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2022年航展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2022年航展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治安支队)市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 (略)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6日18: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23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香 (略) 598号5栋202-2号之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恒0756-*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公安局(治安支队)市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 (略)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0926.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CR-22-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治安支队)市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 (略)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第二部分项目要求的“4.(4)供应商完成航拍工作,拟派人员须有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更改为“供应商完成航拍工作。”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第二部分项目要求的“5.交付成果要求
投标人按照约定服务期限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并交付项目相关资料。
(1)提供航展现场可视化方案;
(2)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3)指挥中心部署设计图纸;
(4) (略) 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针对 (略) 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5)交付成果为纸质版1份,电子文档1份,存储媒介光盘或U盘。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交。”
更改为“响应供应商按照约定服务期限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并交付项目相关资料。
(1)无人机航拍服务成果;
(2)航展馆场地模型建设服务成果;
(3)航展数据更新服务成果;
(4)可视化专题页更新服务成果;
(5)指挥中心技术保障服务成果;
(6)系统现场技术保障服务成果;
(7)后台数据技术保障服务成果;
(8)指挥中心搭建部署规划保障服务成果。”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略) 2300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香 (略) 598号5栋202-2号之10号
联系方式:韦恒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恒
电 话: 075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治安支队)市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 (略)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6日18: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23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香 (略) 598号5栋202-2号之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恒0756-*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公安局(治安支队)市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 (略)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0926.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CR-22-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治安支队)市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 (略)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第二部分项目要求的“4.(4)供应商完成航拍工作,拟派人员须有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更改为“供应商完成航拍工作。”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第二部分项目要求的“5.交付成果要求
投标人按照约定服务期限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并交付项目相关资料。
(1)提供航展现场可视化方案;
(2)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3)指挥中心部署设计图纸;
(4) (略) 重大活动智慧安保应急指挥系统针对 (略) 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5)交付成果为纸质版1份,电子文档1份,存储媒介光盘或U盘。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交。”
更改为“响应供应商按照约定服务期限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并交付项目相关资料。
(1)无人机航拍服务成果;
(2)航展馆场地模型建设服务成果;
(3)航展数据更新服务成果;
(4)可视化专题页更新服务成果;
(5)指挥中心技术保障服务成果;
(6)系统现场技术保障服务成果;
(7)后台数据技术保障服务成果;
(8)指挥中心搭建部署规划保障服务成果。”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略) 2300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香 (略) 598号5栋202-2号之10号
联系方式:韦恒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恒
电 话: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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