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汉滨分局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和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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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汉滨分局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和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H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分局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和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说明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 (略) 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汇昌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 (略) 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人

电话:*

陕西高汇昌 (略)

2022年10月0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H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分局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和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说明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 (略) 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汇昌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 (略) 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人

电话:*

陕西高汇昌 (略)

2022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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