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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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望江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皖H*)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1.10.5“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4人,可否减少至2人,理由工 (略) 可以顺序施工,以减轻施工单位的持证紧缺人员压力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是否是同一人?

回复: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施工项目经理信息,是否为同一人具体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2)近 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是否需要填写具体数字,若需要填写,是否填写为近5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回复:是。

4.本工程每个子项的设计阶段的时间是否包含在各子项的计划工期中,对设计时间是否有明确要求?

回复:本工程子项的设计阶段的时间均包含在各子项的计划工期内。

5.根据P2招标文件3.2投标人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一个EPC项目(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且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问: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投标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EPC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注:投标人业绩以联合体方式获取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需体现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该业绩中为设计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以联合体方式获取的业绩予以认可。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等关键信息,则需提供合同*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关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本着对本工程慎重、负责的态度,因本工程施工范围大,需对建设地点进行详细的勘察,为了更好的编制项目施工方案及设计方案,是否能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10月底左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中施工日期为22个月,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格式为日历天,请问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写365日历天,若不能请明确施工日期为多少日历天?

回复:填写时一个月暂按30日历天计。

8.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是否可以为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回复:可以。

注:此澄清修改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望江县 (略)

望江县新型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2022年10月3日

望江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皖H*)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1.10.5“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4人,可否减少至2人,理由工 (略) 可以顺序施工,以减轻施工单位的持证紧缺人员压力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是否是同一人?

回复: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施工项目经理信息,是否为同一人具体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2)近 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是否需要填写具体数字,若需要填写,是否填写为近5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回复:是。

4.本工程每个子项的设计阶段的时间是否包含在各子项的计划工期中,对设计时间是否有明确要求?

回复:本工程子项的设计阶段的时间均包含在各子项的计划工期内。

5.根据P2招标文件3.2投标人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一个EPC项目(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且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问: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投标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EPC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注:投标人业绩以联合体方式获取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需体现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该业绩中为设计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以联合体方式获取的业绩予以认可。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等关键信息,则需提供合同*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关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本着对本工程慎重、负责的态度,因本工程施工范围大,需对建设地点进行详细的勘察,为了更好的编制项目施工方案及设计方案,是否能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10月底左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中施工日期为22个月,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格式为日历天,请问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写365日历天,若不能请明确施工日期为多少日历天?

回复:填写时一个月暂按30日历天计。

8.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是否可以为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回复:可以。

注:此澄清修改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望江县 (略)

望江县新型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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