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业园三期(原渝兴展望中心)公共区域装修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互联网产业园三期(原渝兴展望中心)公共区域装修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产业园三期(原渝兴展望中心)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题1:请问,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能不能满足本次要求
回复:不满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业工程单独发包,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问题2: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建筑业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请问这个项目可以依文件要求进行减免吗?
回复:本项目不采用。
二、补疑:
1、专用合同条款12.4.4(2)进度款支付第⑩条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真实完整的且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签字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结算资料,按发包人相关结算审核程序完成结算初审,支付至结算初审价款的85%,按发包人规定流程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后竣工结算价的97%;二审结算完成,按工程结算审定竣工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二审结算未完成,按工程结算初审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退还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5.3.3。若本项目被两江新区审计局上级审计单位抽审,则最终竣工结算价以上级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
2、专用合同条款14.2.2 竣工结算审核期限(3)修改如下:按发包人规定流程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后竣工结算价的97%;二审结算完成,按工程结算审定竣工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二审结算未完成,按工程结算初审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退还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5.3.3。
3、专用合同条款15.3质量保证金修改如下: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
1)缴纳形式:质量保证金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质量保证金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承包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质量保证金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承包人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保函金额为:/。
4)提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
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应同时退还(若有)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审定(审计)竣工结算价的3% ;
(3)其他方式:
1)缴纳形式:现金或质量保函或现金+质量保函的组合。质量保证金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质量保证金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承包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质量保证金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承包人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担保金额为:二审结算完成,按工程结算审定竣工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担保;二审结算未完成,按工程结算初审价款的3%作为质量担保。
4)提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
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应同时退还(若有)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1)在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30天内申请退还。
(2)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采用质量保函担保的,退还质量保函(原件)给承包人。
(3)质量保证金是否支付利息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
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 年 / 月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② 不采用。
三、最高限价:
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措施费总价限价为人民币:*.43元(大写:*佰零*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措施费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85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措施费总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列金额、暂估价必须按发布金额填报,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 (略) 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 重庆渝高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海发工程 (略)
2022年10月10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产业园三期(原渝兴展望中心)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题1:请问,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能不能满足本次要求
回复:不满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业工程单独发包,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问题2: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建筑业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请问这个项目可以依文件要求进行减免吗?
回复:本项目不采用。
二、补疑:
1、专用合同条款12.4.4(2)进度款支付第⑩条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真实完整的且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签字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结算资料,按发包人相关结算审核程序完成结算初审,支付至结算初审价款的85%,按发包人规定流程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后竣工结算价的97%;二审结算完成,按工程结算审定竣工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二审结算未完成,按工程结算初审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退还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5.3.3。若本项目被两江新区审计局上级审计单位抽审,则最终竣工结算价以上级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
2、专用合同条款14.2.2 竣工结算审核期限(3)修改如下:按发包人规定流程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后竣工结算价的97%;二审结算完成,按工程结算审定竣工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二审结算未完成,按工程结算初审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退还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5.3.3。
3、专用合同条款15.3质量保证金修改如下: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
1)缴纳形式:质量保证金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质量保证金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承包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质量保证金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承包人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保函金额为:/。
4)提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
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应同时退还(若有)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审定(审计)竣工结算价的3% ;
(3)其他方式:
1)缴纳形式:现金或质量保函或现金+质量保函的组合。质量保证金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质量保证金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承包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质量保证金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承包人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担保金额为:二审结算完成,按工程结算审定竣工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担保;二审结算未完成,按工程结算初审价款的3%作为质量担保。
4)提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
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应同时退还(若有)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1)在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30天内申请退还。
(2)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采用质量保函担保的,退还质量保函(原件)给承包人。
(3)质量保证金是否支付利息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
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 年 / 月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② 不采用。
三、最高限价:
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措施费总价限价为人民币:*.43元(大写:*佰零*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措施费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85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措施费总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列金额、暂估价必须按发布金额填报,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 (略) 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 重庆渝高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海发工程 (略)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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