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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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2日17:56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2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玮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台区 (略) 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10-12 09:40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sjzfcggg/s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十一)验收、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要求的“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4%;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6%”更正为:“2、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书中5、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4%;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方向*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方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6%。更正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方向*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方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10-12 17: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 (略) 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吴警官,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联系方式:姚玮、张伯涵、孙薇,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玮、张伯涵、孙薇

电 话:  0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2日17:56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2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玮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台区 (略) 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管所排队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10-12 09:40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sjzfcggg/s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十一)验收、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要求的“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4%;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6%”更正为:“2、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书中5、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4%;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方向*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方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6%。更正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全部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方向*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履约保函(含质保期内*方应提供的服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10-12 17: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 (略) 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吴警官,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联系方式:姚玮、张伯涵、孙薇,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玮、张伯涵、孙薇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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