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丰泵站发电机组项质疑答复招标变更
保丰泵站发电机组项质疑答复招标变更
保丰泵站发电机组采购项质疑答复公告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潍坊 (略)
收到质疑函日期:2022年9月29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保丰泵站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ZD[2022]207
二、质疑事项、答复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质疑事项1:1、变更评审结果,最终评审结果已经公布,为什么更改评审结果。 2、为什么被废供应商成为中标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未参与完整的开标流程,无唱标流程。 4、复审是以什么方式进行复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质疑1答复内容:
本项目于2022年9月27日9时1 (略) (略) 普陀分中心3楼评标室评审时,评审 (略) (略) 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表”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为由否决其投标。我单位于2022年9月27 (略) (略) 针对该结果的质疑函,经复查发现其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表”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属于评审小组评审错误。我单位即刻上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申请复评,经财政局同意后,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10时组织原评审 (略) (略) 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复评,经评审小 (略) (略) 的投标文件有效,该单位投标报价为*元,根据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规定, (略)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法律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供应商如对评审程序或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被质疑人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发现原评审过程或评审结果存在程序违规、审查失误、评分不当、统计错误或其他差错的,应当予以纠正”。
三、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贵单位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投诉。
保丰泵站发电机组采购项质疑答复公告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潍坊 (略)
收到质疑函日期:2022年9月29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保丰泵站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ZD[2022]207
二、质疑事项、答复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质疑事项1:1、变更评审结果,最终评审结果已经公布,为什么更改评审结果。 2、为什么被废供应商成为中标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未参与完整的开标流程,无唱标流程。 4、复审是以什么方式进行复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质疑1答复内容:
本项目于2022年9月27日9时1 (略) (略) 普陀分中心3楼评标室评审时,评审 (略) (略) 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表”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为由否决其投标。我单位于2022年9月27 (略) (略) 针对该结果的质疑函,经复查发现其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表”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属于评审小组评审错误。我单位即刻上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申请复评,经财政局同意后,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10时组织原评审 (略) (略) 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复评,经评审小 (略) (略) 的投标文件有效,该单位投标报价为*元,根据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规定, (略)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法律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供应商如对评审程序或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被质疑人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发现原评审过程或评审结果存在程序违规、审查失误、评分不当、统计错误或其他差错的,应当予以纠正”。
三、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贵单位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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