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翔安新城经济适用房二期、翔安新城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翔安新城经济适用房二期、翔安新城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公告
鉴于《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翔安新城经济适用房二期、翔安新城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厦翔政通〔2016〕21号)及延期公告规定的征收期限将于2022年9月30日届满。本机关依据《厦门 (略) 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将该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房屋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鉴于《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翔安新城经济适用房二期、翔安新城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厦翔政通〔2016〕21号)及延期公告规定的征收期限将于2022年9月30日届满。本机关依据《厦门 (略) 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将该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房屋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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