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采购公告变更】金安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耗材采购更正公告
【金安区】【采购公告变更】金安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耗材采购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安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耗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第3项第7条要求中原内容:
3 | 新冠核酸检测病毒采样管(20混1采样管) | 7、配10根咽拭子,咽拭子单独密封包装且具有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凭证扫描件) |
现更正为:
3 | 新冠核酸检测病毒采样管(20混1采样管) | 7、配20根咽拭子,咽拭子单独密封包装且具有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凭证扫描件)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金安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安大桥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院长、吕工
电 话:*、0564-*
(略) 金安 (略)
安徽 (略)
2022年10月4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安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耗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第3项第7条要求中原内容:
3 | 新冠核酸检测病毒采样管(20混1采样管) | 7、配10根咽拭子,咽拭子单独密封包装且具有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凭证扫描件) |
现更正为:
3 | 新冠核酸检测病毒采样管(20混1采样管) | 7、配20根咽拭子,咽拭子单独密封包装且具有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凭证扫描件)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金安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安大桥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院长、吕工
电 话:*、0564-*
(略) 金安 (略)
安徽 (略)
2022年10月4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安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耗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第3项第7条要求中原内容:
3 | 新冠核酸检测病毒采样管(20混1采样管) | 7、配10根咽拭子,咽拭子单独密封包装且具有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凭证扫描件) |
现更正为:
3 | 新冠核酸检测病毒采样管(20混1采样管) | 7、配20根咽拭子,咽拭子单独密封包装且具有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凭证扫描件)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金安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安大桥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院长、吕工
电 话:*、0564-*
(略) 金安 (略)
安徽 (略)
2022年10月4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安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耗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第3项第7条要求中原内容:
3 | 新冠核酸检测病毒采样管(20混1采样管) | 7、配10根咽拭子,咽拭子单独密封包装且具有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凭证扫描件) |
现更正为:
3 | 新冠核酸检测病毒采样管(20混1采样管) | 7、配20根咽拭子,咽拭子单独密封包装且具有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凭证扫描件)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金安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安大桥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院长、吕工
电 话:*、0564-*
(略) 金安 (略)
安徽 (略)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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