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胜村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文件(1)
新胜村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文件(1)
【 信息发布时间:2022-10-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人:
1、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原17.2 预付款、17.3 工程进度付款现调整为:“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支付:
1、设计费: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合同价中设计费的30%支付预付款;
2、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进场后15天内按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工资性工程款(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8%)后的30%;
3、项目管理费: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项目管理费中标价的30%;
17.2.2 预付款保函
承包人无须提交预付款保函。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不扣回。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时间
付款时间及比例: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设计费的支付:
1)承包人提交所有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50%;
2)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竣工图编制完毕和所有验收资料归档备案满足要求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支付:
以双方核对确认后的施工图清单预算为基础,付款时间及比例: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①每月支付进度款,当月20日承包人上报的进度款申请,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和业主审核后,按审核价款的82%的55%(不含预付款)支付工程款。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上报进度款申请,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和业主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进度价款的82%的85%(含预付款)。
③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审定造价的88.5%(含预付款、工资性工程款及全部已支付的各种款项),工程审定造价的10%留作养护额。
④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由业主组织监理、跟踪审计等相关人员,并对苗木养护质量的考核,每半年度一次,共4次,每半年度养护结束且考核合格后支付养护总额的1/4,考核不合格的对当半年度款项进行扣除后支付,扣除金额=(100-考核分)% ×半年度养护款,且养护期顺延至整改合格后。养护期满且经4次半年度考核合格后,付清剩余养护费,剩余养护费=养护总额-已付养护款(包括考核不合格扣除的养护费),多退少补;
⑤审定工程总价款的1.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⑥如进行国家审计的,国家审计后根据国家审计结果多退少补。
注:1、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善农[2019]66号关于印发嘉善县农田建设行业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及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合同价的18%作为民工工资,由中标单位每月申请后直接打入民工工资专户。
2、支付工程款时,建筑业企业须提供上次工程预付款缴纳增值税及相关税费的原件和复印件。
3、嘉善县以外建筑服务企业需依法在建筑项目发生地缴纳增值税及相关税费。
(3)项目管理费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审计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2、由于疫情防护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的相应内容均取消。招标人委托嘉善县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监督工作,全程监控并录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3、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前一日下午17时之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袋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嘉善 (略) 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略) 银建 (略) ,收件人:俞鸿婷,联系电话:0573-*),也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直接送达 (略) 二楼交易室(嘉善 (略) 261-263号(电信大楼西侧)),投标人送达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不得在交易中心逗留。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寄件或送达前务必请提前联系,以便妥善安排人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项目资格审查所涉原件现统一修改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涉及原件取消,投标单位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在纸质投标文件及扫描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如相应复印件或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在查看时无法辨认的,按不通过处理。”
5、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还须提供银行保函电子打印件一份,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
6、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单独附A4纸上提供受托人相关信息且要求内容清晰,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7、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设置的系数均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招标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8、本补充文件一经 (略) 管理系统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9、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 (略) 管理系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名称:嘉善县西塘 (略)
地址:嘉善县西 (略) 5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3-*
招标代理: (略) 银建 (略)
联系人及电话:俞鸿婷0573-*
地址:嘉善 (略) 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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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1、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原17.2 预付款、17.3 工程进度付款现调整为:“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支付:
1、设计费: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合同价中设计费的30%支付预付款;
2、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进场后15天内按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工资性工程款(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8%)后的30%;
3、项目管理费: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项目管理费中标价的30%;
17.2.2 预付款保函
承包人无须提交预付款保函。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不扣回。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时间
付款时间及比例: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设计费的支付:
1)承包人提交所有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50%;
2)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竣工图编制完毕和所有验收资料归档备案满足要求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支付:
以双方核对确认后的施工图清单预算为基础,付款时间及比例: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①每月支付进度款,当月20日承包人上报的进度款申请,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和业主审核后,按审核价款的82%的55%(不含预付款)支付工程款。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上报进度款申请,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和业主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进度价款的82%的85%(含预付款)。
③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审定造价的88.5%(含预付款、工资性工程款及全部已支付的各种款项),工程审定造价的10%留作养护额。
④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由业主组织监理、跟踪审计等相关人员,并对苗木养护质量的考核,每半年度一次,共4次,每半年度养护结束且考核合格后支付养护总额的1/4,考核不合格的对当半年度款项进行扣除后支付,扣除金额=(100-考核分)% ×半年度养护款,且养护期顺延至整改合格后。养护期满且经4次半年度考核合格后,付清剩余养护费,剩余养护费=养护总额-已付养护款(包括考核不合格扣除的养护费),多退少补;
⑤审定工程总价款的1.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⑥如进行国家审计的,国家审计后根据国家审计结果多退少补。
注:1、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善农[2019]66号关于印发嘉善县农田建设行业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及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合同价的18%作为民工工资,由中标单位每月申请后直接打入民工工资专户。
2、支付工程款时,建筑业企业须提供上次工程预付款缴纳增值税及相关税费的原件和复印件。
3、嘉善县以外建筑服务企业需依法在建筑项目发生地缴纳增值税及相关税费。
(3)项目管理费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审计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2、由于疫情防护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的相应内容均取消。招标人委托嘉善县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监督工作,全程监控并录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3、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前一日下午17时之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袋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嘉善 (略) 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略) 银建 (略) ,收件人:俞鸿婷,联系电话:0573-*),也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直接送达 (略) 二楼交易室(嘉善 (略) 261-263号(电信大楼西侧)),投标人送达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不得在交易中心逗留。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寄件或送达前务必请提前联系,以便妥善安排人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项目资格审查所涉原件现统一修改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涉及原件取消,投标单位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在纸质投标文件及扫描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如相应复印件或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在查看时无法辨认的,按不通过处理。”
5、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还须提供银行保函电子打印件一份,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
6、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单独附A4纸上提供受托人相关信息且要求内容清晰,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7、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设置的系数均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招标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8、本补充文件一经 (略) 管理系统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9、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 (略) 管理系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名称:嘉善县西塘 (略)
地址:嘉善县西 (略) 5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3-*
招标代理: (略) 银建 (略)
联系人及电话:俞鸿婷0573-*
地址:嘉善 (略) 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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