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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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康平县郝官屯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康平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30日13:30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3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康平县郝官屯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康平县郝官屯镇郝官屯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0-08 至 2022-10-12
撰写单位: 锦州 (略) 撰写人: 杨晓彤
(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工程名称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30日 13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 (略) 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q.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郝官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康平县郝官屯镇郝官屯村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 (略)
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晓彤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康平县郝官屯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康平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30日13:30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3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康平县郝官屯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康平县郝官屯镇郝官屯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0-08 至 2022-10-12
撰写单位: 锦州 (略) 撰写人: 杨晓彤
(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工程名称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30日 13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 (略) 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q.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郝官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康平县郝官屯镇郝官屯村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 (略)
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晓彤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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