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发[2021] 165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酉开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澄清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 (略) 鸡东县永安镇,总建筑面积约*㎡,新建砼框架结构单层标准厂房7栋,四层标准办公楼1栋,三层标准综合楼1栋,单层污水处理车间1栋,单层*类泵房1栋,单层辅助车间1栋,单层变配电站7栋,单层机柜间6栋,单层中控室1栋;钢筋混凝土*类灌区4座,钢结构单层污水处理车间1栋,单层仓库12栋。
2.3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 (略) 鸡东县永安镇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施工内容
2.6 工 期:2022年10 月 15 日开工,2023年 12 月 31 日竣工,总工期为 442 日历天
2.7 本项目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4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近3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表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2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3人,安全员3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2人、劳务员1人及资料员1人(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及资料员可兼职),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两个岗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 (略) 址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09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 (略) 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一定期限内被禁止投标,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 (略) 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9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 (略) 上登记获取文件,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4. 澄清的内容
4.1招标清单中306-6#车间土建工程在暂列金位置金额为:0,在其它项目费合计中暂列金为*.75元;
澄清为:306-6#车间土建中的暂列金为0;
4.2招标清单中403-3#罐区土建工程在暂列金位置金额为:0,在其它项目费合计中暂列金为*.54元;
澄清为:403-3#罐区土建中的暂列金为0;
4.3在招标清单中:102综合楼土建、103门卫土建、201中控室土建、202配电站土建、203辅助用房土建、204循环水池土建、301-1#车间土建、302-2#车间土建、303-3#车间土建、304-4#车间土建、305-5#车间土建、306-6#车间土建、301a1#车间机电间土建、302a2#车间机电间土建、303a3#车间机电间土建、304a4#车间机电间土建、305a5#车间机电间土建、306a6#车间机电间土建、301b1#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2b2#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3b3#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4b4#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5b5#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6b6#车间变配电间土建、405关切泵房土建、501-1#仓库土建、502-2#仓库土建、503-3#仓库土建、504-4#仓库土建、505-5#仓库土建、506-6#仓库土建、507-7#仓库土建、508-8#仓库土建、509-9#仓库土建、510-10#仓库土建、511-11#仓库土建、512-12#仓库土建、601-污水处理车间土建、602雨水池事故池土建等以上单位工程中的材料暂估价都30项都是一模一样的,在招标数量中都是0;
澄清为:102综合楼土建工程等项目中单位工程无材料暂估价。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6.其他
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受理举报单位: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67-*
招标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酉开 (略)
地址:黑 (略) 鸡东县 地址:黑 (略) 鸡冠区凤凰城3号
楼 (略)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467-* 电话:0467-*
2022年09月27日
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发[2021] 165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酉开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澄清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 (略) 鸡东县永安镇,总建筑面积约*㎡,新建砼框架结构单层标准厂房7栋,四层标准办公楼1栋,三层标准综合楼1栋,单层污水处理车间1栋,单层*类泵房1栋,单层辅助车间1栋,单层变配电站7栋,单层机柜间6栋,单层中控室1栋;钢筋混凝土*类灌区4座,钢结构单层污水处理车间1栋,单层仓库12栋。
2.3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 (略) 鸡东县永安镇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施工内容
2.6 工 期:2022年10 月 15 日开工,2023年 12 月 31 日竣工,总工期为 442 日历天
2.7 本项目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4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近3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表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2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3人,安全员3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2人、劳务员1人及资料员1人(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及资料员可兼职),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两个岗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 (略) 址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09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 (略) 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一定期限内被禁止投标,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 (略) 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9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 (略) 上登记获取文件,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4. 澄清的内容
4.1招标清单中306-6#车间土建工程在暂列金位置金额为:0,在其它项目费合计中暂列金为*.75元;
澄清为:306-6#车间土建中的暂列金为0;
4.2招标清单中403-3#罐区土建工程在暂列金位置金额为:0,在其它项目费合计中暂列金为*.54元;
澄清为:403-3#罐区土建中的暂列金为0;
4.3在招标清单中:102综合楼土建、103门卫土建、201中控室土建、202配电站土建、203辅助用房土建、204循环水池土建、301-1#车间土建、302-2#车间土建、303-3#车间土建、304-4#车间土建、305-5#车间土建、306-6#车间土建、301a1#车间机电间土建、302a2#车间机电间土建、303a3#车间机电间土建、304a4#车间机电间土建、305a5#车间机电间土建、306a6#车间机电间土建、301b1#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2b2#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3b3#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4b4#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5b5#车间变配电间土建、306b6#车间变配电间土建、405关切泵房土建、501-1#仓库土建、502-2#仓库土建、503-3#仓库土建、504-4#仓库土建、505-5#仓库土建、506-6#仓库土建、507-7#仓库土建、508-8#仓库土建、509-9#仓库土建、510-10#仓库土建、511-11#仓库土建、512-12#仓库土建、601-污水处理车间土建、602雨水池事故池土建等以上单位工程中的材料暂估价都30项都是一模一样的,在招标数量中都是0;
澄清为:102综合楼土建工程等项目中单位工程无材料暂估价。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6.其他
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受理举报单位: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67-*
招标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酉开 (略)
地址:黑 (略) 鸡东县 地址:黑 (略) 鸡冠区凤凰城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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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467-* 电话:0467-*
2022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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