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施工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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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施工澄清通知

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施工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8 17:28 (略)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施工”于2022年9月30日在广东省招标 (略) 和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有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中的第2.5、本次施工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元(最终以财政预算审核为准)。

修改为:本次施工招标工程财政审核最高投标限价:*.18元。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施工招标工程最高限价全部同步修改为:*.18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16页13.8编制标价的主要依据之13.8.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2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5元。作为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参与投标降点,否则作废标处理。

修改为:13.8.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8 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0元。作为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参与投标降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原招标文件第37页附件三、商务标得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资历之“3、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9月01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3.5亿元(或以上)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或乡村振兴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农村风貌改造、 (略) 改造、绿化、道路提升、污水处理、亮化),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一个得6分 ,本项最高得6分”。

修改为:3、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2.5亿元(或以上)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或乡村振兴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农村风貌改造、 (略) 改造、绿化、道路提升、污水处理、亮化),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一个得6分 ,本项最高得6分。

四、原平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需调整,以本次上传的财政预算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原上传施工图跟财政预算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不相符的,以本次上传的财政预算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 (略) (略) 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

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附:财政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2022年10月8日

招 标 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


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施工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8 17:28 (略)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施工”于2022年9月30日在广东省招标 (略) 和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有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中的第2.5、本次施工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元(最终以财政预算审核为准)。

修改为:本次施工招标工程财政审核最高投标限价:*.18元。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施工招标工程最高限价全部同步修改为:*.18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16页13.8编制标价的主要依据之13.8.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2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5元。作为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参与投标降点,否则作废标处理。

修改为:13.8.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8 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0元。作为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参与投标降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原招标文件第37页附件三、商务标得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资历之“3、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9月01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3.5亿元(或以上)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或乡村振兴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农村风貌改造、 (略) 改造、绿化、道路提升、污水处理、亮化),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一个得6分 ,本项最高得6分”。

修改为:3、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2.5亿元(或以上)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或乡村振兴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农村风貌改造、 (略) 改造、绿化、道路提升、污水处理、亮化),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一个得6分 ,本项最高得6分。

四、原平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需调整,以本次上传的财政预算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原上传施工图跟财政预算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不相符的,以本次上传的财政预算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 (略) (略) 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

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附:财政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2022年10月8日

招 标 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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