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西片区)(施工“评定分离”)
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西片区)(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工程名称 | 厦门新机场片 (略) 一期工程(西片区) (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第7.5.1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征地拆迁、发包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情形。(1)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2)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并严格按照通用条款进行签证确认,未提出的或逾期提出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3)通用条款所指的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施 (略) 、关键工作上的设计变更,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的工期进度计划 。”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办法中3.2.1定标要素2、实力要素(5)子要素内容修改为:“拟派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满足福建省现行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前提下,配备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本项目项目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2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安全员3人、机械员、试验员(或标准员)、材料员。投标人可自行根据项目情况增加上述配备人员外的管理人员,并且提供项目管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所有人员岗位不得兼任,主要考察项目管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情况。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证明材料应同时附上: 1.管理人员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或培训证书等);汇总表格式自拟,须体现人员姓名、注册执业证书类别、注册号、证书有效期、职称专业、等级及编号、岗位名称及编号,列明配备的各管理人员在本项目的岗位; 2.相关人员的社保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交证明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或上一个月的前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交六个月及以上。 3.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员全程到场,接受合同条款对未到场人员对应岗位的处罚。 注:①同类证书以最高等级确认,同一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取; ②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交证明须按汇总表中人员名单的顺序排列。 ③所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应明确各人员岗位。 ④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3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30日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工程名称 | 厦门新机场片 (略) 一期工程(西片区) (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第7.5.1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征地拆迁、发包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情形。(1)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2)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并严格按照通用条款进行签证确认,未提出的或逾期提出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3)通用条款所指的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施 (略) 、关键工作上的设计变更,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的工期进度计划 。”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办法中3.2.1定标要素2、实力要素(5)子要素内容修改为:“拟派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满足福建省现行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前提下,配备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本项目项目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2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安全员3人、机械员、试验员(或标准员)、材料员。投标人可自行根据项目情况增加上述配备人员外的管理人员,并且提供项目管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所有人员岗位不得兼任,主要考察项目管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情况。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证明材料应同时附上: 1.管理人员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或培训证书等);汇总表格式自拟,须体现人员姓名、注册执业证书类别、注册号、证书有效期、职称专业、等级及编号、岗位名称及编号,列明配备的各管理人员在本项目的岗位; 2.相关人员的社保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交证明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或上一个月的前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交六个月及以上。 3.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员全程到场,接受合同条款对未到场人员对应岗位的处罚。 注:①同类证书以最高等级确认,同一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取; ②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交证明须按汇总表中人员名单的顺序排列。 ③所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应明确各人员岗位。 ④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3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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