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溪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虎溪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虎溪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次)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虎溪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次)”补遗通知,本次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通知为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2其他中第8.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为233元/车,每辆渣车装车容量不能超过16m3,且必须满 (略) 运输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处罚及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制定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土石方及建渣弃渣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及以下(1)至(3)项调整原则均以“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测算确定,如承包人实际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其享有的渣场费优惠政策以渣场运营单位最终解释为准。
(1)如因相关规定导致装车最大容量变化,则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为233元÷16×额定最大装车容量(m3)。渣场费全费用中标单价不因装车最大容量变化调整。
(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233)÷16×1.4×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3)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装车最大容量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结合上述(1)、(2)条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4)运输需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且满足《重庆高新区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新能源和新型渣土运输车使用要求:①满足《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和《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 〕 91号)相关要求,使用新型自卸车;②承包人使用的渣土运输车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要求和《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要求;③承包人使用的相关运输企业及车主应购置符合《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的车辆,车辆生产企业须向购车企业出具《新型 (略) 检验报告》《新型自卸车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车辆所属企业在取得车辆 (略) 运输许可证后,按市级相关文件要 (略) 手续。修改为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为480元/车,每辆渣车装车容量不能超过16m3,且必须满 (略) 运输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处罚及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制定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土石方弃渣点由发包人指定,弃渣点位于石板镇天池村附近或萌特,运距约为37公里;结算时按实际运距进行计算。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支付渣场费用。发包人有权利随时调整弃渣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运距按实计量。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及以下(1)至(3)项调整原则均以“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测算确定,如承包人实际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其享有的渣场费优惠政策以渣场运营单位最终解释为准。(1)如因相关规定导致装车最大容量变化,则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80元÷16×额定最大装车容量(m3)。渣场费全费用中标单价不因装车最大容量变化调整。(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480)÷16×1.4×承包人报价浮动率(3)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装车最大容量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结合上述(1)、(2)条调整原则进行调整。(4)运输需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新能源和新型渣土运输车使用要求:①满足《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和《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 〕 91号)相关要求,使用新型自卸车;②承包人使用的渣土运输车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要求和《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要求;③承包人使用的相关运输企业及车主应购置符合《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的车辆,车辆生产企业须向购车企业出具《新型 (略) 检验报告》《新型自卸车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车辆所属企业在取得车辆 (略) 运输许可证后,按市级相关文件要 (略) 手续。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第25.补充条款21.4渣场及渣场费其他要求为:
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为233元/车,每辆渣车装车容量不能超过16m3,且必须满 (略) 运输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处罚及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制定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土石方及建渣弃渣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及以下(1)至(3)项调整原则均以“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测算确定,如承包人实际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其享有的渣场费优惠政策以渣场运营单位最终解释为准。
(1)如因相关规定导致装车最大容量变化,则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为233元÷16×额定最大装车容量(m3)。渣场费全费用中标单价不因装车最大容量变化调整。
(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233)÷16×1.4×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3)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装车最大容量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结合上述(1)、(2)条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4)运输需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且满足《重庆高新区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新能源和新型渣土运输车使用要求:①满足《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和《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91号)相关要求,使用新型自卸车;②承包人使用的渣土运输车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和《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要求;③承包人使用的相关运输企业及车主应购置符合《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的车辆,车辆生产企业须向购车企业出具《新型 (略) 检验报告》《新型自卸车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车辆所属企业在取得车辆 (略) 运输许可证后,按市级相关文件要 (略) 手续。修改为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为480元/车,每辆渣车装车容量不能超过16m3,且必须满 (略) 运输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处罚及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制定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土石方弃渣点由发包人指定,弃渣点位于石板镇天池村附近或萌特,运距约为37公里;结算时按实际运距进行计算。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支付渣场费用。发包人有权利随时调整弃渣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运距按实计量。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及以下(1)至(3)项调整原则均以“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测算确定,如承包人实际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其享有的渣场费优惠政策以渣场运营单位最终解释为准。(1)如因相关规定导致装车最大容量变化,则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80元÷16×额定最大装车容量(m3)。渣场费全费用中标单价不因装车最大容量变化调整。(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480)÷16×1.4×承包人报价浮动率(3)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装车最大容量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结合上述(1)、(2)条调整原则进行调整。(4)运输需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新能源和新型渣土运输车使用要求:①满足《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和《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 〕 91号)相关要求,使用新型自卸车;②承包人使用的渣土运输车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要求和《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要求;③承包人使用的相关运输企业及车主应购置符合《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的车辆,车辆生产企业须向购车企业出具《新型 (略) 检验报告》《新型自卸车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车辆所属企业在取得车辆 (略) 运输许可证后,按市级相关文件要 (略) 手续。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第25.补充条款21.5如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可利用石方的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并由发包人处置;开挖的石方是否具备利用价值由发包人确定。如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可利用石方的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并由发包人处置;开挖的石方是否具备利用价值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得因中标价低于实际渣场收费标准或土石方松散系数等任何理由拒不到发包人指定弃渣场弃渣。如出现前述行为,承包人应支付土石方外弃违约金,外弃违约金为合同弃渣费总额的10%。本项目制定的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修改为土石方的调配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包括可利用石料收集、运输、堆放等。如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可利用石方的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并由发包人处置;开挖的石方是否具备利用价值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得因中标价低于实际渣场收费标准或土石方松散系数等任何理由拒不到发包人指定弃渣场弃渣。如出现前述行为,承包人应支付土石方外弃违约金,外弃违约金为合同弃渣费总额的10%。本项目制定的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
4、本项目招标文件P62页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25 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25 暂定金额(暂列金)、暂估价等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元(人民币大写:*仟零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 (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 ,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 (略) (略)
重庆信 (略)
2022年10月9日
虎溪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次)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虎溪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次)”补遗通知,本次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通知为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2其他中第8.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为233元/车,每辆渣车装车容量不能超过16m3,且必须满 (略) 运输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处罚及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制定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土石方及建渣弃渣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及以下(1)至(3)项调整原则均以“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测算确定,如承包人实际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其享有的渣场费优惠政策以渣场运营单位最终解释为准。
(1)如因相关规定导致装车最大容量变化,则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为233元÷16×额定最大装车容量(m3)。渣场费全费用中标单价不因装车最大容量变化调整。
(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233)÷16×1.4×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3)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装车最大容量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结合上述(1)、(2)条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4)运输需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且满足《重庆高新区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新能源和新型渣土运输车使用要求:①满足《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和《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 〕 91号)相关要求,使用新型自卸车;②承包人使用的渣土运输车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要求和《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要求;③承包人使用的相关运输企业及车主应购置符合《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的车辆,车辆生产企业须向购车企业出具《新型 (略) 检验报告》《新型自卸车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车辆所属企业在取得车辆 (略) 运输许可证后,按市级相关文件要 (略) 手续。修改为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为480元/车,每辆渣车装车容量不能超过16m3,且必须满 (略) 运输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处罚及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制定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土石方弃渣点由发包人指定,弃渣点位于石板镇天池村附近或萌特,运距约为37公里;结算时按实际运距进行计算。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支付渣场费用。发包人有权利随时调整弃渣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运距按实计量。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及以下(1)至(3)项调整原则均以“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测算确定,如承包人实际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其享有的渣场费优惠政策以渣场运营单位最终解释为准。(1)如因相关规定导致装车最大容量变化,则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80元÷16×额定最大装车容量(m3)。渣场费全费用中标单价不因装车最大容量变化调整。(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480)÷16×1.4×承包人报价浮动率(3)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装车最大容量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结合上述(1)、(2)条调整原则进行调整。(4)运输需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新能源和新型渣土运输车使用要求:①满足《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和《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 〕 91号)相关要求,使用新型自卸车;②承包人使用的渣土运输车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要求和《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要求;③承包人使用的相关运输企业及车主应购置符合《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的车辆,车辆生产企业须向购车企业出具《新型 (略) 检验报告》《新型自卸车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车辆所属企业在取得车辆 (略) 运输许可证后,按市级相关文件要 (略) 手续。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第25.补充条款21.4渣场及渣场费其他要求为:
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为233元/车,每辆渣车装车容量不能超过16m3,且必须满 (略) 运输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处罚及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制定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土石方及建渣弃渣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及以下(1)至(3)项调整原则均以“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测算确定,如承包人实际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其享有的渣场费优惠政策以渣场运营单位最终解释为准。
(1)如因相关规定导致装车最大容量变化,则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为233元÷16×额定最大装车容量(m3)。渣场费全费用中标单价不因装车最大容量变化调整。
(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233)÷16×1.4×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3)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装车最大容量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结合上述(1)、(2)条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4)运输需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且满足《重庆高新区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新能源和新型渣土运输车使用要求:①满足《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和《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91号)相关要求,使用新型自卸车;②承包人使用的渣土运输车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和《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要求;③承包人使用的相关运输企业及车主应购置符合《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的车辆,车辆生产企业须向购车企业出具《新型 (略) 检验报告》《新型自卸车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车辆所属企业在取得车辆 (略) 运输许可证后,按市级相关文件要 (略) 手续。修改为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为480元/车,每辆渣车装车容量不能超过16m3,且必须满 (略) 运输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处罚及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制定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土石方弃渣点由发包人指定,弃渣点位于石板镇天池村附近或萌特,运距约为37公里;结算时按实际运距进行计算。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支付渣场费用。发包人有权利随时调整弃渣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运距按实计量。本项目渣场费收费标准及以下(1)至(3)项调整原则均以“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测算确定,如承包人实际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其享有的渣场费优惠政策以渣场运营单位最终解释为准。(1)如因相关规定导致装车最大容量变化,则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80元÷16×额定最大装车容量(m3)。渣场费全费用中标单价不因装车最大容量变化调整。(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480)÷16×1.4×承包人报价浮动率(3)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装车最大容量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结合上述(1)、(2)条调整原则进行调整。(4)运输需使用新能源智能建筑渣土运输车和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新能源和新型渣土运输车使用要求:①满足《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和《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 〕 91号)相关要求,使用新型自卸车;②承包人使用的渣土运输车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要求和《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 *)要求;③承包人使用的相关运输企业及车主应购置符合《 (略)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的车辆,车辆生产企业须向购车企业出具《新型 (略) 检验报告》《新型自卸车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车辆所属企业在取得车辆 (略) 运输许可证后,按市级相关文件要 (略) 手续。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第25.补充条款21.5如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可利用石方的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并由发包人处置;开挖的石方是否具备利用价值由发包人确定。如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可利用石方的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并由发包人处置;开挖的石方是否具备利用价值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得因中标价低于实际渣场收费标准或土石方松散系数等任何理由拒不到发包人指定弃渣场弃渣。如出现前述行为,承包人应支付土石方外弃违约金,外弃违约金为合同弃渣费总额的10%。本项目制定的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修改为土石方的调配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包括可利用石料收集、运输、堆放等。如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可利用石方的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并由发包人处置;开挖的石方是否具备利用价值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得因中标价低于实际渣场收费标准或土石方松散系数等任何理由拒不到发包人指定弃渣场弃渣。如出现前述行为,承包人应支付土石方外弃违约金,外弃违约金为合同弃渣费总额的10%。本项目制定的最高限价时已结合渣场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天然密实体积与装车后的松方体积差异造成的费用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
4、本项目招标文件P62页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25 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25 暂定金额(暂列金)、暂估价等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元(人民币大写:*仟零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 (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 ,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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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 (略)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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