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有关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
1.招标文件P12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5.5中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完成1个类似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改业绩在“ (略) (略) ”的网页截图”。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经理进行了变更,业主同时出具了证明材料,请问此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因一开始在项目中标后相关信息就录入到“ (略) (略) ”,故此处截图不一致只需有业主证明是否就可以认定满足要求?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2:
项目红线内场地比较狭小,可否另外提供办公临建和生活临建场地,或者投标人自行租赁场地?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涉及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行计价。
项目用地范围内是否存在林地?若存在,则林地手续是否办理完成需明确?
回复: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存在林地。
项目施工期间的大门设置位置是否需要和目前现场围挡处的大门位置保持一致?
回复:由投标人结合项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项目实施重点“根据实施要点,包括设计实施要点,施工实施要点(试运行要点)”里面提到的“试运行要点”指的是哪些内容需明确?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工程的水电接入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协助”,其中水电接入点的位置是否可以明确?
回复:承包人入场时由发包人明确具体位置。
质疑3:
我司本次拟用业绩中,2栋教学楼共计*平方米,且这两栋教学楼装配率达到50%以上。但是本业绩其他组成部分,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展览馆等共计建筑面积*平方米,不是装配式建筑。这样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
质疑4:
本次要求装配率达到50%,是否指针对投标人拟用的整个教育建筑业绩要求业绩整体装配率达到50%?若仅仅是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而整体的装配率无法证明满达到50%,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业绩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等主要建筑应为装配式建筑,且各个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不低于50%。
质疑5:
招标公告第3.2.(2)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质疑:该项目难度系数不小,为了更好地保证质量,是否可以允许两家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再加施工单位,该条改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只能为一家。
回复:本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为选择出优质的总承包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故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本条不做修改。
质疑6:
1.4.1中6.4.1 主要设计人员要求:建筑、结构、水电暖、造价均 要求为注册和高级工程师,绿化专业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那么针对这些人员要求应提供职称证、注册证(绿化专业负责人除外,绿化专业负责人只提供职称证即可),招标文件中写法有误,容易让人误解为全部人员都提供职称证和注册证,所以请招标人修改。
回复:绿化专业负责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即可。
质疑7:
招标文件资格业绩中要求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问题:请问装配率不低于50%这个指标怎么来体现?通常一个项目中只能体现规模面积,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查合格书等装配率体现不了,所以请招标人取消装配率的要求。只以建筑面积作为资格要求。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8:
1、设计负责人是否一定要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
回复: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建筑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设计责人获国家奖项的时间可否是2015年内获得的?
回复:设计负责人获国家奖项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时间为准)。
2、关于中标后,提供驻场服务是否一定要设计负责人?可否安排其他设计人员?是否需要长期要在项目地服务?
回复: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3、施工图设计时间是否可以调整?
回复:在发包人允许的情况下施工图设计时间可以做适当调整,但总工期720日历天不作调整。
质疑9: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人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 (略) 属地购买社保( (略) 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其具备的权利及义务与投标人完全一致)。请问是否可 (略) 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
回复:可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质疑10:
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因学校除教学楼以外,还由后勤楼、食堂、宿舍、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组成,学校后勤楼、食堂、宿舍、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能否算教育建筑面积?部分建筑面积装配率不低于50%是否满足装配率要求?
回复: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业绩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等主要建筑应为装配式建筑,且各个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不低于50%。
质疑11:
1.招标文件P9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指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分管生产副总、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问:是否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2.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回复: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是否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4.商务部分资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P59页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项编制?
回复:商务部分资料应按照“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进行编制。
5.招标文件P232页(二)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名称“工期”约定内容可否填写“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分包”约定内容是可否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内容进行填写。
7.招标文件P245页联合体协议书职责分工表是否修改为
联合体成员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职责分工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四)项目管理机构”备注:本表仅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请问招标文件1.4.1中要求的“6.4.1主要设计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放在何处呢?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4.1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7名设计人员信息填写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部分封面、商务部分封面、资格审查部分封面)直接填写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按照盖章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10.资审业绩中要求提供“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 1 )、(2)情形之一:(1)1 个工程总承包业绩;(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施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施工部分,请问施工业绩是否只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无需在提供“ (略) (略) ”?若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设计部分,请问设计业绩是否只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
回复: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施工业绩”的要求提供,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设计业绩”的要求提供。
11.招标文件P60页,业绩奖项,请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奖项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2.第173页关于进度款支付约定为“。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支付至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完成所有基础工程和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30%;所有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70%;所有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完成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0%。”根据财建〔2022〕183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该文件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建议业主提高付款比例至80%。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第175页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中“(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直接在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的过程中调整)”建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费用建议按照不下浮计算,不作为固定费率计算基数。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第71页合同协议书中第四条: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建议价税分离,分别列明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税金。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经济部分评分中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这无疑会导致报价过低的低于正常成本的竞争,影响工程质量及设计水平。为避免恶意竞争,建议设定投标总报价得分的最高扣分值,例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最高扣分不超过3分。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是否能提供具体的开竣工日期,以便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
17.技术部分暗标格式,是否对页边距,行距不做要求?因有图纸,是否对横幅、纵幅也不做要求?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执行。
18.招标文件57页,“项目实施重点”和“项目管理要点”评审标准一模一样,是否有误?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9.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未给格式,是否按照评分项逐项编制?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20.装配率是否可以调整为不低于30%,50%装配率是否带有指向性。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2:
1.招标文件P9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指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分管生产副总、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问:是否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2.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回复: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是否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4.商务部分资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P59页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项编制?
回复:商务部分资料应按照“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进行编制。
5.招标文件P232页(二)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名称“工期”约定内容可否填写“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分包”约定内容是可否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内容进行填写。
7.招标文件P245页联合体协议书职责分工表是否修改为
联合体成员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职责分工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四)项目管理机构”备注:本表仅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请问招标文件1.4.1中要求的“6.4.1主要设计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放在何处呢?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4.1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7名设计人员信息填写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部分封面、商务部分封面、资格审查部分封面)直接填写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按照盖章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10.资审业绩中要求提供“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 1 )、(2)情形之一:(1)1 个工程总承包业绩;(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施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施工部分,请问施工业绩是否只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无需在提供“ (略) (略) ”?若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设计部分,请问设计业绩是否只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
回复: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施工业绩”的要求提供,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设计业绩”的要求提供。
11.招标文件P60页,业绩奖项,请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奖项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2.第173页关于进度款支付约定为“。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支付至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完成所有基础工程和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30%;所有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70%;所有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完成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0%。”根据财建〔2022〕183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该文件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建议业主提高付款比例至80%。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第175页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中“(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直接在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的过程中调整)”建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费用建议按照不下浮计算,不作为固定费率计算基数。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第71页合同协议书中第四条: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建议价税分离,分别列明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税金。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经济部分评分中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这无疑会导致报价过低的低于正常成本的竞争,影响工程质量及设计水平。为避免恶意竞争,建议设定投标总报价得分的最高扣分值,例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最高扣分不超过3分。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是否能提供具体的开竣工日期,以便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
17.技术部分暗标格式,是否对页边距,行距不做要求?因有图纸,是否对横幅、纵幅也不做要求?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执行。
18.招标文件57页,“项目实施重点”和“项目管理要点”评审标准一模一样,是否有误?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9.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未给格式,是否按照评分项逐项编制?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20.装配率是否可以调整为不低于30%,50%装配率是否带有指向性。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3:
招标文件:P20确定价格:(1)人工单价:按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2)设备材料单价:按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P170调差办法:(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 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 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材料设备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 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 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 该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与开标时间不是同一个月。建议人工材料设备的确定价格与调差基准期信息价采用同一期信息价。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4:
本次评标委员会中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15: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因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仅提供设计业绩,而设计业绩中的相关资料无法体现具体的装配率,具体装配率以施工内容中的为准。那么,是否仅需要提供的施工业绩满足50%装配率即可?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6:
是否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或相关批复文。
回复:已取得。
是否已取得人防告知书,明确人防类型。
回复:已取得。
地下室车位排布方式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上的数量要求。
回复:总停车位包含地下室车位及地面车位。
提供的图纸为方案文本。达不到扩初的深度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平面图缺少地面铺装材料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竖向设 (略) 坡度及台阶高差标注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场地高差较大,图纸缺少护坡挡墙的处理方式及位置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缺少景观构筑物立面材料及尺寸,高度等标注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缺少具体的绿化上层木植物品种及规格的苗木表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缺少地被植物的种植及规格、密度等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缺少景观照明灯光的参考样式及位置示意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缺少绿地率的绿化面积统计,是否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质疑17: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中明确“总工期72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未明确具体的开工时间,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前,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而招标公告4.2“招标 (略) 公共 (略) 本项目 (略) 页下方”我要提问“栏处提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日至2022-09-3012:00前”,两处截至时间描述不一致,请明确已哪个为准。
回复: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招标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提出异议。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技术部分中“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是否意为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
回复: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暗标的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
4、未见土石方工程量表,能否提供土石方相关信息?
回复: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土石方工程量测算,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图纸中未见边坡支护支护具体形式,能否提供相关信息?
回复: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6、招标文件是否对生产大临设施作要求(是否提供场地,或者自行在场外租赁?对面积是否有规定)?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涉及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行计价。
7、能否提供宿舍区隧道管控带详细图纸?
回复:相关资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
8、本项目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为按进度节点付款,且须根据招标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情况。对于投标人来说,属于过程垫资项目,且垫资数额巨大。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渝府令﹝2020﹞339号文件“第三十九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第五十三条规定: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请招标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取消“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付款前提,保障月度施工进度款的支付。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2平基土石方工程计价原则,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为85元/m3 ,概算清单中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为*/m3,请明确平基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以何标准执行。
回复:平基土石方工程按挖方工程量计量,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为85元/m3,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其他工程内容不另单独计量和计价。
质疑18:
1、P146: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P24:一般风险费以外连续停水、停电造成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索赔。 (略) 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和储水设备,且其配置的发电机和储水设备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承包人 (略) 停水、停电而停工。
非承包人引起的停水停电超过1天,建议工期顺延。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未约定结算审核时限,建议约定结算的审核时限为竣工完成后6个月。
回复:提供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管理代理单位)审核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后进行结算审核。
3、质量保证金建议增加银行保函形式。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P181(6)因发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自应当 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开始计算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应付未付金额×中国人民银行 年 月公布的 5 (略) 场报价利率/360 天×逾期天数(自第 29 天起计算);逾期天数超过 56 天的,超过部分天数按上述利率的两倍计算并支付违约金。 此处5 (略) 场报价利率建议采用拖欠款项同期公布的5 (略) 场报价利率。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14)发包人不当提取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预付款担保或质量保证金的,应及时予以退还, 若不当提取超过 28 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不当提取的担保金额×中国人民银行 年 月公布的 5 (略) 场报价利率/360 天×逾期天数(自第 29天起计算)。 此处5 (略) 场报价利率建议采用发包人违约提取时同期公布的5 (略) 场报价利率。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P190:④延迟付款利息:因本合同确定的付款时间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和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不一 致而产生的资金利息(先缴税后付款产生的利息)等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纳入到投标报价中去,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给承包人。建议若发包人原因延迟付款导致产生的利息,该部分利息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可调材料建议增加电线、电缆、母线槽。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质量违约金无上限,建议增加质量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3%。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9: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业绩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后又注明“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如现在我1个施工单位和1个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均须满足装配率50%的要求,该要求过高。从实施的角度来说,装配式建筑对施工工艺、安装人员要求更高,从项目管理角度来说,牵头人具有类似管理经验即可。本项目要求设计施工均具备50%装配率的业绩,全国只有少数大型国企央企满足。明显违反招标法律,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20: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业绩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后又注明“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如现在我1个施工单位和1个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均须满足装配率50%的要求,该要求过高。从实施的角度来说,装配式建筑对施工工艺、安装人员要求更高,从项目管理角度来说,牵头人具有类似管理经验即可。本项目要求设计施工均具备50%装配率的业绩,全国只有少数大型国企央企满足。明显违反招标法律,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21:
本项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部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执行。
质疑22:
1、招标文件第十六页6.4.1要求在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主要设计人员:①建筑专业负责人、②结构专业负责人、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④电气专业负责人、⑤暖通专业负责人、⑥造价专业负责人、⑦绿化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可是招标文件格式中(四)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备注表明:仅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请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资料放在投标文件的哪一部分?如需要,请提供格式。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4.1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7名设计人员信息填写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的图纸为方案文本。达不到扩初的深度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3、平面图缺少地面铺装材料,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4、竖向设 (略) 坡度及台阶高差标注,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5、场地高差较大,图纸缺少护坡挡墙的处理方式及位置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6、缺少景观构筑物立面材料及尺寸,高度等标注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7、缺少具体的绿化上层木植物品种及规格的苗木表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8、缺少地被植物的种植及规格、密度等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9、缺少景观照明灯光的参考样式及位置示意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0、缺少绿地率的绿化面积统计,是否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11、 (略) 渝建发〔2010〕166号《关于进 (略) 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的意见》,本工程存在超限高切坡与深基坑,需要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边坡支护设计方案及可行性评估报告;
回复:相关资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
12、本工程附 (略) 、 (略) (略) 和隧道,并且*段边坡距离已建隧道最小距离约18m,施工过程可能对隧道产生影响,需要提供岩土工程专业初步设计图纸、 (略) ( (略) (略) )、输油管线、 (略) 和隧道施工图等相关资料。
回复:相关资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
13、结构专业与建筑专业的部分图纸和说明存在对不上的问题。
回复:部分楼栋为半地下室结构,建筑与结构只是命名方式不一样,实际层数描述是一致的。
14、结构专业在设计说明与图纸中对6#楼、7#楼的建筑层数描述不统一。
回复:部分楼栋为半地下室结构,建筑与结构只是命名方式不一样,实际层数描述是一致的。
15、土石方量的计算成果如下:
1)、净挖方量是*立方,按联系函85元每立方计算,费用约4884.*元。
2)、0713送审概算、审核概算中,土石方是4670.*元。和我们计算的4884.8差了4.6%左右。
3)、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净挖方*立方是总量,但土方和石方的价格不一样,我们计算的4884.8里没有考虑土方、石方的单价差异。
回复:平基土石方工程按挖方工程量计量,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为85元/m3,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其他工程内容不另单独计量和计价。
16、根据本工程勘察报告,运动场及篮球场存在地基处理内容,但结构初设内容中均未见运动场及篮球场的图纸,工程概算中也未见相关内容。
回复:运动场及篮球场范围为局部架空,局部处于原状土层上。该架空区域设计图纸在现有建筑结构初设成果中已表达,同时本工程概算在场区附属工程的运动场中已明确。
17、提供的图纸为方案文本。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
18、提供的图纸仅为各系统架构图且系统不全,达不到扩初的深度。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
19、未提供智能化初步设计平面图及总图。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
质疑23:
(略) 医药科技学校:
贵司发布的“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我司已详细阅读,对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的第3.3业绩规模要求: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 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针对此项我司提出以下疑问:"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平方米,且装配率不低于50%,是否满足本条的业绩要求?
回复: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 * 平方米的教育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质疑24: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中明确“总工期72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未明确具体的开工时间,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
2、未见土石方工程量表,能否提供土石方相关信息?
回复: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土石方工程量测算,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图纸中未见边坡支护支护具体形式,能否提供相关信息?
回复: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4、招标文件是否对生产大临设施作要求?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涉及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行计价。
5、能否提供宿舍区隧道管控带详细图纸?
回复:相关资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
质疑25:
1、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业绩的工程规模要求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请问装配率50%需要如何体现?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2、我公司有一技术负责人,其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为“机械设计与理论”,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回复: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有设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环节,结合当前国内各地疫情情况,建议招标人将此条修改为书面答辩。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结合国内疫情相关政策,合理安排相应投标参会人员。
质疑26:
因大部分地区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都未体现装配率,且业主对于项目的装配式建筑要求及装配率是最清楚的,请问招标人投标人能否提供业主证明体现业绩的装配率?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27:
因为各地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范本格式不一致,绝大多数地区的中标通知书范本和合同协议书范本都没有体现出装配式及装配率,所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也不一定能体现装配式建筑及装配率,请招标人明确是以业主证明来体现装配式及装配率还是以施工图纸来体现?若以图纸体现,因图纸也未必能体现装配率,请问是附全部的图纸内容供专家自行计算装配率还是投标人附相应的计算成果?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28:
1.根据装配式建筑初步设计专篇,各单体初设阶段装配率大于50%,施工图设计阶段装配率要求是否为大于50%?
回复:学校迁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装配率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
2.初设图纸中10#宿舍楼仅7~10层采用预制叠合板,无法满足装配率要求,2~6层是否也采用预制叠合板?
回复:根据《 (略)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释义(试行)文件中第一章、细则条文(二)中第3条规定:山地建筑结构装配率计算范围取吊脚结构首层以上部分,掉层结构取上接地层以上部分。10号楼为掉层结构,应从上接地层(7层)起算,故2~6层可不采用预制叠合板。
3.其中8-10#楼均采用预制叠合板,装配式建筑初步设计专篇中《 (略) 装配率计分标准》未体现装配式预制叠合板?
回复: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4、本项目是否提供临建办公区、生活区场地,若提供请明确位置、规模大小;若不提供是否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涉及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行计价。
5、请提供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接驳口位置及容量;
回复:承包人进场时由发包人现场告知。
6、技术标是否有页数限制?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执行。
7、是否可以提供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以便充分掌握周边环境?
回复:承包人进场时,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告知。
质疑29:
1.招标文件规定调价差材料包括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材、条石、片石、预应力钢绞线、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01月13日发下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渝建管〔2022〕7号)规定“发承包双方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风险进行合理分担,明确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建议本项目调差范围增加成品砼构件、防水材料、装饰板材、墙地砖、钢管、电线电缆、消防器材、幕墙型材、铝板、石材等内容。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5.3.2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中未明确措施费结算方式,建议补充。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30:
业绩要求50%装配率完全是为某某单位量身打造,满足条件的单位仅有几家,极其不合理。两江新区的协同项目,孵化器项目,龙兴项目,都是要求国家级装配式基地,重来未要求装配率。国家级装配式基地更能体现投标人自身实力,更便于项目的装配式建筑施工工作的开展。强烈建议取消业绩对装配率的要求,增加对投标人具有国家级装配式基地的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31:
1、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如否,则应当如何填写。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部分封面、商务部分封面、资格审查部分封面)直接填写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按照盖章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是否均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如否,则应当如何填写。
回复: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进行填写。
3、如因疫情影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参与投标人答辩是否作为废标条件。
回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参与投标人答辩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回复:在满足业绩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为同一业绩。
4、除第八章(七)承诺中所提供的承诺外,是否还需额外提供承诺。
回复: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投标保证金减半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为红名单单位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相关要求执行。
6、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基本信息以及签字盖章部分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基本信息与签字盖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相关要求执行。
7、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是否需要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 6.4.1 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 7 名设计人员信息?若不需要填写,请问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证书和养老保险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是否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中。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4.1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7名设计人员信息填写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3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填写?还是按照合同条款号填写?
回复: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进行填写。
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以分公司( (略) 为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 (略) 属地购买社保,能保证投标单位拟派人员完全到岗履职,更能保护业主利益。请问投标单位拟派人员,是否可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回复:可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经理答辩设置8分分值,此条件设置是否给外界传言的中某五局和中某科工提供便利,分数可操作区间值大,建议招标人取消项目经理答辩,还市场一片清静。
回复:因本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为考察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故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本条不做修改。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尚不稳定,本项目对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已经是高标准,要求有“一建、高工、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足以证明项目经理具备本项目的管理能力,因此建议取消项目经理答辩,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回复:因本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为考察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故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本条不做修改。
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委派业主评委?委派几名?不要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这种套话。如果委派,那肯定是中某五局和中某科工了,我司就不参与本次投标了。
回复: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关于对企业业绩“装配率不低于50%”的要求,排他性太强,是否为某建科工专项定制?建议取消“装配率不低于50%”的要求,参照以往类似项目“装配式建筑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 (略)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略) 或母公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证明 (略) 住建委公布的装配式产业基地名单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略) 或母公司关系的, (略) 或母公司的企业股权及出资信息证明材料。”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33:本项目为教育类建筑,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要求都按教育类建筑,建议业绩奖项加分部分修改为教育建筑获得国家级奖项;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整体体量较小,建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评标委员会中是否有业主专家,为保证项目公平公正公开,建议不设业主专家;
回复: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本项目企业业绩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在项目中标、合同、竣工无法体现时,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技术部分电子标文件是否有大小要求?投标人是填写牵头单位还是填写联合体成员双方?
回复: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执行;投标人填写牵头单位即可。
本项目采用项目经理现场答辩形式,虽然采用暗标答辩但是可操作性依旧太强,建议取消项目经理答辩环节。
回复:因本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为考察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故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本条不做修改。
质疑34:
1、招标文件第9页业绩要求中(装配率不低于50%)
请问装配率证明文件以什么资料为准??请招标单位明确!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2、招标文件第9页业绩要求中,要求设计和施工各1个业绩,第13页中要求设计负责人提供1个设计业绩
请问,该业绩可以用同1个业绩吗?
回复:在满足业绩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为同一业绩。
质疑35:
关于招标文件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我单位拟提供的业绩情况:单个合同包括多所学校,建筑面积超*平方米,装配率不低于50%,所有学校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但是仅有两所学校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且建筑面积超过本项目业绩要求,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回复: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 * 平方米的教育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竣工面积也超过 * 平方米,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质疑36: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规模要求,其中工程类别:“教育建筑”,教育建筑属公共建筑中的其中一类,请问提供公共建筑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回复:不符合。
质疑37:
不低于50%装配率教育建筑业绩作为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非常少,如此有针对性的条件设置,完全是为极少数单位量身定制,强烈要求取消装配率限制,给大多数人公平竞争的机会!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38:
(略) 近期招标的学校项目中,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教育建筑业绩的项目有科学城谢家湾学校和科学城育才中学,而这两个项目的中标人均为重庆 (略) ,本项目如此设置条件,完全是针对重庆建工三建业绩优势量身定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强烈要求招标人取消装配率业绩限制,以显示本次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39:
(略) 近期招标的学校项目中,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教育建筑业绩的项目有科学城谢家湾学校和科学城育才中学,而这两个项目的中标人均为重庆 (略) ,本项目如此设置条件,完全是针对重庆建工三建业绩优势量身定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强烈要求招标人取消装配率业绩限制,以显示本次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0:
2、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5月修改版)“采用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为业绩条件的,工程规模的类别设定原则上应当采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承包工程范围”中明确设立了的工程规模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承包工程范围”对装配率并未作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规模要求为:“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业绩规模刻意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是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承包工程范围”的。据了解,建筑面积和装配率同时符合满足的单位屈指可数,基本都是大型的央企、国企,作为我们潜在的投标人来说,是否可以理解为业主某某高层领导早已暗箱操作有意向指定的中标单位了。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1:
1、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5月修改版)“采用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为业绩条件的,……,且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原则上不高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数值的四分之三(但降低了相关规模标准等级的除外),……”。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99.88平方米……”,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21“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据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规模要求理应不超过*.645平方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工程规模要求: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超过相关文件规定,请问设置业绩规模要求合理性及依据?是否存在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请业主合理合规调整业绩规模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负责人资历 (1分)要求1.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的得 0.5 分;
问题:请问设计负责人职称为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回复:满足。
质疑43:
本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仅为O38-1-1地块中学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一半,O38-1-1地块中学工程招标对投标人资格都没有要求业绩装配率50%,本工程为何要提出如此严荷的资格要求?强烈要求取消装配率不低于50%的业绩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4:
资格审查中业绩要求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请问装配率不低于50%是需要在合同业绩中明确写出来的才符合吗?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45:
装配式的建筑也仅仅是近几年要求的,而且做为提前示范地区并没有几个,现在要求提交近三年已完工的装配式的业绩,目前应该只有中建等几家大型企业满足吧,业主是否考虑到项目的投标公平呢?建议取消要求装配式业绩的要求,按更多的单位参与投标。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6:
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具备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教育建筑业绩,且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据了解,中交系统所有公局、中铁系统所有工程局均不具备该条件,本项目资格要求把如此有实力的央企均排斥在外,请问本工程建设难度有大到以上央企均不具备修建该工程的能力吗?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7:
本项目要求了设 (略) 业绩获奖加分,同为国家级奖项,为什么 (略) 业绩的国家级奖项范围存在不同?且国家级奖项只是挑选了部分国家级奖项进行要求,是否太有针对性?
回复:因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为体现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综合能力进行奖项设置要求,故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48:
本项目要求了装配率达到50%的教育类建筑,是否存在与某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制的嫌疑,建议取消装配率的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9:
本项目业绩规范要求为: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请问建筑面积及装配率要求的设置依据?按此要求是否有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请合理调整业绩规范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0:
本项目业绩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但是在合同中并未注明,请问此类业绩内容中如何体现,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51:
贵司发布的“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我司已详细阅读,对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的第3.3业绩规模要求: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 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略) 医药科技学校:
针对此项我司提出以下疑问:"
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平方米,且装配率不低于50%,是否满足本条的业绩要求?
回复: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 * 平方米的教育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质疑52:
贵司发布的“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我司已详细阅读,对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的第3.3业绩规模要求: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 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略) 医药科技学校:
针对此项我司提出以下疑问:"
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平方米,且装配率不低于50%,是否满足本条的业绩要求?
回复: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 * 平方米的教育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质疑53:
我司有其他项目满足招标文件装配率要求,但非学校项目,学校无非是公共建筑业绩,可以要求学校项目满足如此装配率明显量身定做,建议在如此严苛的法治环境下,公平的让各单位都能参加此次招标,平等的竞争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4:
一个普通的学校建设,非要强调装配率的设置,明显就是用于排除单位的手段,建议取消装配率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3.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 . (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教育建筑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问题:请问联合体投标,按照3.2业绩类型要求,单位资格审查业绩由施工单位提供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但是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设计单位不是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请问是否满足要求?如果不满足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另外再补充1个设计业绩?
回复: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施工业绩”的要求提供,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设计业绩”的要求提供。
质疑56:
该项目业绩设置明显非常苛刻,满足的单位只有几家,是否业主已经有意向单位,建议放宽条件。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7:
看到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那一刻,我有点懵,冥冥中感觉有一丝缺憾,蓦然回首才发现,什么时候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已经不算国家奖项了?是招标人觉得这个奖太水了没有竞争力吗?又或者说设了这个奖会影响招标人的心仪单位成功中标吗?且《国家优质工程奖》涵盖了设计、勘察、施工等多专业奖项,建议招标人在设计负责人资历及业绩奖项部分填加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回复:1、详见补遗内容。2、因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为体现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综合能力进行奖项设置要求,故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58:
招标人真是打一手好算盘,企业业绩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总承包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又不需要了?光明正大的搞双标,未特 (略) ?建议统一业绩要求,取消装配率不低于50%的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9: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建设规模描述中并包含装配式建筑,而企业业绩却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明显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希望招标人回头是岸,取消装配率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60:
本项目提供初设资料不全,不满足《 (略)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度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技术部分需要提供 BIM 技术应用方案,初设图纸未提供满足初设深度全套BIM模型。
回复:现有资料满足投标人进行BIM深化的条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质疑61:
63页3.2.1经济部分得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 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 2.2.1 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7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1 分,每减少 1%扣 0.5 分,扣完为止”。本项目为典型的山地建筑,场地高差约53米,场地高边坡处理及结构支护难度很大,对工程总造价的控制有更高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建筑类型较多,体育馆、活动中心等存在大跨度结构,整体设计难度及对设计总包管理协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中标单位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实力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现招标文件中,报价占比过大,对确定中标单位有直接影响,并不能全面评估投标单位的整体实力,直接关系到本次招标是否能选择到理想的中标人,建议改为“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0.2分,每减少 1%扣 0.1 分,最多扣3分”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62:
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和资格业绩能用同一个吗?
回复: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为同一个业绩。
质疑63:
满足资格的施工业绩无法提供在“ (略) (略) ”的网页截,开业主证明符合要求吗?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64:中建三局和渝建联合私人老板准备围标中标,侵吞国有资产, (略) 医药科技学校新上任校长汤华你难辞其咎,快悬崖勒马,当个清官吧,免得将来查起来乌纱帽不保。招标文件的条件直接写成需要中建三局的营业执照算了,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教育建筑极其不合理,每个学校各有特色,又不是住宅,为何要求如此高的装配率作为门槛条件,全国能满足的施工单位少之又少,监督部门是坐视不管还是工作疏漏?
回复:本次招标文件编制,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出的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在上级有关监督部门指导下,由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管理代理机构、本系统组成的专家组、业主单位基建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本项目招标范围、建设规模、项目特点等实际情况,逐条研究审核确定,并经法律顾问复核确认,招标文件合规合法。该项目接受社会各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质疑6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企业业绩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满足单位数量极少,该业绩要求不具备充分的竞争性,明显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建议将“装配率不低于50%”删除,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保持一致。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2、由于该项目为节点付款,请明确该项目主体完成付款比例。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66:
本项目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且要求装配式,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工程类别修改为:公共建筑
回复:本项目业绩工程类别按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2013)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质疑67:
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报告只能体现本项目做了装配式,无法体现装配率大于50%,是否能提供业主证明或初设批复证明装配率大于50%呢?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68:
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请问我司造价专业负责人职称证为高级经济师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造价专业负责人需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质疑69:
是否委派业主专家或招标代表?请明确回复
回复: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70:
装配率百分之五十怎么体现?业主证明嘛?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71:提供设计业绩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请问取得初设批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72:
市管项目设置项目经理答辩,再加上业主专家,稳了。
回复:此问题不明确,故不作回复。
质疑73:
垫资项目还设置这么高的条件
回复:此问题不明确,故不作回复。
质疑74:
装配率要求过高,建议取消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二、补遗部分
补遗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4.限额设计和结算”及第四章专项合同条款14.5.3.2中“(7)限额设计和结算”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修改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等)进行编制。”
补遗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2.1约定的“平基土石方工程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开挖方式综合,但严禁采用爆破开挖)、回填(利用挖方中的合格填料分层回填碾压,满足设计压实系数要求)、运输{上下车方式综合考虑,运距按10km(不含土石方开挖起运中的2km)综合考虑,运距超过10km按10km包干计算,不增加任何费用}、弃置(包括弃置涉及的渣场费、平整费等相关费用)等”修改为:“平基土石方工程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清表、土石方开挖(开挖方式综合,但严禁采用爆破开挖)、回填(利用挖方中的合格填料分层回填碾压,满足设计压实系数要求)、运输{上下车方式综合考虑,运距按10km(不含土石方开挖起运中的2km)综合考虑,运距超过10km按10km包干计算,不增加任何费用}、弃置(包括弃置涉及的渣场费、平整费等相关费用)等”。
补遗3: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4.5.3.2中“(3)措施费:”增加补充内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5.3.2第(1)项计价原则有明确的计量、计价规则的技术措施项目费,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5.3.2第(1)项计价原则计算,其它措施费按以下办法进行结算:经监理单位、跟踪单位、发包人(建设管理代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5.3.2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第(1)项计价原则计算。未经审批,承包人自行实施的措施不计取措施费用;若承包人实际采取的措施与审批的措施不符,实际采取的措施费用增加的,按审批的措施计算,实际采取的措施费用减少的,按实际采取的措施费用计算。”
补遗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项目管理要点”的内容由“1 分 编制要点:根据实施要点,包括设计实施要点、施工实施、试运行要点等。结合本项目特点,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定。好得 0.7~1.0 分,较好得 0.4~0.7 分(不含0.7分),一般得 0.1~0.4分(不含0.4分),缺项不得分。”修改为:“1 分 编制要点:根据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好得 0.7~1.0 分,较好得 0.4~0.7 分(不含0.7分),一般得 0.1~0.4分(不含0.4分),缺项不得分。”
补遗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新增内容:“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参与投标人答辩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6: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3.8.3.1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中的“(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修改为:“(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较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
补遗7: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3.8.3.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中的“(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修改为:“(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
补遗8: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工程费用报价其他说明中的“本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必须考虑如下费用,综合考虑在工程费用投标下浮比率中”修改为:“本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必须考虑如下费用,综合考虑在工程费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
补遗9: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2.2 提供工作条件中的“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分包单位和发包人后续 招标进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需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安排,自备发电措施及其他储水措施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修改为:“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计量计价,同时工期不得顺延。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分包单位和发包人后续招标进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需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安排,自备发电措施及其他储水措施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计量计价,同时工期不得顺延。”;将“场内便道按承包人编报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中。”修改为:“场内便道按承包人编报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费用已包括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补遗10: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3.3.3.1变更估价原则中的“B.无定额可套用的,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发包人按相关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补充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基价执行2018年计价定额的基价,2018年计价定额没有的基价,按市场价计)”修改为:“B.无定额可套用的,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发包人按相关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补充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基价执行2018年计价定额的基价,2018年计价定额没有的基价,按市场价70%计)”。
补遗1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4.4 付款计划表(2)施工款项支付③结算款项的支付中的“完成上级机关或者相关部门审核或者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上级机关或者相关部门审定金额的97%”修改为:“完成上级机关或者相关部门审核或者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上级机关或者相关部门或者委托的第三方审定金额的97%”。
补遗1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业绩奖项中的“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建筑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国家级奖项”修改为:“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建筑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国家级奖项”。
补遗1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的“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修改为:“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和能够呈现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或施工图装配式专篇”。
补遗14: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4.4 付款计划表(2)施工款项支付①进度款项的支付中的“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过程支付节点结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支付至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完成所有基础工程和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30%;所有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70%;所有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完成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0%。承包人应当提供上期至当期之间所有月份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支付该进度款的前置条件,工程过程支付节点和按月计量的实际完成工程量须经监理人、跟审单位、代建单位和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审核合格”修改为:“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过程支付节点结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支付至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完成所有基础工程和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全额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 30%;所有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全额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 70%;所有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完成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全额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 80%。承包人应当提供上期至当期之间所有月份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支付该进度款的前置条件,工程过程支付节点和按月计量的实际完成工程量须经监理人、跟审单位、代建单位和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审核合格”。
补遗1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改为2022年 10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招标人: (略) 医药科技学校
代理机构:重庆渝强 (略)
2022年 10 月 10 日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有关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
1.招标文件P12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5.5中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完成1个类似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改业绩在“ (略) (略) ”的网页截图”。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经理进行了变更,业主同时出具了证明材料,请问此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因一开始在项目中标后相关信息就录入到“ (略) (略) ”,故此处截图不一致只需有业主证明是否就可以认定满足要求?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2:
项目红线内场地比较狭小,可否另外提供办公临建和生活临建场地,或者投标人自行租赁场地?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涉及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行计价。
项目用地范围内是否存在林地?若存在,则林地手续是否办理完成需明确?
回复: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存在林地。
项目施工期间的大门设置位置是否需要和目前现场围挡处的大门位置保持一致?
回复:由投标人结合项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项目实施重点“根据实施要点,包括设计实施要点,施工实施要点(试运行要点)”里面提到的“试运行要点”指的是哪些内容需明确?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工程的水电接入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协助”,其中水电接入点的位置是否可以明确?
回复:承包人入场时由发包人明确具体位置。
质疑3:
我司本次拟用业绩中,2栋教学楼共计*平方米,且这两栋教学楼装配率达到50%以上。但是本业绩其他组成部分,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展览馆等共计建筑面积*平方米,不是装配式建筑。这样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
质疑4:
本次要求装配率达到50%,是否指针对投标人拟用的整个教育建筑业绩要求业绩整体装配率达到50%?若仅仅是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而整体的装配率无法证明满达到50%,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业绩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等主要建筑应为装配式建筑,且各个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不低于50%。
质疑5:
招标公告第3.2.(2)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质疑:该项目难度系数不小,为了更好地保证质量,是否可以允许两家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再加施工单位,该条改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只能为一家。
回复:本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为选择出优质的总承包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故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本条不做修改。
质疑6:
1.4.1中6.4.1 主要设计人员要求:建筑、结构、水电暖、造价均 要求为注册和高级工程师,绿化专业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那么针对这些人员要求应提供职称证、注册证(绿化专业负责人除外,绿化专业负责人只提供职称证即可),招标文件中写法有误,容易让人误解为全部人员都提供职称证和注册证,所以请招标人修改。
回复:绿化专业负责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即可。
质疑7:
招标文件资格业绩中要求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问题:请问装配率不低于50%这个指标怎么来体现?通常一个项目中只能体现规模面积,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查合格书等装配率体现不了,所以请招标人取消装配率的要求。只以建筑面积作为资格要求。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8:
1、设计负责人是否一定要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
回复: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建筑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设计责人获国家奖项的时间可否是2015年内获得的?
回复:设计负责人获国家奖项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时间为准)。
2、关于中标后,提供驻场服务是否一定要设计负责人?可否安排其他设计人员?是否需要长期要在项目地服务?
回复: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3、施工图设计时间是否可以调整?
回复:在发包人允许的情况下施工图设计时间可以做适当调整,但总工期720日历天不作调整。
质疑9: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人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 (略) 属地购买社保( (略) 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其具备的权利及义务与投标人完全一致)。请问是否可 (略) 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
回复:可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质疑10:
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因学校除教学楼以外,还由后勤楼、食堂、宿舍、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组成,学校后勤楼、食堂、宿舍、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能否算教育建筑面积?部分建筑面积装配率不低于50%是否满足装配率要求?
回复: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业绩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等主要建筑应为装配式建筑,且各个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不低于50%。
质疑11:
1.招标文件P9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指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分管生产副总、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问:是否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2.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回复: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是否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4.商务部分资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P59页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项编制?
回复:商务部分资料应按照“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进行编制。
5.招标文件P232页(二)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名称“工期”约定内容可否填写“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分包”约定内容是可否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内容进行填写。
7.招标文件P245页联合体协议书职责分工表是否修改为
联合体成员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职责分工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四)项目管理机构”备注:本表仅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请问招标文件1.4.1中要求的“6.4.1主要设计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放在何处呢?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4.1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7名设计人员信息填写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部分封面、商务部分封面、资格审查部分封面)直接填写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按照盖章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10.资审业绩中要求提供“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 1 )、(2)情形之一:(1)1 个工程总承包业绩;(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施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施工部分,请问施工业绩是否只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无需在提供“ (略) (略) ”?若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设计部分,请问设计业绩是否只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
回复: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施工业绩”的要求提供,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设计业绩”的要求提供。
11.招标文件P60页,业绩奖项,请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奖项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2.第173页关于进度款支付约定为“。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支付至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完成所有基础工程和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30%;所有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70%;所有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完成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0%。”根据财建〔2022〕183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该文件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建议业主提高付款比例至80%。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第175页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中“(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直接在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的过程中调整)”建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费用建议按照不下浮计算,不作为固定费率计算基数。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第71页合同协议书中第四条: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建议价税分离,分别列明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税金。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经济部分评分中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这无疑会导致报价过低的低于正常成本的竞争,影响工程质量及设计水平。为避免恶意竞争,建议设定投标总报价得分的最高扣分值,例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最高扣分不超过3分。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是否能提供具体的开竣工日期,以便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
17.技术部分暗标格式,是否对页边距,行距不做要求?因有图纸,是否对横幅、纵幅也不做要求?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执行。
18.招标文件57页,“项目实施重点”和“项目管理要点”评审标准一模一样,是否有误?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9.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未给格式,是否按照评分项逐项编制?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20.装配率是否可以调整为不低于30%,50%装配率是否带有指向性。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2:
1.招标文件P9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指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分管生产副总、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问:是否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2.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回复: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是否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4.商务部分资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P59页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项编制?
回复:商务部分资料应按照“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进行编制。
5.招标文件P232页(二)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名称“工期”约定内容可否填写“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分包”约定内容是可否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内容进行填写。
7.招标文件P245页联合体协议书职责分工表是否修改为
联合体成员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职责分工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四)项目管理机构”备注:本表仅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请问招标文件1.4.1中要求的“6.4.1主要设计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放在何处呢?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4.1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7名设计人员信息填写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部分封面、商务部分封面、资格审查部分封面)直接填写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按照盖章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10.资审业绩中要求提供“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 1 )、(2)情形之一:(1)1 个工程总承包业绩;(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施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施工部分,请问施工业绩是否只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无需在提供“ (略) (略) ”?若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设计部分,请问设计业绩是否只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
回复: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施工业绩”的要求提供,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设计业绩”的要求提供。
11.招标文件P60页,业绩奖项,请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奖项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2.第173页关于进度款支付约定为“。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支付至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完成所有基础工程和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30%;所有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70%;所有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完成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0%。”根据财建〔2022〕183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该文件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建议业主提高付款比例至80%。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第175页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中“(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直接在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的过程中调整)”建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费用建议按照不下浮计算,不作为固定费率计算基数。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第71页合同协议书中第四条: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建议价税分离,分别列明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税金。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经济部分评分中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这无疑会导致报价过低的低于正常成本的竞争,影响工程质量及设计水平。为避免恶意竞争,建议设定投标总报价得分的最高扣分值,例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最高扣分不超过3分。
回复:本条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是否能提供具体的开竣工日期,以便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
17.技术部分暗标格式,是否对页边距,行距不做要求?因有图纸,是否对横幅、纵幅也不做要求?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执行。
18.招标文件57页,“项目实施重点”和“项目管理要点”评审标准一模一样,是否有误?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9.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未给格式,是否按照评分项逐项编制?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20.装配率是否可以调整为不低于30%,50%装配率是否带有指向性。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3:
招标文件:P20确定价格:(1)人工单价:按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2)设备材料单价:按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P170调差办法:(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 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 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材料设备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 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 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 该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与开标时间不是同一个月。建议人工材料设备的确定价格与调差基准期信息价采用同一期信息价。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4:
本次评标委员会中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15: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因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仅提供设计业绩,而设计业绩中的相关资料无法体现具体的装配率,具体装配率以施工内容中的为准。那么,是否仅需要提供的施工业绩满足50%装配率即可?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6:
是否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或相关批复文。
回复:已取得。
是否已取得人防告知书,明确人防类型。
回复:已取得。
地下室车位排布方式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上的数量要求。
回复:总停车位包含地下室车位及地面车位。
提供的图纸为方案文本。达不到扩初的深度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平面图缺少地面铺装材料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竖向设 (略) 坡度及台阶高差标注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场地高差较大,图纸缺少护坡挡墙的处理方式及位置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缺少景观构筑物立面材料及尺寸,高度等标注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缺少具体的绿化上层木植物品种及规格的苗木表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缺少地被植物的种植及规格、密度等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缺少景观照明灯光的参考样式及位置示意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缺少绿地率的绿化面积统计,是否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质疑17: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中明确“总工期72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未明确具体的开工时间,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前,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而招标公告4.2“招标 (略) 公共 (略) 本项目 (略) 页下方”我要提问“栏处提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日至2022-09-3012:00前”,两处截至时间描述不一致,请明确已哪个为准。
回复: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招标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提出异议。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技术部分中“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是否意为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
回复: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暗标的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
4、未见土石方工程量表,能否提供土石方相关信息?
回复: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土石方工程量测算,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图纸中未见边坡支护支护具体形式,能否提供相关信息?
回复: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6、招标文件是否对生产大临设施作要求(是否提供场地,或者自行在场外租赁?对面积是否有规定)?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涉及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行计价。
7、能否提供宿舍区隧道管控带详细图纸?
回复:相关资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
8、本项目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为按进度节点付款,且须根据招标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情况。对于投标人来说,属于过程垫资项目,且垫资数额巨大。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渝府令﹝2020﹞339号文件“第三十九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第五十三条规定: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请招标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取消“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付款前提,保障月度施工进度款的支付。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2平基土石方工程计价原则,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为85元/m3 ,概算清单中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为*/m3,请明确平基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以何标准执行。
回复:平基土石方工程按挖方工程量计量,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为85元/m3,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其他工程内容不另单独计量和计价。
质疑18:
1、P146: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P24:一般风险费以外连续停水、停电造成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索赔。 (略) 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和储水设备,且其配置的发电机和储水设备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承包人 (略) 停水、停电而停工。
非承包人引起的停水停电超过1天,建议工期顺延。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未约定结算审核时限,建议约定结算的审核时限为竣工完成后6个月。
回复:提供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管理代理单位)审核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后进行结算审核。
3、质量保证金建议增加银行保函形式。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P181(6)因发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自应当 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开始计算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应付未付金额×中国人民银行 年 月公布的 5 (略) 场报价利率/360 天×逾期天数(自第 29 天起计算);逾期天数超过 56 天的,超过部分天数按上述利率的两倍计算并支付违约金。 此处5 (略) 场报价利率建议采用拖欠款项同期公布的5 (略) 场报价利率。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14)发包人不当提取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预付款担保或质量保证金的,应及时予以退还, 若不当提取超过 28 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不当提取的担保金额×中国人民银行 年 月公布的 5 (略) 场报价利率/360 天×逾期天数(自第 29天起计算)。 此处5 (略) 场报价利率建议采用发包人违约提取时同期公布的5 (略) 场报价利率。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P190:④延迟付款利息:因本合同确定的付款时间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和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不一 致而产生的资金利息(先缴税后付款产生的利息)等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纳入到投标报价中去,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给承包人。建议若发包人原因延迟付款导致产生的利息,该部分利息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可调材料建议增加电线、电缆、母线槽。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质量违约金无上限,建议增加质量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3%。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9: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业绩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后又注明“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如现在我1个施工单位和1个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均须满足装配率50%的要求,该要求过高。从实施的角度来说,装配式建筑对施工工艺、安装人员要求更高,从项目管理角度来说,牵头人具有类似管理经验即可。本项目要求设计施工均具备50%装配率的业绩,全国只有少数大型国企央企满足。明显违反招标法律,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20: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业绩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后又注明“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如现在我1个施工单位和1个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均须满足装配率50%的要求,该要求过高。从实施的角度来说,装配式建筑对施工工艺、安装人员要求更高,从项目管理角度来说,牵头人具有类似管理经验即可。本项目要求设计施工均具备50%装配率的业绩,全国只有少数大型国企央企满足。明显违反招标法律,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21:
本项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部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执行。
质疑22:
1、招标文件第十六页6.4.1要求在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主要设计人员:①建筑专业负责人、②结构专业负责人、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④电气专业负责人、⑤暖通专业负责人、⑥造价专业负责人、⑦绿化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可是招标文件格式中(四)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备注表明:仅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请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资料放在投标文件的哪一部分?如需要,请提供格式。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4.1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7名设计人员信息填写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的图纸为方案文本。达不到扩初的深度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3、平面图缺少地面铺装材料,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4、竖向设 (略) 坡度及台阶高差标注,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5、场地高差较大,图纸缺少护坡挡墙的处理方式及位置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6、缺少景观构筑物立面材料及尺寸,高度等标注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7、缺少具体的绿化上层木植物品种及规格的苗木表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8、缺少地被植物的种植及规格、密度等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9、缺少景观照明灯光的参考样式及位置示意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10、缺少绿地率的绿化面积统计,是否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回复: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11、 (略) 渝建发〔2010〕166号《关于进 (略) 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的意见》,本工程存在超限高切坡与深基坑,需要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边坡支护设计方案及可行性评估报告;
回复:相关资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
12、本工程附 (略) 、 (略) (略) 和隧道,并且*段边坡距离已建隧道最小距离约18m,施工过程可能对隧道产生影响,需要提供岩土工程专业初步设计图纸、 (略) ( (略) (略) )、输油管线、 (略) 和隧道施工图等相关资料。
回复:相关资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
13、结构专业与建筑专业的部分图纸和说明存在对不上的问题。
回复:部分楼栋为半地下室结构,建筑与结构只是命名方式不一样,实际层数描述是一致的。
14、结构专业在设计说明与图纸中对6#楼、7#楼的建筑层数描述不统一。
回复:部分楼栋为半地下室结构,建筑与结构只是命名方式不一样,实际层数描述是一致的。
15、土石方量的计算成果如下:
1)、净挖方量是*立方,按联系函85元每立方计算,费用约4884.*元。
2)、0713送审概算、审核概算中,土石方是4670.*元。和我们计算的4884.8差了4.6%左右。
3)、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净挖方*立方是总量,但土方和石方的价格不一样,我们计算的4884.8里没有考虑土方、石方的单价差异。
回复:平基土石方工程按挖方工程量计量,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为85元/m3,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其他工程内容不另单独计量和计价。
16、根据本工程勘察报告,运动场及篮球场存在地基处理内容,但结构初设内容中均未见运动场及篮球场的图纸,工程概算中也未见相关内容。
回复:运动场及篮球场范围为局部架空,局部处于原状土层上。该架空区域设计图纸在现有建筑结构初设成果中已表达,同时本工程概算在场区附属工程的运动场中已明确。
17、提供的图纸为方案文本。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
18、提供的图纸仅为各系统架构图且系统不全,达不到扩初的深度。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
19、未提供智能化初步设计平面图及总图。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
质疑23:
(略) 医药科技学校:
贵司发布的“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我司已详细阅读,对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的第3.3业绩规模要求: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 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针对此项我司提出以下疑问:"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平方米,且装配率不低于50%,是否满足本条的业绩要求?
回复: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 * 平方米的教育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质疑24: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中明确“总工期72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未明确具体的开工时间,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
2、未见土石方工程量表,能否提供土石方相关信息?
回复: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土石方工程量测算,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图纸中未见边坡支护支护具体形式,能否提供相关信息?
回复: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4、招标文件是否对生产大临设施作要求?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涉及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行计价。
5、能否提供宿舍区隧道管控带详细图纸?
回复:相关资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
质疑25:
1、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业绩的工程规模要求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请问装配率50%需要如何体现?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2、我公司有一技术负责人,其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为“机械设计与理论”,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回复: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有设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环节,结合当前国内各地疫情情况,建议招标人将此条修改为书面答辩。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结合国内疫情相关政策,合理安排相应投标参会人员。
质疑26:
因大部分地区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都未体现装配率,且业主对于项目的装配式建筑要求及装配率是最清楚的,请问招标人投标人能否提供业主证明体现业绩的装配率?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27:
因为各地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范本格式不一致,绝大多数地区的中标通知书范本和合同协议书范本都没有体现出装配式及装配率,所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也不一定能体现装配式建筑及装配率,请招标人明确是以业主证明来体现装配式及装配率还是以施工图纸来体现?若以图纸体现,因图纸也未必能体现装配率,请问是附全部的图纸内容供专家自行计算装配率还是投标人附相应的计算成果?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28:
1.根据装配式建筑初步设计专篇,各单体初设阶段装配率大于50%,施工图设计阶段装配率要求是否为大于50%?
回复:学校迁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装配率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
2.初设图纸中10#宿舍楼仅7~10层采用预制叠合板,无法满足装配率要求,2~6层是否也采用预制叠合板?
回复:根据《 (略)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释义(试行)文件中第一章、细则条文(二)中第3条规定:山地建筑结构装配率计算范围取吊脚结构首层以上部分,掉层结构取上接地层以上部分。10号楼为掉层结构,应从上接地层(7层)起算,故2~6层可不采用预制叠合板。
3.其中8-10#楼均采用预制叠合板,装配式建筑初步设计专篇中《 (略) 装配率计分标准》未体现装配式预制叠合板?
回复: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4、本项目是否提供临建办公区、生活区场地,若提供请明确位置、规模大小;若不提供是否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涉及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行计价。
5、请提供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接驳口位置及容量;
回复:承包人进场时由发包人现场告知。
6、技术标是否有页数限制?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执行。
7、是否可以提供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以便充分掌握周边环境?
回复:承包人进场时,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告知。
质疑29:
1.招标文件规定调价差材料包括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材、条石、片石、预应力钢绞线、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01月13日发下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渝建管〔2022〕7号)规定“发承包双方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风险进行合理分担,明确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建议本项目调差范围增加成品砼构件、防水材料、装饰板材、墙地砖、钢管、电线电缆、消防器材、幕墙型材、铝板、石材等内容。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5.3.2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中未明确措施费结算方式,建议补充。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30:
业绩要求50%装配率完全是为某某单位量身打造,满足条件的单位仅有几家,极其不合理。两江新区的协同项目,孵化器项目,龙兴项目,都是要求国家级装配式基地,重来未要求装配率。国家级装配式基地更能体现投标人自身实力,更便于项目的装配式建筑施工工作的开展。强烈建议取消业绩对装配率的要求,增加对投标人具有国家级装配式基地的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31:
1、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如否,则应当如何填写。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部分封面、商务部分封面、资格审查部分封面)直接填写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按照盖章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是否均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如否,则应当如何填写。
回复: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进行填写。
3、如因疫情影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参与投标人答辩是否作为废标条件。
回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参与投标人答辩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回复:在满足业绩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为同一业绩。
4、除第八章(七)承诺中所提供的承诺外,是否还需额外提供承诺。
回复: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投标保证金减半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为红名单单位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相关要求执行。
6、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基本信息以及签字盖章部分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基本信息与签字盖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相关要求执行。
7、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是否需要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 6.4.1 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 7 名设计人员信息?若不需要填写,请问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证书和养老保险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是否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中。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4.1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7名设计人员信息填写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3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填写?还是按照合同条款号填写?
回复: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进行填写。
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以分公司( (略) 为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 (略) 属地购买社保,能保证投标单位拟派人员完全到岗履职,更能保护业主利益。请问投标单位拟派人员,是否可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回复:可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经理答辩设置8分分值,此条件设置是否给外界传言的中某五局和中某科工提供便利,分数可操作区间值大,建议招标人取消项目经理答辩,还市场一片清静。
回复:因本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为考察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故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本条不做修改。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尚不稳定,本项目对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已经是高标准,要求有“一建、高工、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足以证明项目经理具备本项目的管理能力,因此建议取消项目经理答辩,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回复:因本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为考察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故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本条不做修改。
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委派业主评委?委派几名?不要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这种套话。如果委派,那肯定是中某五局和中某科工了,我司就不参与本次投标了。
回复: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关于对企业业绩“装配率不低于50%”的要求,排他性太强,是否为某建科工专项定制?建议取消“装配率不低于50%”的要求,参照以往类似项目“装配式建筑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 (略)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略) 或母公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证明 (略) 住建委公布的装配式产业基地名单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略) 或母公司关系的, (略) 或母公司的企业股权及出资信息证明材料。”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33:本项目为教育类建筑,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要求都按教育类建筑,建议业绩奖项加分部分修改为教育建筑获得国家级奖项;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整体体量较小,建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评标委员会中是否有业主专家,为保证项目公平公正公开,建议不设业主专家;
回复: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本项目企业业绩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在项目中标、合同、竣工无法体现时,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技术部分电子标文件是否有大小要求?投标人是填写牵头单位还是填写联合体成员双方?
回复: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执行;投标人填写牵头单位即可。
本项目采用项目经理现场答辩形式,虽然采用暗标答辩但是可操作性依旧太强,建议取消项目经理答辩环节。
回复:因本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为考察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故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本条不做修改。
质疑34:
1、招标文件第9页业绩要求中(装配率不低于50%)
请问装配率证明文件以什么资料为准??请招标单位明确!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2、招标文件第9页业绩要求中,要求设计和施工各1个业绩,第13页中要求设计负责人提供1个设计业绩
请问,该业绩可以用同1个业绩吗?
回复:在满足业绩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为同一业绩。
质疑35:
关于招标文件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我单位拟提供的业绩情况:单个合同包括多所学校,建筑面积超*平方米,装配率不低于50%,所有学校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但是仅有两所学校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且建筑面积超过本项目业绩要求,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回复: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 * 平方米的教育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竣工面积也超过 * 平方米,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质疑36: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规模要求,其中工程类别:“教育建筑”,教育建筑属公共建筑中的其中一类,请问提供公共建筑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回复:不符合。
质疑37:
不低于50%装配率教育建筑业绩作为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非常少,如此有针对性的条件设置,完全是为极少数单位量身定制,强烈要求取消装配率限制,给大多数人公平竞争的机会!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38:
(略) 近期招标的学校项目中,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教育建筑业绩的项目有科学城谢家湾学校和科学城育才中学,而这两个项目的中标人均为重庆 (略) ,本项目如此设置条件,完全是针对重庆建工三建业绩优势量身定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强烈要求招标人取消装配率业绩限制,以显示本次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39:
(略) 近期招标的学校项目中,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教育建筑业绩的项目有科学城谢家湾学校和科学城育才中学,而这两个项目的中标人均为重庆 (略) ,本项目如此设置条件,完全是针对重庆建工三建业绩优势量身定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强烈要求招标人取消装配率业绩限制,以显示本次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0:
2、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5月修改版)“采用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为业绩条件的,工程规模的类别设定原则上应当采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承包工程范围”中明确设立了的工程规模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承包工程范围”对装配率并未作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规模要求为:“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业绩规模刻意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是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承包工程范围”的。据了解,建筑面积和装配率同时符合满足的单位屈指可数,基本都是大型的央企、国企,作为我们潜在的投标人来说,是否可以理解为业主某某高层领导早已暗箱操作有意向指定的中标单位了。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1:
1、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5月修改版)“采用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为业绩条件的,……,且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原则上不高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数值的四分之三(但降低了相关规模标准等级的除外),……”。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99.88平方米……”,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21“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据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规模要求理应不超过*.645平方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工程规模要求: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超过相关文件规定,请问设置业绩规模要求合理性及依据?是否存在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请业主合理合规调整业绩规模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负责人资历 (1分)要求1.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的得 0.5 分;
问题:请问设计负责人职称为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回复:满足。
质疑43:
本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仅为O38-1-1地块中学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一半,O38-1-1地块中学工程招标对投标人资格都没有要求业绩装配率50%,本工程为何要提出如此严荷的资格要求?强烈要求取消装配率不低于50%的业绩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4:
资格审查中业绩要求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请问装配率不低于50%是需要在合同业绩中明确写出来的才符合吗?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45:
装配式的建筑也仅仅是近几年要求的,而且做为提前示范地区并没有几个,现在要求提交近三年已完工的装配式的业绩,目前应该只有中建等几家大型企业满足吧,业主是否考虑到项目的投标公平呢?建议取消要求装配式业绩的要求,按更多的单位参与投标。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6:
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具备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教育建筑业绩,且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据了解,中交系统所有公局、中铁系统所有工程局均不具备该条件,本项目资格要求把如此有实力的央企均排斥在外,请问本工程建设难度有大到以上央企均不具备修建该工程的能力吗?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7:
本项目要求了设 (略) 业绩获奖加分,同为国家级奖项,为什么 (略) 业绩的国家级奖项范围存在不同?且国家级奖项只是挑选了部分国家级奖项进行要求,是否太有针对性?
回复:因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为体现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综合能力进行奖项设置要求,故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48:
本项目要求了装配率达到50%的教育类建筑,是否存在与某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制的嫌疑,建议取消装配率的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49:
本项目业绩规范要求为: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请问建筑面积及装配率要求的设置依据?按此要求是否有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请合理调整业绩规范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0:
本项目业绩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但是在合同中并未注明,请问此类业绩内容中如何体现,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51:
贵司发布的“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我司已详细阅读,对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的第3.3业绩规模要求: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 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略) 医药科技学校:
针对此项我司提出以下疑问:"
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平方米,且装配率不低于50%,是否满足本条的业绩要求?
回复: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 * 平方米的教育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质疑52:
贵司发布的“ (略) 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我司已详细阅读,对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的第3.3业绩规模要求: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 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略) 医药科技学校:
针对此项我司提出以下疑问:"
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平方米,且装配率不低于50%,是否满足本条的业绩要求?
回复: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多个子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 * 平方米的教育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质疑53:
我司有其他项目满足招标文件装配率要求,但非学校项目,学校无非是公共建筑业绩,可以要求学校项目满足如此装配率明显量身定做,建议在如此严苛的法治环境下,公平的让各单位都能参加此次招标,平等的竞争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4:
一个普通的学校建设,非要强调装配率的设置,明显就是用于排除单位的手段,建议取消装配率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3.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 . (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教育建筑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
问题:请问联合体投标,按照3.2业绩类型要求,单位资格审查业绩由施工单位提供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但是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设计单位不是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请问是否满足要求?如果不满足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另外再补充1个设计业绩?
回复: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施工业绩”的要求提供,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设计业绩”的要求提供。
质疑56:
该项目业绩设置明显非常苛刻,满足的单位只有几家,是否业主已经有意向单位,建议放宽条件。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7:
看到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那一刻,我有点懵,冥冥中感觉有一丝缺憾,蓦然回首才发现,什么时候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已经不算国家奖项了?是招标人觉得这个奖太水了没有竞争力吗?又或者说设了这个奖会影响招标人的心仪单位成功中标吗?且《国家优质工程奖》涵盖了设计、勘察、施工等多专业奖项,建议招标人在设计负责人资历及业绩奖项部分填加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回复:1、详见补遗内容。2、因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为体现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综合能力进行奖项设置要求,故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58:
招标人真是打一手好算盘,企业业绩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总承包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又不需要了?光明正大的搞双标,未特 (略) ?建议统一业绩要求,取消装配率不低于50%的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59: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建设规模描述中并包含装配式建筑,而企业业绩却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明显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希望招标人回头是岸,取消装配率要求。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60:
本项目提供初设资料不全,不满足《 (略)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度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技术部分需要提供 BIM 技术应用方案,初设图纸未提供满足初设深度全套BIM模型。
回复:现有资料满足投标人进行BIM深化的条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质疑61:
63页3.2.1经济部分得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 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 2.2.1 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7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1 分,每减少 1%扣 0.5 分,扣完为止”。本项目为典型的山地建筑,场地高差约53米,场地高边坡处理及结构支护难度很大,对工程总造价的控制有更高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建筑类型较多,体育馆、活动中心等存在大跨度结构,整体设计难度及对设计总包管理协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中标单位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实力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现招标文件中,报价占比过大,对确定中标单位有直接影响,并不能全面评估投标单位的整体实力,直接关系到本次招标是否能选择到理想的中标人,建议改为“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0.2分,每减少 1%扣 0.1 分,最多扣3分”
回复: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62:
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和资格业绩能用同一个吗?
回复: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为同一个业绩。
质疑63:
满足资格的施工业绩无法提供在“ (略) (略) ”的网页截,开业主证明符合要求吗?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64:中建三局和渝建联合私人老板准备围标中标,侵吞国有资产, (略) 医药科技学校新上任校长汤华你难辞其咎,快悬崖勒马,当个清官吧,免得将来查起来乌纱帽不保。招标文件的条件直接写成需要中建三局的营业执照算了,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教育建筑极其不合理,每个学校各有特色,又不是住宅,为何要求如此高的装配率作为门槛条件,全国能满足的施工单位少之又少,监督部门是坐视不管还是工作疏漏?
回复:本次招标文件编制,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出的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在上级有关监督部门指导下,由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管理代理机构、本系统组成的专家组、业主单位基建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本项目招标范围、建设规模、项目特点等实际情况,逐条研究审核确定,并经法律顾问复核确认,招标文件合规合法。该项目接受社会各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质疑6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企业业绩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满足单位数量极少,该业绩要求不具备充分的竞争性,明显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建议将“装配率不低于50%”删除,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保持一致。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2、由于该项目为节点付款,请明确该项目主体完成付款比例。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66:
本项目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且要求装配式,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工程类别修改为:公共建筑
回复:本项目业绩工程类别按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2013)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质疑67:
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报告只能体现本项目做了装配式,无法体现装配率大于50%,是否能提供业主证明或初设批复证明装配率大于50%呢?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68:
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请问我司造价专业负责人职称证为高级经济师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造价专业负责人需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质疑69:
是否委派业主专家或招标代表?请明确回复
回复: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70:
装配率百分之五十怎么体现?业主证明嘛?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71:提供设计业绩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请问取得初设批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72:
市管项目设置项目经理答辩,再加上业主专家,稳了。
回复:此问题不明确,故不作回复。
质疑73:
垫资项目还设置这么高的条件
回复:此问题不明确,故不作回复。
质疑74:
装配率要求过高,建议取消
回复: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执行。
二、补遗部分
补遗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4.限额设计和结算”及第四章专项合同条款14.5.3.2中“(7)限额设计和结算”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修改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等)进行编制。”
补遗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2.1约定的“平基土石方工程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开挖方式综合,但严禁采用爆破开挖)、回填(利用挖方中的合格填料分层回填碾压,满足设计压实系数要求)、运输{上下车方式综合考虑,运距按10km(不含土石方开挖起运中的2km)综合考虑,运距超过10km按10km包干计算,不增加任何费用}、弃置(包括弃置涉及的渣场费、平整费等相关费用)等”修改为:“平基土石方工程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清表、土石方开挖(开挖方式综合,但严禁采用爆破开挖)、回填(利用挖方中的合格填料分层回填碾压,满足设计压实系数要求)、运输{上下车方式综合考虑,运距按10km(不含土石方开挖起运中的2km)综合考虑,运距超过10km按10km包干计算,不增加任何费用}、弃置(包括弃置涉及的渣场费、平整费等相关费用)等”。
补遗3: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4.5.3.2中“(3)措施费:”增加补充内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5.3.2第(1)项计价原则有明确的计量、计价规则的技术措施项目费,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5.3.2第(1)项计价原则计算,其它措施费按以下办法进行结算:经监理单位、跟踪单位、发包人(建设管理代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5.3.2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第(1)项计价原则计算。未经审批,承包人自行实施的措施不计取措施费用;若承包人实际采取的措施与审批的措施不符,实际采取的措施费用增加的,按审批的措施计算,实际采取的措施费用减少的,按实际采取的措施费用计算。”
补遗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项目管理要点”的内容由“1 分 编制要点:根据实施要点,包括设计实施要点、施工实施、试运行要点等。结合本项目特点,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定。好得 0.7~1.0 分,较好得 0.4~0.7 分(不含0.7分),一般得 0.1~0.4分(不含0.4分),缺项不得分。”修改为:“1 分 编制要点:根据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好得 0.7~1.0 分,较好得 0.4~0.7 分(不含0.7分),一般得 0.1~0.4分(不含0.4分),缺项不得分。”
补遗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新增内容:“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参与投标人答辩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6: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3.8.3.1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中的“(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修改为:“(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较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
补遗7: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3.8.3.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中的“(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修改为:“(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
补遗8: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工程费用报价其他说明中的“本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必须考虑如下费用,综合考虑在工程费用投标下浮比率中”修改为:“本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必须考虑如下费用,综合考虑在工程费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
补遗9: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2.2 提供工作条件中的“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分包单位和发包人后续 招标进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需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安排,自备发电措施及其他储水措施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修改为:“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计量计价,同时工期不得顺延。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分包单位和发包人后续招标进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需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安排,自备发电措施及其他储水措施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中,结算时不另计量计价,同时工期不得顺延。”;将“场内便道按承包人编报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中。”修改为:“场内便道按承包人编报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费用已包括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补遗10: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3.3.3.1变更估价原则中的“B.无定额可套用的,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发包人按相关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补充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基价执行2018年计价定额的基价,2018年计价定额没有的基价,按市场价计)”修改为:“B.无定额可套用的,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发包人按相关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补充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基价执行2018年计价定额的基价,2018年计价定额没有的基价,按市场价70%计)”。
补遗1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4.4 付款计划表(2)施工款项支付③结算款项的支付中的“完成上级机关或者相关部门审核或者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上级机关或者相关部门审定金额的97%”修改为:“完成上级机关或者相关部门审核或者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上级机关或者相关部门或者委托的第三方审定金额的97%”。
补遗1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业绩奖项中的“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建筑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国家级奖项”修改为:“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建筑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国家级奖项”。
补遗1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的“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修改为:“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和能够呈现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50%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或施工图装配式专篇”。
补遗14: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4.4 付款计划表(2)施工款项支付①进度款项的支付中的“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过程支付节点结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支付至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完成所有基础工程和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30%;所有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70%;所有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完成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0%。承包人应当提供上期至当期之间所有月份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支付该进度款的前置条件,工程过程支付节点和按月计量的实际完成工程量须经监理人、跟审单位、代建单位和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审核合格”修改为:“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过程支付节点结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根据发包人每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支付至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完成所有基础工程和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全额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 30%;所有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全额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 70%;所有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完成后,根据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全额支付对应的施工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 80%。承包人应当提供上期至当期之间所有月份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支付该进度款的前置条件,工程过程支付节点和按月计量的实际完成工程量须经监理人、跟审单位、代建单位和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审核合格”。
补遗1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改为2022年 10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招标人: (略) 医药科技学校
代理机构:重庆渝强 (略)
2022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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