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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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2ACCW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变更(项目编号:2022ACCWZ*)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四、其他要求”变更为:

1、中标人负责液氧站内部氧气管道的焊接与联接,并连接至液氧站围栏外出口预留法兰。液氧站围栏外出口法兰至臭氧间发生车间进口法兰的管道焊接与联接由招标人负责。

2、招标人负责按中标人提供图纸对液氧站系统地坪、道路、排水、基础进行施工,中标人承担上述工作内容的材料费、安装费。所有储罐就位后基础的二次灌浆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招标人给予配合上述工作。

3、招标人负责按要求建设气站围栏、防撞柱,并在气站内指定位置配置自来水源。

4、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四周、上空及地下应无电线电缆、下水道、煤气管等障碍物,并保持安全的状态。场地在安装阶段应有足够的作业面积供停泊吊车和货车。提供设备安装所需要的水、电、 气、照明等。

5、中标后,招标人提供中标人液氧运输车 (略) 条件(见 (略) 布置图):液氧厂家运输车辆需适 (略) 条件。

6、液氧站系统设备的运行以及液氧的供应必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连续运行。如遇故障或检修中断运行,中标人须有临时供氧措施保证水厂正常运行生产。

7、中标人所供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远程监控等设备、附件、配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所有功能良好,符合国家检测要求,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液氧站系统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必须≥3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因素除外), 中标人负责无条件维护或更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8、中标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招标人应积极提供相关资料、证件予以协助,该证书特种设备所有人应为中标人,特种设备使用人为招标人。

9、招标人负责获取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书及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员证书。

10、液氧站系统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维护、报验、办证、校准和检修由中标人负责。液氧站系统的检修应提前15天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一般情况下要求在当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安排检修。

11、中标人负责将设备监控装置信号账号提供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后续使用中及时了解储罐的液位状况。

12、中标人在液氧站系统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液氧站系统的所有竣工技术资料,竣工技术资料均为完整的全套,应提交但不局限于以下有关的图纸和资料,还应提供招标要求的有关的资料。

(1)液氧系统的设计平面图(含运输通道),基础结构要求及调压阀组支架详图。

(2)低温储罐、空温式汽化器的外形尺寸、重量和安装详图。

(3)防雷的技术要求和液氧站系统的地坪、道路技术要求。

(4)设备制造厂的检验报告、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质保书等文件。

(5)管道及附件的材料规格,安全阀、压力表等附属配件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定期检验合格证需及时更新)。

(6)液氧产品的质量证书。

(7)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如中标人 (略) 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但需提供接受委托 (略) 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相应的委托运输协议等。招标人有权核查,如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13、中标人提供的液氧站设备出现故障等问题:紧急事件(影响使用)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场处理,普通事件(不影响使用)24 小时内处理完毕。

14、中标人应对最终用户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使其能对液氧站系统的设备进行日常的启动、运行工作,并向培训人员提供所需的图纸、操作手册及物料安全数据表。中标人每年须配合二水厂、龙门寺厂开展两次液氧泄漏应急培训及演练且在招标期内至少配合一次大型液氧泄露实战演练。

15、合同到期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负责租赁的液氧设备拆除,拆除时间不超过3天。

16、中标人运输货物车辆和人员进入招标人单位后,需遵守招标人单位厂纪厂规,不能损坏招标人单位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

17、中标人运输货物车辆发生超载等违反交通法规等行为的,一律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二、本项目 第三章评标办法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2.1.1形式评审标准”变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变更说明

投标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

(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盖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未出现异常情形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略)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 系 人:邵利

联系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

楼 5 楼

联 系 人:叶育松

联系电话:0551-*、*

(略)

长丰县公共 (略)

2022年9月30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2ACCW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变更(项目编号:2022ACCWZ*)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四、其他要求”变更为:

1、中标人负责液氧站内部氧气管道的焊接与联接,并连接至液氧站围栏外出口预留法兰。液氧站围栏外出口法兰至臭氧间发生车间进口法兰的管道焊接与联接由招标人负责。

2、招标人负责按中标人提供图纸对液氧站系统地坪、道路、排水、基础进行施工,中标人承担上述工作内容的材料费、安装费。所有储罐就位后基础的二次灌浆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招标人给予配合上述工作。

3、招标人负责按要求建设气站围栏、防撞柱,并在气站内指定位置配置自来水源。

4、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四周、上空及地下应无电线电缆、下水道、煤气管等障碍物,并保持安全的状态。场地在安装阶段应有足够的作业面积供停泊吊车和货车。提供设备安装所需要的水、电、 气、照明等。

5、中标后,招标人提供中标人液氧运输车 (略) 条件(见 (略) 布置图):液氧厂家运输车辆需适 (略) 条件。

6、液氧站系统设备的运行以及液氧的供应必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连续运行。如遇故障或检修中断运行,中标人须有临时供氧措施保证水厂正常运行生产。

7、中标人所供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远程监控等设备、附件、配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所有功能良好,符合国家检测要求,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液氧站系统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必须≥3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因素除外), 中标人负责无条件维护或更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8、中标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招标人应积极提供相关资料、证件予以协助,该证书特种设备所有人应为中标人,特种设备使用人为招标人。

9、招标人负责获取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书及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员证书。

10、液氧站系统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维护、报验、办证、校准和检修由中标人负责。液氧站系统的检修应提前15天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一般情况下要求在当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安排检修。

11、中标人负责将设备监控装置信号账号提供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后续使用中及时了解储罐的液位状况。

12、中标人在液氧站系统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液氧站系统的所有竣工技术资料,竣工技术资料均为完整的全套,应提交但不局限于以下有关的图纸和资料,还应提供招标要求的有关的资料。

(1)液氧系统的设计平面图(含运输通道),基础结构要求及调压阀组支架详图。

(2)低温储罐、空温式汽化器的外形尺寸、重量和安装详图。

(3)防雷的技术要求和液氧站系统的地坪、道路技术要求。

(4)设备制造厂的检验报告、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质保书等文件。

(5)管道及附件的材料规格,安全阀、压力表等附属配件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定期检验合格证需及时更新)。

(6)液氧产品的质量证书。

(7)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如中标人 (略) 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但需提供接受委托 (略) 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相应的委托运输协议等。招标人有权核查,如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13、中标人提供的液氧站设备出现故障等问题:紧急事件(影响使用)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场处理,普通事件(不影响使用)24 小时内处理完毕。

14、中标人应对最终用户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使其能对液氧站系统的设备进行日常的启动、运行工作,并向培训人员提供所需的图纸、操作手册及物料安全数据表。中标人每年须配合二水厂、龙门寺厂开展两次液氧泄漏应急培训及演练且在招标期内至少配合一次大型液氧泄露实战演练。

15、合同到期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负责租赁的液氧设备拆除,拆除时间不超过3天。

16、中标人运输货物车辆和人员进入招标人单位后,需遵守招标人单位厂纪厂规,不能损坏招标人单位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

17、中标人运输货物车辆发生超载等违反交通法规等行为的,一律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二、本项目 第三章评标办法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2.1.1形式评审标准”变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变更说明

投标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

(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盖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未出现异常情形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略)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 系 人:邵利

联系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

楼 5 楼

联 系 人:叶育松

联系电话:0551-*、*

(略)

长丰县公共 (略)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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