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十四五”装备预研专用技术(区块链相关技术课题)指南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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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十四五”装备预研专用技术(区块链相关技术课题)指南的更正公告

关于发布“十四五”装备预研专用技术(区块链相关技术课题)指南的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发布单位:其他军队用户发布时间:2022-09-28 15:52:35截止时间:2022-10-08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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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

专业领域:计算机与软件,电子信息,网络通信

主要内容

关于发布“十四五”装备预研专用技术(区块链相关技术课题)指南的更正公告

前期发布的关于发布“十四五”装备预研专用技术(区块链相关技术课题)指南公告,统一信息编码为:HLJDGG*,现将原公告中的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1.“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公告截止日期前(2022年9月28日17:00),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修改为“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公告截止日期前(2022年10月8日17:00),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

2.“现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9月29日09时00分起-9月29日11时00分止;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29日09时30分开始。地点为: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1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联系人:吕记/常江, 联系电话:*/*”修改为“现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10月10日13时30分起-10月10日16时30分止;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0日14时00分开始。地点为: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9层第1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联系人:吕记/常江, 联系电话:*/*”

修改后的公告如下:

国信 (略) (略) 信息工程研究所委托,于2022年9月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发布了装备预研专用技术指南(区块链相关技术)(4条涉密信息,其中机密2条,秘密2条。 (略) 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要求,到网站各分中心现场查询,具体指南见公告附件)对以下课题进行资格预审,公开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预先研究的单位参加,资格预审通过后参加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概况

详见对应的附件4指南条目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以下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联合体主体方)公章】

1.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并成立时间至截止投标时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处于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1.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秘密级指南条目需要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机密级指南需要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公开级指南条目不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要求,应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2.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项目申报可采用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独立申报方式只包括一家申报单位,无其他单位联合参研;联合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牵头,其他优势单位自愿联合参研,牵头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及申请人均应符合申报单位要求和申请人要求。联合体项目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排名第1的单位默认为联合体主体方单位。

4.针对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允许申报或参与申报一份项目建议书,如果发现同一单位以牵头申报或联合参研任一形式出现在同一指南条目两份建议书中,相关建议书均将视为无效。

5.申报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填报《装备预先研究项目单位审查表》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6.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应为标准全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严格一致,并作为后期合同订立单位名称。

7. (略) 相关力量不再参与本次子专题申报。

(三)申请人条件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申报单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申请人限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同一年度,以申请人身份申请及在研的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申请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不受理存在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申报参加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申报内容、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所列研究目标(含技术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全部要求(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除指南条目明确允许,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进度。

6.不受理承担上一个五年规划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未通过验收的申请人的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申报单位应授权申请人作为委托代表参与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供对该申请人参与该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要求

(一)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1.《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版(A4纸,加盖单位公章)1份和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

2.《专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EXCEL版)1份,请确保信息表内容与申报书严格一致,清单顺序应与申报项目文件提报顺序一致。

3.《装备预研项目单位审查意见》含附件,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4.申报单位对该申请人参与该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5.申报单位资格要求和申请人条件要求中的所有内容均需提供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6.项目申报采用联合体方式的,联合参研单位提交资料同上,附在牵头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由牵头单位统一提交。

(二)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信息表。

2.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专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

3.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装备预研项目单位审查意见。

4.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5.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申请人条件要求

6.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委托申请人授权书。

(三)注意事项

1.指南条目名称包括三部分内容:“专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项目申报采用联合体方式的,牵头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均属于本公告中所述的“申报单位”。联合参研单位需要按照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附在牵头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由牵头单位统一提交。

3.申报单位可以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应单独提供材料。

四、申请受理

1.本次发布的项目指南条 (略) 上对接,可以电话咨询或交流。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的方式,不受理非现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受理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2.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公告截止日期前(2022年10月8日17:00),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

①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报名资格。

②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3.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资格预审报名。

未进行报名的单位,送达的文件将不予接受。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统一进行报名,联合参研单位以资格预审会议现场提交的名单为准。

注:1.同一项目申报材料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统一提报;同一单位本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由该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分别准备项目材料,统一提报。

2.现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10月10日13时30分起-10月10日16时30分止;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0日14时00分开始。地点为: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9层第1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联系人:吕记/常江, 联系电话:*/*。

3.现场审查未通过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可修改后在受理期限内再次提交,超过集中受理时限不予受理。

五、结果公示及竞争择优文件发放

1.现场审查结束后,向申报单位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内容仅限于告知本申报单位是否通过,不通过的告知原因;不公布其他申报单位通过情况,不公布通过审查单位的名单。

2.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发放竞争择优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发放竞争择优文件。不受理后续项目建议书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信息工程研究所

联 系 人:苟先生/陈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 (略)

地 址: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 系 人: 吕记/常江

电 话:*/*

传 真:010-*

电子信箱:*@*63.com

附件:

1.申报单位信息表

2.专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

3.装备预研项目单位审查意见

4.指南条目(仅格式)

5.报名登记表


附件
关联公告
对不起, (略) 站企事业单位认证用户,不具备浏览相关信息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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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海淀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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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十四五”装备预研专用技术(区块链相关技术课题)指南的更正公告

前期发布的关于发布“十四五”装备预研专用技术(区块链相关技术课题)指南公告,统一信息编码为:HLJDGG*,现将原公告中的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1.“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公告截止日期前(2022年9月28日17:00),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修改为“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公告截止日期前(2022年10月8日17:00),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

2.“现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9月29日09时00分起-9月29日11时00分止;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29日09时30分开始。地点为: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1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联系人:吕记/常江, 联系电话:*/*”修改为“现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10月10日13时30分起-10月10日16时30分止;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0日14时00分开始。地点为: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9层第1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联系人:吕记/常江, 联系电话:*/*”

修改后的公告如下:

国信 (略) (略) 信息工程研究所委托,于2022年9月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发布了装备预研专用技术指南(区块链相关技术)(4条涉密信息,其中机密2条,秘密2条。 (略) 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要求,到网站各分中心现场查询,具体指南见公告附件)对以下课题进行资格预审,公开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预先研究的单位参加,资格预审通过后参加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概况

详见对应的附件4指南条目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以下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联合体主体方)公章】

1.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并成立时间至截止投标时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处于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1.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秘密级指南条目需要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机密级指南需要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公开级指南条目不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要求,应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2.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项目申报可采用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独立申报方式只包括一家申报单位,无其他单位联合参研;联合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牵头,其他优势单位自愿联合参研,牵头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及申请人均应符合申报单位要求和申请人要求。联合体项目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排名第1的单位默认为联合体主体方单位。

4.针对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允许申报或参与申报一份项目建议书,如果发现同一单位以牵头申报或联合参研任一形式出现在同一指南条目两份建议书中,相关建议书均将视为无效。

5.申报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填报《装备预先研究项目单位审查表》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6.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应为标准全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严格一致,并作为后期合同订立单位名称。

7. (略) 相关力量不再参与本次子专题申报。

(三)申请人条件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申报单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申请人限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同一年度,以申请人身份申请及在研的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申请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不受理存在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申报参加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申报内容、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所列研究目标(含技术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全部要求(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除指南条目明确允许,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进度。

6.不受理承担上一个五年规划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未通过验收的申请人的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申报单位应授权申请人作为委托代表参与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供对该申请人参与该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要求

(一)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1.《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版(A4纸,加盖单位公章)1份和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

2.《专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EXCEL版)1份,请确保信息表内容与申报书严格一致,清单顺序应与申报项目文件提报顺序一致。

3.《装备预研项目单位审查意见》含附件,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4.申报单位对该申请人参与该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5.申报单位资格要求和申请人条件要求中的所有内容均需提供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6.项目申报采用联合体方式的,联合参研单位提交资料同上,附在牵头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由牵头单位统一提交。

(二)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信息表。

2.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专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

3.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装备预研项目单位审查意见。

4.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5.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申请人条件要求

6.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委托申请人授权书。

(三)注意事项

1.指南条目名称包括三部分内容:“专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项目申报采用联合体方式的,牵头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均属于本公告中所述的“申报单位”。联合参研单位需要按照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附在牵头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由牵头单位统一提交。

3.申报单位可以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应单独提供材料。

四、申请受理

1.本次发布的项目指南条 (略) 上对接,可以电话咨询或交流。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的方式,不受理非现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受理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2.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公告截止日期前(2022年10月8日17:00),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

①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报名资格。

②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3.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资格预审报名。

未进行报名的单位,送达的文件将不予接受。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统一进行报名,联合参研单位以资格预审会议现场提交的名单为准。

注:1.同一项目申报材料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统一提报;同一单位本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由该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分别准备项目材料,统一提报。

2.现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10月10日13时30分起-10月10日16时30分止;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0日14时00分开始。地点为: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9层第1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联系人:吕记/常江, 联系电话:*/*。

3.现场审查未通过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可修改后在受理期限内再次提交,超过集中受理时限不予受理。

五、结果公示及竞争择优文件发放

1.现场审查结束后,向申报单位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内容仅限于告知本申报单位是否通过,不通过的告知原因;不公布其他申报单位通过情况,不公布通过审查单位的名单。

2.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发放竞争择优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发放竞争择优文件。不受理后续项目建议书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信息工程研究所

联 系 人:苟先生/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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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国信 (略)

地 址: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 系 人: 吕记/常江

电 话:*/*

传 真:010-*

电子信箱:*@*63.com

附件:

1.申报单位信息表

2.专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

3.装备预研项目单位审查意见

4.指南条目(仅格式)

5.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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