最新五个街道行政区划界线。
4、主要成果
成果主要有数据库成果、文档成果和过程成果。
4.1数据库成果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变更数据库,主要包括不动产单元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数据、登记档案数据等。
4.2文档成果
(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成果分析报告
(2)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工作报告
(3)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技术报告
(4)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省级验收报告
(5)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6)其他相关文档。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略) 范围内)。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6至2022年10月8日。
地点:苏州 (略) 网站。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 (略) 网站(http://**)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苏州 (略) 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 (略) 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 (略) 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 (略) 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 (略) 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 (略) 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因采购人工作计划,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3、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 (略) 网站发布的提示。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 (略) 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 (略) 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 (略) 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电话:0512-*;手机:*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 (略)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手机: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7楼。
联系方式: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 (略) 。
地址: (略) (略) 25 (略) 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蒋颖。
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俞吉、陈晓梦、周昀烨。
电话:0512-*。
苏州正杰招 (略)
2022年9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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