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一体化教学平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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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一体化教学平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 (略) (略) 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 (略)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10月01日00:47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9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畅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辽宁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苏家 (略) 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一体化教学平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29 至 2022-09-05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 (略)
(辽宁 (略) (略) 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 (略) (略) 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附件3 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系统安全统筹能力评分更正为:产品能够与原有虚拟化防火墙进行安全联动(深信服vAF-100),管理员可以在防火墙管理界面下发快速查杀任务,并查看任务状态、结果并进行处置,处置时间小于5分钟, (略) 查询和统计联动信息,提供兼容性承诺函。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0月10日13: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6日 15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苏家 (略) 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畅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 (略) (略) 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 (略)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10月01日00:47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9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畅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辽宁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苏家 (略) 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一体化教学平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29 至 2022-09-05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 (略)
(辽宁 (略) (略) 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 (略) (略) 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附件3 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系统安全统筹能力评分更正为:产品能够与原有虚拟化防火墙进行安全联动(深信服vAF-100),管理员可以在防火墙管理界面下发快速查杀任务,并查看任务状态、结果并进行处置,处置时间小于5分钟, (略) 查询和统计联动信息,提供兼容性承诺函。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0月10日13: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6日 15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苏家 (略) 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畅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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