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市政设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漳州市龙海区市政设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 (略) (略) 政设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1:评审因素
序号 | 原评分项内容 | 更正后的评分项内容 |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技术项第3项 | 土地利用概况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土地利用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2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1.5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土地利用概况分析 | 3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土地利用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3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2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4项 | 道路交通概况分析 | 1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 (略) 交通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1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道路交通概况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 (略) 交通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2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5项 | 给排水系统建设概况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给排水系统建设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2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1.5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给排水系统建设概况分析 | 3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给排水系统建设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3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2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6项 | 园林绿地建设概况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园林绿地建设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2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1.5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园林绿地建设概况分析 | 3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园林绿地建设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3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2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9项 | (略) 线图 | 2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本项目内各专项 (略) 线框架图,由评委进行评议,框架图技术合理、可行、层次清晰的得2分;框架图技术合理、可行的得1.5分;框架图技术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略) 线图 | 3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本项目内各专项 (略) 线框架图,由评委进行评议,框架图技术合理、可行、层次清晰的得3分;框架图技术合理、可行的得2分;框架图技术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18项 | 项目负责人 | 3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 3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技术项第19项 | 项目负责人 | 3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一等奖项或国家优秀规划设 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 3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优秀规划设 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二等奖或三等奖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技术项第20项 | 技术负责人 | 3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3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技术项第21项 | 技术负责人 | 3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一等奖项或国家优秀规划设 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3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优秀规划设 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二等奖或三等奖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 |
技术项第22项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3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且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配备城乡规划、市政工程(道路或给排水)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拥有相应专业注册资 格证书(如: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咨询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每提供1人得1分,相同专业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3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且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配备城乡规划、市政工程(道路或给排水)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拥有相应专业注册资 格证书(如: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咨询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每提供1人得1分,相同专业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相关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商务项第3项 | 3 | 3 | 投标人2019年以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 利、实用新型专 利、软件著作权等),5个及5个以上的得3分,3-4个得2分,1-2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3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 利、实用新型专 利、软件著作权等),5个及5个以上的得3分,3-4个得2分,1-2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商务项第5项 | 5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有效的业绩得1.5分,满分3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政府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 (略) 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有效的业绩得1.5分,满分3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政府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商务项第6项 | 6 | 3 | 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 级以上(含省 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以上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不与其他项重复计分。 | 6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 级以上(含省 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以上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不与其他项重复计分。 |
商务项第7项 | 7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家级优秀规划设 计奖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不与其他项重复计分。 | 7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家级优秀规划设 计奖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过省 级优秀规划设 计奖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商务项第8项 | 8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同类规划项目(项目名 称中至少体现“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竖向工程”、“公共停车”、“绿地系统”、“ (略) ”的其中一个关键词)获得过省 级以上(含省 级)优秀规划设 计奖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不与其他项重复计分。 | 8 | 3 | 售 后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在正式成果提交后5年内,若采购人有需要,可提供技术支持或现场指导服务的得3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的承诺函不能体现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商务项第9项 | 9 | 3 | 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给排水类、风景园林类省 级以上(含省 级)标准制定的,每提供1项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标准成果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9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与本次规划专项(给水工程、污水工程、排水防涝、中水回用、竖向工程、公共停车场、绿地系 (略) )相关的省 级以上(含省 级)标准制定的,每提供1项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标准成果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事项2:评审因素价格项满分更正为10分,技术项满分更正为65分。
事项3:其他修改事项
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和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 (三)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统一填报人民币*元,未按要求填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删除该项报价要求。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12项 新增H | 无 | H.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依法合并的,需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同完整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 ★12、交付时间节点 12.1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成果初稿。 12.2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12.3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正式成果。 若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疫情、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等)造成中标人无法按上述时间节点交付的,可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协商确定新的交付时间节点。 | ★12、交付时间节点 12.1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成果初稿。 12.2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定稿后,中标人应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定稿修改本项目的规划成果初稿。修改完成后的规划成果应在30日历天内通过专家评审。 12.3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3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正式成果。 若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疫情、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等)造成中标人无法按上述时间节点交付的,可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协商确定新的交付时间节点。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2、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货 | 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提交规划成果初稿,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提交正式成果。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新增8、报价及结算要求 | 无 | 8、报价及结算要求 8.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本次规划专项(给水工程、污水工程、排水防涝、中水回用、竖向工程、公共停车场、绿地系 (略) )进行分项报价。结算时按实际规划的项目数量计算。 8.2中 标后,若因政策调整或采购人要求,需要规划项目减少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同意采购人根据实际规划的项目数量结算,且采购人对此不做任何补偿。 |
事项4:报名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
事项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2年10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石 (略) 建委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0596-*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平诚 (略)
地 址: (略) 芗城 (略) 78号6层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6-*
福建平诚 (略)
发布日期:2022年9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 (略) (略) 政设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1:评审因素
序号 | 原评分项内容 | 更正后的评分项内容 |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技术项第3项 | 土地利用概况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土地利用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2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1.5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土地利用概况分析 | 3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土地利用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3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2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4项 | 道路交通概况分析 | 1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 (略) 交通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1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道路交通概况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 (略) 交通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2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5项 | 给排水系统建设概况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给排水系统建设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2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1.5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给排水系统建设概况分析 | 3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给排水系统建设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3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2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6项 | 园林绿地建设概况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园林绿地建设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2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1.5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园林绿地建设概况分析 | 3 | 根据投标人对龙海区现状园林绿地建设概况进行研究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分析全面,到位且具体的得3分;分析全面,到位的得2分;分析全面但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9项 | (略) 线图 | 2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本项目内各专项 (略) 线框架图,由评委进行评议,框架图技术合理、可行、层次清晰的得2分;框架图技术合理、可行的得1.5分;框架图技术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略) 线图 | 3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本项目内各专项 (略) 线框架图,由评委进行评议,框架图技术合理、可行、层次清晰的得3分;框架图技术合理、可行的得2分;框架图技术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项第18项 | 项目负责人 | 3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 3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技术项第19项 | 项目负责人 | 3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一等奖项或国家优秀规划设 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 3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优秀规划设 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二等奖或三等奖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技术项第20项 | 技术负责人 | 3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3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技术项第21项 | 技术负责人 | 3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一等奖项或国家优秀规划设 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3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优秀规划设 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过省 级城乡规划设 计二等奖或三等奖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 |
技术项第22项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3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且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配备城乡规划、市政工程(道路或给排水)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拥有相应专业注册资 格证书(如: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咨询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每提供1人得1分,相同专业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3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且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配备城乡规划、市政工程(道路或给排水)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拥有相应专业注册资 格证书(如: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咨询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每提供1人得1分,相同专业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人员以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由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相关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商务项第3项 | 3 | 3 | 投标人2019年以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 利、实用新型专 利、软件著作权等),5个及5个以上的得3分,3-4个得2分,1-2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3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 利、实用新型专 利、软件著作权等),5个及5个以上的得3分,3-4个得2分,1-2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商务项第5项 | 5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有效的业绩得1.5分,满分3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政府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 (略) 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有效的业绩得1.5分,满分3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政府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商务项第6项 | 6 | 3 | 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 级以上(含省 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以上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不与其他项重复计分。 | 6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 级以上(含省 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以上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不与其他项重复计分。 |
商务项第7项 | 7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家级优秀规划设 计奖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不与其他项重复计分。 | 7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家级优秀规划设 计奖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过省 级优秀规划设 计奖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商务项第8项 | 8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同类规划项目(项目名 称中至少体现“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竖向工程”、“公共停车”、“绿地系统”、“ (略) ”的其中一个关键词)获得过省 级以上(含省 级)优秀规划设 计奖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不与其他项重复计分。 | 8 | 3 | 售 后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在正式成果提交后5年内,若采购人有需要,可提供技术支持或现场指导服务的得3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的承诺函不能体现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商务项第9项 | 9 | 3 | 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给排水类、风景园林类省 级以上(含省 级)标准制定的,每提供1项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标准成果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9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与本次规划专项(给水工程、污水工程、排水防涝、中水回用、竖向工程、公共停车场、绿地系 (略) )相关的省 级以上(含省 级)标准制定的,每提供1项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标准成果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事项2:评审因素价格项满分更正为10分,技术项满分更正为65分。
事项3:其他修改事项
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和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 (三)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统一填报人民币*元,未按要求填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删除该项报价要求。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12项 新增H | 无 | H.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依法合并的,需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同完整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 ★12、交付时间节点 12.1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成果初稿。 12.2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12.3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正式成果。 若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疫情、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等)造成中标人无法按上述时间节点交付的,可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协商确定新的交付时间节点。 | ★12、交付时间节点 12.1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成果初稿。 12.2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定稿后,中标人应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定稿修改本项目的规划成果初稿。修改完成后的规划成果应在30日历天内通过专家评审。 12.3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3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正式成果。 若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疫情、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等)造成中标人无法按上述时间节点交付的,可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协商确定新的交付时间节点。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2、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货 | 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提交规划成果初稿,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提交正式成果。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新增8、报价及结算要求 | 无 | 8、报价及结算要求 8.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本次规划专项(给水工程、污水工程、排水防涝、中水回用、竖向工程、公共停车场、绿地系 (略) )进行分项报价。结算时按实际规划的项目数量计算。 8.2中 标后,若因政策调整或采购人要求,需要规划项目减少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同意采购人根据实际规划的项目数量结算,且采购人对此不做任何补偿。 |
事项4:报名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
事项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2年10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石 (略) 建委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0596-*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平诚 (略)
地 址: (略) 芗城 (略) 78号6层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6-*
福建平诚 (略)
发布日期: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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