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产城景融合发展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关坝、南桐)车辆设备采购(第二次)补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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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产城景融合发展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关坝、南桐)车辆设备采购(第二次)补遗(一)

万盛经开区产城景融合发展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关坝、南桐)车辆设备采购(第二次)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经市场调查询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符合低端产品限价,为促进公平竞争,本项目最高限价调整为*元。

2、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根据国家工信部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参数以本次发布的《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为准。

3、因本项目采购货物品种较多,为防止低价的不正当竞争,保证采购货物品质及后期售后服务,招标文件第四篇内容修改如下: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综合评分法: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30%)

3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2

技术(质量)部分

(43%)

43

1.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0分。

2.扣分条款:

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

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扣完为止。

注:如属于公告参数的以工信部公告参数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页。

3.根据生产厂家在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检测设备等三项进行评分。满分3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5分。

注:不满足是指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或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或前后内容无法连贯。

3

商务部分

(27%)

企业实力

12

1、投标人或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每获得一个认证得1分,满分3分。(以上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全国认证 (略) ”(网址:http://**.cn)查询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2、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级专利奖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知识 (略) (网址:http://**.cn)查询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3、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荣誉的得2分。(提供 (略) 发文的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4、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得1分。(提供两化融合 (略) http://**/gltx查询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5.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奖牌照片,及中国机械工业科 (略) 站http://**)获奖查询页面截图佐证。

6.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奖或质量提名奖的得1分。 (略) 站截图或发文佐证。

7.核心产品制造商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的得2分。提供国家知识产 (略) 站相关发文页面截图。

8.核心产品制造商为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得1分。提供 (略) 站相关发文页面截图佐证。

售后服务

15

1.投标企业在项目本地( (略) )设有办事处,且配置有仓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此项得3分。

2.为确保售后人员能及时处理车辆售后问题,投标人在万盛区当地设有特约服务站的,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此项得3分。

3.根据供应商提 (略) ,具备“1.故障报修;2.维修进度跟踪;3.服务评价”功能,上述三项功能,每有一项功能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上述功能用户端相关功能截图佐证,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或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标准GB/T*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的;五星级的得3分,四星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全国认证 (略) ”(网址:http://**.cn)查询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4

政策性加分

(5)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10%-2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4、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截止日期更改为2022年10月25日17:00。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10月26日10: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10月26日10:00。

原招标文件与补遗(一)所述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补遗(一)内容为准,本补遗(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招标人: (略) 万盛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 (略)

2022年10月10日


万盛经开区产城景融合发展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关坝、南桐)车辆设备采购(第二次)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经市场调查询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符合低端产品限价,为促进公平竞争,本项目最高限价调整为*元。

2、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根据国家工信部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参数以本次发布的《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为准。

3、因本项目采购货物品种较多,为防止低价的不正当竞争,保证采购货物品质及后期售后服务,招标文件第四篇内容修改如下: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综合评分法: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30%)

3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2

技术(质量)部分

(43%)

43

1.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0分。

2.扣分条款:

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

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扣完为止。

注:如属于公告参数的以工信部公告参数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页。

3.根据生产厂家在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检测设备等三项进行评分。满分3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5分。

注:不满足是指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或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或前后内容无法连贯。

3

商务部分

(27%)

企业实力

12

1、投标人或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每获得一个认证得1分,满分3分。(以上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全国认证 (略) ”(网址:http://**.cn)查询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2、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级专利奖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知识 (略) (网址:http://**.cn)查询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3、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荣誉的得2分。(提供 (略) 发文的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4、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得1分。(提供两化融合 (略) http://**/gltx查询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5.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奖牌照片,及中国机械工业科 (略) 站http://**)获奖查询页面截图佐证。

6.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奖或质量提名奖的得1分。 (略) 站截图或发文佐证。

7.核心产品制造商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的得2分。提供国家知识产 (略) 站相关发文页面截图。

8.核心产品制造商为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得1分。提供 (略) 站相关发文页面截图佐证。

售后服务

15

1.投标企业在项目本地( (略) )设有办事处,且配置有仓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此项得3分。

2.为确保售后人员能及时处理车辆售后问题,投标人在万盛区当地设有特约服务站的,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此项得3分。

3.根据供应商提 (略) ,具备“1.故障报修;2.维修进度跟踪;3.服务评价”功能,上述三项功能,每有一项功能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上述功能用户端相关功能截图佐证,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或核心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标准GB/T*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的;五星级的得3分,四星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全国认证 (略) ”(网址:http://**.cn)查询截图, (略) 址,否则不得分。

4

政策性加分

(5)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10%-2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4、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截止日期更改为2022年10月25日17:00。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10月26日10: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10月26日10:00。

原招标文件与补遗(一)所述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补遗(一)内容为准,本补遗(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招标人: (略) 万盛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 (略)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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