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17: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丰台区 (略) 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10-12 09:40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sjzfcggg/s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十一)验收、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要求的“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4%;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6%”更正为:“2、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书中5、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4%;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方向*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方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6%。更正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方向*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方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10-12 17: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 (略) 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吴警官,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联系方式:姚玮、张伯涵、孙薇,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玮、张伯涵、孙薇
电 话: 01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17: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丰台区 (略) 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10-12 09:40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sjzfcggg/s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十一)验收、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要求的“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4%;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6%”更正为:“2、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书中5、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4%;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方向*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方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6%。更正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方向*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方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10-12 17: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 (略) 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吴警官,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联系方式:姚玮、张伯涵、孙薇,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玮、张伯涵、孙薇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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